最初的一心一意 17.唯有爱和美食不可辜负

    琳琅满目的鞋子摆放在鞋架上,直癌男对于鞋子的概念就是高跟鞋和平底鞋,就像是口红的颜色,他们只分是想吻的还是不想吻的,根本不知道口红还分玫瑰色调、暗红色调和莲藕暗灰紫色调。

    他盯着我的鞋子上下揣摩着,最后从架子的最后一排拿了一双Hogan的金色球鞋给我,以前我总以为裙子应该配高跟鞋,能和运动鞋般配的只有运动鞋,但是当我穿上那双金色的球鞋以后。

    才明白,原来不般配的东西搭在一起会这样超凡脱俗惊艳非凡,我已经完全被易凡尘的眼光给惊羡到了。

    “很好看,你是怎么想到拿球鞋配裙子的,即舒适又好看。”我从来不吝啬对别人的赞美,他做得好,我自然是要夸赞。

    他看着我,不知为何笑了起来:“这不是我想到的,是从韩国哪里流行过来的,这两年国内的姑娘们都那么穿,所以我就顺手给你拿了这双。”

    “韩国流传过来的吗?倒是我孤陋寡闻了,我在伦敦从来没有那么穿过,这种风格很跳啊。”一双鞋子足以让我高兴一整天,但是这种高兴是波澜不惊的。

    “跳跃的风格有时候能让死气沉沉的打扮变得更加新颖,主要是芯蕾你长得好看,所以不管穿什么都好看。”我相信每一个女孩都喜欢别人夸赞自己,我自然也因为易凡尘的夸赞而笑的格外灿烂。

    “既然那么好看,那自然是要到街上溜一溜,让大家都看见漂亮的我!”都说自信的女孩最美丽,对于我自己的长相我从来都没有自卑过,在长相和身材上我一直都保持着目中无人的骄傲。

    但其实我的内心既自卑又敏感,因为我是没有妈妈的孩子,小的时候上幼稚园,同学们总叫我“没有妈咪的小孩、野种”,说实话我特别讨厌野种这两个字。

    都说我没有妈咪,难道我是从爹地的肚子里出来的吗?

    每次当他们喊我野种的时候我总是会这样有利地反击他们,香港不像内地,在香港性教育从启蒙时期就开始了。

    或许是因为老爹是混社会的,我在幼稚园自然也是像个小老大,打架什么的从来不输男孩子,我长着一张漂亮女生的脸,却爱做顽皮男孩的事,大眼睛长头发的女生多半温柔,但是在我身上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每次打架闹事总少不了我,因为爹地的关系,我从幼稚园到高中一直都是学校里出了名的女混混,大家轻易不敢得罪我,学校里时常流传着一句话:“宁可绕道走原路,不要直面丁芯蕾。”

    我知道,红帮发生事情之后肯定有许多人在背地里嘲笑我,但我问心无愧,虽然我有女老大的名号,但我从来不爱和别的女生拉帮结派去霸凌其他女生,我有这个能力但是根本不屑这样做,甚至有些嗤之以鼻。

    真正的黑老大不应该是坏事干尽,而应该用自己的能力去保护自己身边在乎的人。

    我站在镜子前来回照来照去,确定妆面、着装都舒服以后我扭头对易凡尘说道:“Sir,一切准备完毕,我们现在出发去哪里?”

    “你可以告诉我现在你比较想做的事情,比如最想去的地方或者最想吃的东西。”易凡尘好像给了我两个选择,最想去的地方和最想吃的东西。

    其实我根本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因为我对上海一无所知,也没有什么想吃的东西,因为食之无味。

    但是如果二者非要选一,那我一定会选择去出东西,因为吃饱了就会有好心情。

    “去你觉得比较美味的餐厅吧,我想去尝尝好吃的东西,不是有一句话很火吗,叫做唯有爱和美食不可辜负。”从我听到这句话开始我便开始细细品味,觉得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可对于爱,我早已经麻木,因为那个人在当时杀了我的父亲,丢下我跑了,这样的恩怨,又叫我怎么原谅。

    所以我便将一切情绪寄托在美食上,好东西我吃过不少,但是好吃的东西真的不多,在伦敦不管我去哪里,Gabriel都会尾随其后,一直被他监视着,又怎么会有好心情将心思放在美食上。

    若是一定要我说出一样我觉得最好美味的东西,那就是6年前在香港喝的那杯奶茶,那时候的我们多么幸福,一杯奶茶我和凌皓泽两个人喝,不是因为没钱,只是因为现在所说的情调。

    “没想到你也是一个小吃货。”这句话听上去怎么都像是暖男对女友的宠溺,我觉得他不应该用这样的语气来同我说话,这语气并不适用于我们之间的关系,再者我根本不知道吃货是什么意思。

←可使用左右快捷键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