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四十二章不巧,我在等你

    所以妇人很意外,当然更多的是不相信。

    因为我爹爹和他们家的矛盾就是一件捡的衣服,谁先看见,谁先拿到手的问题。如果我有五十两,我爹爹有必要跟人家抢衣服吗?

    “如果你同意,这一两天我们一起到衙门去,帮我按个手印,我当面把银子给你。逝者已矣,你还有孩子,活好当下最重要。”我如是劝道。

    我想如果是我,给我多少钱都没有用,我一定是要人家偿命的,不然我不甘心。可区别在于,不是我,她还有孩子。一个人什么都可以不在乎,可唯独妻儿父母不可不在乎。

    有这五十两,她可以做很多,毕竟一个汉子二十年不吃不喝才赚到的钱,我更是相信有这么一笔银子,她改嫁都很好改嫁的。

    妇人看着我,孩子在她怀中哭闹,杨叔叔也被吵醒,地上的大孩子也被吵醒,大孩子有些惊慌,该是怕生,却佯装勇敢,站在她母亲身前,双臂展开:“你们要干嘛?不许碰俺娘!”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如此小娃娃已经知道护妈妈了,她眼睛里的害怕掩饰不了,可她必须勇敢。

    大孩子的写照便是:我若不勇敢,谁替我坚强?

    如我一般,我若不出头,谁替我出头?没有,现实就是如此残酷。

    有时候,我真的好想回去,回到那个我自己的世界去,爸爸妈妈疼,姐姐宠着,朋友爱着,真的很好。可那似乎已经成为遥远的过去,再也回不去了。

    妇人没有像老太太一样动怒,但触动还是有的,也掂量那五十两银子的分量。

    老太太是黄土埋到脖子的人了,钱再多对于她来说也没有用。可是对于这个正娇艳的小媳妇不一样,尤其是她还有两个孩子。

    这时候人成亲都早,十四五岁到二十岁,二十岁之后还没结婚的都是高龄,就像前世的农村,二十岁还没结婚好像就嫁不出去了一般,奇葩人类!

    妇人没有动怒,我与她陈述利害,她表示需要想一下,和婆婆商量一下。

    我摇摇头,与她言,她的婆婆已经上了岁数,眼下拿到钱才是要紧事。何况我父亲真的不是故意杀人,那种情绪下杀人在前世其实不判死刑的。

    妇人还是觉得她拿不了主意,我便告诉她到自己的娘家去寻求帮助,你的婆婆不会顾虑你,你的娘家却是全心全意的为你考虑着。

    相约明日下午我在衙门等她,若去,代表她同意和解。若不去,一切原样,就当我从来没来过。

    妇人允,我和杨叔叔一起回了杨家村。

    路上,杨叔叔旁敲侧击的问了我几句,觉得我没必要花近一百两银子去救我父亲,因为那是全部的家当,还不够,将来会很难。

    我苦笑一声,谁不知道呢?可那毕竟是原主的父亲,我也不能光顾自己吃好喝好就不管了呀!

    我嘴上说着人家不同意和解就算了,省的花哪一百两银子了。可若人家真的不同意,我还得加钱诱惑人家同意,没有办法的事情,哪毕竟是原主的父亲,哪一帮弟妹的父亲,我不能置之不理。

    到了家,朵儿给我端一碗厚米粥,拿来一个煮蛋,还有一个包子。

    这是她们今天的晚饭,给我留了一些,其实前世的时候我吃不了这许多的,奈何这辈子身体总是容易饥饿,总有种没吃饱的感觉,三个月来我已经胖了不少了,若非原主瘦弱,我现在指定是个小胖子了!

    在这儿我也控制饮食了,不然这些不够吃的。

    吧唧香的把这些扫空,我洗洗就睡了,今儿没收猪耳朵草,因为这个不是一天就好晒得干的,人家收回家去也要晾晒三五日。

    一觉睡到自然醒,我发现弟妹们愈发的懂事了,早上再也不吵我睡觉了。

    坐起身来找衣服发现我床头有一件紫色的衣裳,这是前几日买的料子,拿起来抖了抖,那是已经做成儒群的紫衫,纯紫色的,很华丽。

    扬唇一笑,朵儿对我就是好,每次都第一时间给我做成新衣裳,等把那倒没爹爹赎出来之后,在赚钱买好多好多衣服,好多好多好吃的,换个大房子,将来在嫁给许清,恩,人生就完美了。

    紫衫襦裙上身,华美梦幻,只可惜屋子里没有镜子,不然就可以看到自己的漂亮了。

    来这里三个月了,我的皮肤已经从干燥变成红润,骨瘦嶙峋变成有肉感。

    我从别人的眼睛里看到我自己,看得出来,我是个很漂亮的女生,不过离倾国倾城还逊色那么几分,但是比起一般的乡下姑娘我算是水灵的了,呃,当然还是有些黑,不过乡下姑娘几乎没有白的。

    来到正屋,唐桑他们已经出去了,梨儿朵儿在做衣服,白华去地里拔草了。

    见我出来,梨儿道:“大姐姐,粥和馒头在锅里。”

    我点点头,径自去取,所谓的粥其实就是面糊子,玉米馒头,旁边有半碟盖起来的咸菜。

    前世的时候我不爱吃咸菜,在这里咸菜却是我的爱好,它能让我找到前世的感觉,好像这一切只是错觉一般。

    辣疙瘩丝是很好吃的,每次炒一盘,一家十几口人,一顿饭这菜就够了,非常省钱。

    辣疙瘩丝做法也很简单,就是辣疙瘩切成丝,用红辣椒炒,放点花椒和小葱,那叫一个香,当然,那是我和朵儿她们炒的时候。白华炒的话就不行,她不舍得放油,导致不和我胃口。

    在这个世界,我从不知道清淡是好的,前世总说养生吃素,今生却只知道使劲吃肉,吃油水多的东西,不然就打心眼里难受。

    馒头就着咸菜,喝着稀饭,一口一口,我解决了早饭,独自徒步踏上了进县城之旅。

    在镇上的时候,却不巧的碰上了周武。

    他一袭紫衫清贵高华,负手而立站在石桥上极其专注地望着静静地湖面,侧颜依旧美得不可方物,怎的一个惊艳了得。

    不知是否恰好,他转过头来,刚好看到我。

    我原本看着他出神,被他这样突然一看有些尴尬,讪讪的笑笑,打着招呼:“好巧,你也在。”

    他站在哪里没有回应我,面容淡淡的,很是温和,但并未给我一个回应的表情。

    可我必须要打他那里过去,不然去不了县城,硬着头皮上前,走到他身前时候,我低着头,不敢看他,想要尽快走过。

    擦肩时,他却道:“不巧,我在等你。”

    我一怔,昂起头,等我?我没有说过我会走,他也没有问过我,何来等我之说?

    见窝诧然,他微微一笑:“我送你吧。”

    不得不说他的笑颜很美,可问题是你知道我要去哪里吗?就要送我,神经病吧?

    我轻轻笑着摇了摇头:“不用了。”

    “你跑去县城也太远了,腿都要走粗了。”周武微微摇摇头,似乎是在控诉我。

    我瞪大眼睛,瞠目结舌:“你怎么知道我要去县城?”

    周武不以为然的摊摊手:“随便问问就知道了。”

    我吐吐舌头,乡下地方真的是,随便问问就就什么都没有把门的,一切都能够了如指掌。

    但即便是如此,也没必要送我去县城吧?本身就缺乏运动,也该走去县城,不然平日我都做不了什么的。

    我依旧摇摇头:“谢谢你的好意,我不怕腿粗,不是什么娇贵的女子。”

    不知为何,我好像在他头上看到三道黑杠。

    “我先走了。”不敢直视他,我摆摆手赶紧的就逃离。

    然,没等我走多远,他已经大步流星的追来,哦,不对,他只健步如飞的走来,因为他个高,腿长,走得快,所以看起来没比我步伐快多少,可却长了不少。

    我纳闷的看他:“我真的不用你送。”

    周武不以为然:“难道这路是你家的,你走的,我却走不得?”

    我:“……”

    “看我干嘛?我就不能去县城了?”周武赏了我一个白眼,走在了我的前面。

    看着他清丽的背影,我表示十分无语,好好地,干嘛非得跟我进县城?虽然这路不是我家的,可你没必要去吧?

    美男在前,我站了一下下还是快步跟了上去,这县城我是肯定要去的,等到了就中午了,我还要跟小妇人碰面,钱我都带来了,有周武在应该也好一点,毕竟有男人可以增加安全感。

    不知道是不是照顾我的原因,周武的步伐慢了下来,缓步幽幽,走的像个娇小姐一样,在这像夕阳下散步一样的缓步下,我明白他不是照顾我,而是他确实很悠哉,因为他是真的没什么事情的。

    我走在他前面,百无聊赖,我倒退着走,与他面对面。

    要说漂亮男人我也不是没见过,可这比美女还漂亮的男人真的少见,前世我就见过一个,韩国的李俊基,那是我小学开始就喜欢的男人。今生这更是没见过世面的,仅此一枚。

    当然了,他是美得,然我却喜欢书生般清秀的许清,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清高,让我无法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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