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小地主
作者:晓耗子
第一卷
第一卷 第一章初穿越的不爽
    我叫唐小染,九八年属虎,年十八。

    高考结束后,趁着成绩尚未公布,几个好友相约组团出游,释放内心的压抑。

    减压地点我们选择了泰山,到山顶去看日出,去呐喊,尽情释放自己。

    可是我没有想到那泰山真不是好上的,几个人爬了几乎一夜,累的不成样子,好几次都不想动弹,大家互相鼓气才好容易上了山顶。

    当时我的心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真tm花钱买罪受。

    山顶是有宾馆的,不过我们上来已经快天亮了,所以没有住宿,几个人一起坐在玉皇顶的极顶石上,相互依偎取暖。

    挺傻逼的,真的。

    极顶石标志着泰山的最高点,极顶石西北有“古登封台”碑刻,说明这里是历代帝王登封泰山时的设坛祭天之处。我们看着笑说也做了一回帝王。

    泰山山顶的日出很美,初起时,天地一体莽莽苍苍的。几个人都感觉劲烈的晓寒,紧紧缩在山腰租来的大衣里,冻得有些发抖,时间相碰时,都笑了。

    说什么花钱买罪受,此刻看到了云雾弥漫缥缈的雾幕上,呈现出一个内蓝外红的彩色光环,将整个人影或头影映在里面。几个人连大衣都不用,激动的跳起,这个东西叫做佛光,只有在每年的暑假半晴半雾的天气,还必须是太阳谢照的情况下,所以几个人无不能不激动。

    就在这一激动间,我tm踩空了,掉下去了。

    我极速下降的时候,没有尖叫,咬牙闭眼,耳边一闪而过的“小染!”那是我的几个朋友在叫我。

    说实话,整个过程比我做过山车更可怕,十六岁那年做过山车的时候,我也如此不尖叫,紧紧咬牙闭眼,心里怕极了,虽然明知道没事,却还是担心掉下去。

    此刻,我心知肚明自己一定会死,那种掏了心的恐慌,我无从描述。我只知道当我醒来的时候,残垣破壁,MD!你们见过七十年代的老房子吗?

    没错,我现在就是在这样的屋子里,当然更可怕的是满屋子的屎尿味,腐烂味儿,简直无法忍受!

    这个屋子的味道不仅难闻,还有吵死人的声音,让我连安静一下的时间都没有!

    你们无法想象我胃里直犯恶心的感觉,又脏又乱的屋子对我这个爱干净漂亮的妹子来说简直就是十八层地狱。

    有一个脏臭孩发现我坐起身来,马上亲热的喊着:“大姐姐,大姐姐,你醒了。”

    我的眉头皱的不行,这么脏的孩子我tm真的没见过!你无法想象那个孩子有多脏,满脸泥垢,鼻涕直流,衣服破烂不堪,脖子上,好吧,这是唯一能看得过眼的了,虽然很黑,最起码没有灰。

    小男孩拉我的手,我赶紧甩了下自己的袖子躲开,然后才发现自己的衣服一如那小男孩一般脏兮兮的,身上的味道酸酸的,难闻的很。

    我愣了,这tm什么情况?

    我上下打量自己,除了脸看不到,我把自己全身看了个遍,青黑色的烂布衣裳,那补丁啊!不是我夸张啊,一个盖一个,多的不要不要的!那手啊,我头一次体会到了校长说的那句你母亲那满是皱纹的脸,如枯木般的手。
第一卷 第二章贫穷的家庭
    当时我们在台下吐槽,你妈才那么丑呢!可现在我这手虽然没到枯树般双手的地步,可是满手的老茧,手背也粗糙的不像样子,这得是干了多少活呀?

    容不得我多想,几个孩子嘈杂的围在我身边,叽叽喳喳的说什么我也不走心,现在我没工夫听他们说这些,尤其是那么脏的家伙!

    就这样,我满脸嫌弃,当然屋子里也很让我嫌弃,处处堆满了东西,真不知道这是什么鬼地方。

    好在跑出了屋子,是一大片一大片的油菜花地,黄灿灿,沁人的清香让我短暂的躲避了屋子的异味儿。

    后脑有些疼,零星的碎片在我脑海不断浮现,逐渐组成一件一件事情。

    我按着针扎一样疼的脑袋,知晓了一件事。

    我完成了二十一世纪最流行的穿越!

    法克!能不能行了?这和死了有区别吗?对,有,tm生不如死!

    凭借原主的记忆,我得知了原主的死因,被娘亲拿棍子打的过火,发烧烧死的。

    为什么会打她呢?因为她穿了件捡来稍新一些的衣服,在街上被一个纨绔子弟调戏,弟弟因为救他跟人家打起来,被人家用刀捅了腹部,差点死了,还没钱治,娘亲气不过就打了她了。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被调戏也不是她的错,怎么就到了被打死的地步呢?还有那调戏她的男人就不带眼睛的吗?像这样的女人,真的白送我我也不要啊!

    我扶额,叹息不已。

    转过身来,听着屋子里哭闹一团,愁苦不已。这个家里一共有十一哥孩子,最小的孩子被送走了,现在还有十个,连我。而我是最不幸最不幸的老大!

    都说长姐如母,我这命是够苦的!

    那打死了原主的娘亲,我虽然不恨她,但是我真的无法接受在这里生活,实在是无法忍受。

    原主很懂事,因为她娘亲超级辛苦,十几年来,生了十一个孩子,每天顾不上自己吃饭,就吃点剩饭剩菜,为的多给孩子洗几件衣服。

    很多时候生完孩子之后又很快下地干活,洗衣做饭,别说坐月子了,做日子也没。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还真是这么回事,原主在五六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帮着母亲做事了。

    但无论她如何辛苦,我都无法跟他们一起生活下去,这样惨不忍睹的条件,我会压抑的死掉的。

    想到原主以前每天过的日子,我都头皮发麻。

    每天深夜才睡,大清早开始起来和母亲一起挑水、生火、做饭、洗衣,带大了一个又一个弟妹,母亲去帮厨时,她还要下地干活,苦的不要不要的。

    而且这个家,别说肉了,粗粮都吃不饱,每个孩子都瘦小的不成样子,比如原主,十五岁的年纪,如今才只有十二三岁的身高。

    再次想到那个纨绔,我忍不住直摇头,脑子真是抽的不要不要的,这样干瘦脏又邋遢的女人,到底是怎样的眼瞎呀?

    肚子想了许久,我终于想好了出路,先到镇上找个酒楼打个工,混个吃饱喝足,赚点小钱买几身衣服,在之后想办法吧!暂时把温饱解决了再说。
第一卷 第三章烦人的孩子们
    别问我为什么不开店,没钱!

    别问我为什么不去青楼,没才艺,没样貌!

    别问我为什么不去做账房,就我这样的,人家要我吗?

    抬脚欲走,看到自己脚上那露着脚趾的破鞋子,我转身进了那霉烂味道很重的屋子里,我想最起码要找一身像样的衣服,一双能穿得出去的鞋子吧?

    原主那老爹就是干这个的,谁家有什么丢掉的全部捡回来。

    我扒着扒着,身后的孩子围满在我身边,我忍不住呵斥,撵滚他们,有的吓哭,有的跟我叫嚣,我都懒得搭理。

    “大姐。”一个有些吃力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我回头,记忆中的老四,为原主拼命被人捅刀子的那个。

    他表情有些拧,是刚被捅不久还很疼的原因,我不由得放下手里刚找到没有补丁的布鞋,走到他身边,揪心的问:“你怎么样了?还疼吗?”

    我知道我是废话,可还是忍不住这样问,好似这样能减轻我心里的愧疚感。虽然是因为原主挨刀子,可怎么说也是个十来岁的少年,真不忍心的。

    他微微摇摇头,表示没事的,只是看着我,有些不知道怎么开口。我明白他是觉得我对他弟妹太凶了,可是那些孩子真的很讨人厌,吵死了。

    “你要出去吗?”他问我。

    我迟疑的点点头:“恩,出去赚钱,我已经十五岁了,爹爹进去了,娘亲没有工作,还要照顾你们,家里不能没有进项,赚着补贴一点吧。”

    这完全是我刚想出来哄老四的,依照我原本的心思,走了就不可能在回来,这样的环境,我生不如死!

    他突然抓着我的手,害怕的问:“大姐,你会不会不回来了?十一弟被送走之后就没有回来了,在少你都不完整了。”

    我怔住了,他是那样害怕失去这个大姐姐,殊不知,那个大姐姐已经死了。

    只是这样的家庭根本没有办法生活,不算送走的孩子,还有十个孩子,本身就处于吃不饱的状态,现在没有进项更不要说了,不日便会饿的哇哇大哭的。

    我不由得叹了口气,古代人的生育能力实在是太强大,我有一个姐姐,一个弟弟,家里一共三个孩子那时候都算是多的了,一般家庭都是两个。可是这一家子十一个孩子,十五年来生的,要是我们那时代,怕是子宫糜烂了要!

    难为的是这一家十一个孩子都是活着的,别人家夭折的很多,哪怕是我们那个时代。

    老大,原主,唐染,十五岁。

    老二,妹子,唐梨,十四岁。

    老三,妹子,唐朵,十二岁。

    老四,男娃,唐桑,十一岁。

    老五,男娃,唐浆,十岁,有点傻,以前摔到过脑子。

    老六,男娃,唐柴,八岁。

    老七,妹子,唐柒,七岁。

    老八,妹子,唐柔,五岁,瞎了一只眼,现在还不懂眼睛的重要性,过得依然快乐。

    老九,男娃,唐棐,五岁,与老八是龙凤胎。

    老十,妹子,唐荣,三岁。
第一卷 第四章清雅的古装
    老十一,男娃,唐呆呆,一岁。唐呆呆是他们家起名唯一重叠字,因为孩子送人了,很不舍得,尚未懵懂,起名呆呆。

    父亲唐子启,年三十有四。母亲白华。年三十有三。凭借原主的记忆,我对这个家有了全部的了解。

    三十三岁,十一个孩子的母亲,真的很不容易。

    不管那母亲有多么不容易,还是这个四弟有多为原主付出,我是已经打定主意要离开了,也许我在得到一定经济条件下,我可以给他们生活上提供帮助,但现在,我要考虑好自己的温饱问题。

    轻轻握住唐桑的手,我给一个放心的笑容:“姐姐会回来的,只是姐姐一定有必要去赚钱的,不然我们都吃什么呢?”

    穿什么自不必提了,这家里一大堆垃圾,清都清不过来。

    唐桑攥着我的手,很不舍的样子,可是我去意已决,拍了拍他的手便抽出手来,找了前些日子那不成器的老爹给捡来的衣服。

    记忆中,那是这个家里最好的衣服了,回想那料子该是个富裕人家的衣服。

    翻箱倒柜了半天,我终于找到,那是一套水蓝色的衣服,锦缎以及丝纱组成,对襟上衣,腰封,抹胸,长裙及地,外加披纱。上面更有刺绣,很多细碎的刺绣,均是蝴蝶。

    瞬间美哭我了,真漂亮,我一直很想有一件古装,这样清雅的古装特别合我的胃口。就是这黑布鞋忒不衬了,要是有一双白色的靴子就好了。

    我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要洗个澡,换上这捡来但还算是新的衣服,然后去镇上找工作。

    看到那水缸黑污污的我不想用,但是一出门我就扭头回来了,tm这个天我若是出去洗澡,非得给我冻死不可!

    将就着用吧!我想着便忍下来,孩子是最喜欢干活的,反正他们闲着也是闲着,于是我就开始发号施令:“唐柴去烧过,梨儿帮我把那个水给到锅里,朵儿,去把那个大木桶刷一刷,我等会要用。”

    他们很痛快的应我,然后照着我说的去做,我突然有种当孩子王的感觉。心中有些自得,这样似乎也不错诶。

    反正现在这些都是我的弟妹了,如果我能混的不错的话,有自己家里人使唤倒也可以。

    孩子们打闹其实是因为没事情做,所以很容易摩擦拌嘴打架,但是你要是让他们做些什么,很多时候他们比我们做的更仔细。

    于是我抱着不使唤,白不使唤的心里,分别让老五、老七、老九洗衣服、刷鞋子、扫地去,剩下的不是残兵就是年纪太小,我也不使唤了,该干嘛干嘛去吧!

    当我洗澡之后,换上干净的衣服心里俨然舒爽不少,在到这霉哄哄的屋子里,皱了皱眉眉头,也便忍下了,起码比我刚醒来的时候好多了。

    被几个孩子姐姐前,姐姐后的叫着,我突然有点不忍心让这些孩子忍饥挨饿了,女人哪,果然天生的母性,没办法,心肠软。
第一卷 第五章找工作
    抱着三岁的唐荣,捏捏她那没有肉的脸蛋,我的脸上尽是笑意,心中几多酸楚,十一个孩子在一个富裕的家庭必然温饱足矣,可在这贫瘠的家庭真心不行。

    我的外公,家里六个孩子,四个女娃,两个男娃,据妈妈说好辛苦的,妈妈说小时候就觉得时间过得太慢,好想快快长大,赶紧嫁人,再也不用种地了。

    虽然妈妈后来还是种地,不过日子比待字闺中的时候要舒服一些,当然那是我们三个孩子长大以后的事情。

    我和妈妈一样,虽然没有妈妈那么累,可是小时候也有帮忙种地,很累,自从初中上完之后,我就再也没下过地,而且打定主意一辈子不下地的,可不成想,老头真的不给我下地的机会了。

    没有过多的感伤,我把唐荣放下之后便走出门去,不管身后孩子怎么追喊我姐姐,我也置之不理,毕竟留在这里一点也帮不上他们,出去反而会有出路。

    走出油菜花地,日头正毒,不过四五月份的天气没有七八月的热,倒也还能忍受。

    凭借原主的记忆,我徒步走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才走到镇上,心里感觉累得要死,这腿上却没什么感觉,我不由叹息了声,这原主是吃了多少苦啊!现在回想自己以前的日子,简直是天堂。

    在镇上来回走了近一个小时,我突然明白了,古代是没有招聘启示的!

    我顿时懵了,没有人写招聘,我应该怎么找工作呢?挨家挨户去问?这么想着,我心扑通扑通跳,那多不好意思啊!

    可眼见太阳偏西,我还是得赶紧找一个落脚的地方,只能吸口气鼓足劲选择稍微大点的客栈去问。

    镇上的街并不大,十字形,一处农家自发形成的菜市场,客栈酒楼烟花柳巷,镇上的街走了遍要不了一个小时的时间。

    也是,这里只是一个小镇,名叫夏圩镇,上有取虑县,在上有临淮郡,在上是睢州。

    不知道是镇小用不到多少人的原因,还是嫌我的原因,走了大概五家,没有一家要我的。

    说真的,我都有点泄气了,可是咕咕的肚子提醒我,该吃饭了,如果找不到工作就吃不上饭。

    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走近一家酒楼,名曰:长兴酒楼。

    长兴酒楼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在我那个时代自然没法比,不过在这个时代,在这个镇上,排第二。

    门口有小二哥招呼,见我走近,小二哥笑脸相迎问我吃什么。

    那笑有些僵硬,早已没了热情,只剩客气,想来是长期笑脸迎人的原因。

    一份工作做久了,必然乏味。

    我微微摇头:“我不是来吃东西的,我想问店里需要招人吗?我吃苦耐劳,不怕辛苦,可以不要工钱的,什么事情都可以做。”

    话说出口,我感觉自己卑微到尘埃里,底线竟然降到如此之低。但是没办法,就算不要工钱,人家管吃管住,人家都不乐意多出一张嘴的粮食。
第一卷 第六章洗碗工
    小二哥一愣,便跟我道:“不需要。”

    我道一声谢谢,退了一步,转身,却见一个胖大叔,他啃着黄瓜,脸很宽很油,该是听到了我刚刚说的话,他问:“不要工钱?”

    我愕然,猛地点点头,似乎人生都有了希望。这种胖的流油的人一般都是老板,很有说话权利的。

    “那行,后厨缺一个洗碗打杂的,肯干吗?”他问着我又咬了口黄瓜。

    我小鸡啄米般点点头,吃饱肚子就行,管他干什么呢,干后厨才好,好多东西都可以吃的。

    “洗碗可是很辛苦的,真的能行?”他有些担心。

    “我可以的。”我挺直腰板。

    见我如此,他点点头说:“那行,你跟我来。”

    我跟着他往里去,要是我,我也会用我的,毕竟免费的劳动力,又不花钱,干不好撵滚蛋就是了,根本不会吃亏。

    小二哥有些迟疑的喊:“李叔?”

    胖叔叔回头看一眼:“啊?”

    小二哥想了想还是摇摇头:“没事。”

    “这小子,呵。”胖叔叔笑了笑,似乎有些无语。

    胖叔叔领我到后厨,地方很小,十五个平米的样子,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很多菜的。当然了,我需要做的不是吃菜,而是洗盘子。

    胖叔叔指着地上那一大盆盘子对我说:“你就给那洗了。”

    我点点头,听话的坐过去洗碗。

    厨房除了胖叔叔还有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精瘦精瘦的,在那切菜,切了很多。相当于我们那个时代的备菜的,那看来胖叔叔则是厨子了。

    我乖乖洗着碗,发现这个时代是没有洗洁精的,想了想才想到这个时候用的都是丝瓜瓤,热水,油太多的话就用那个草木灰,我一阵恶寒,真恶心!

    可入乡随俗,我不得不在油太多的时候用上草木灰,虽然抓的我特恶心,但也没办法。

    十几分钟,我洗好了一大盆盘子,摞得老高。然后开始摘菜,扫地,一直盼着吃饭的时间。

    店里陆陆续续开始有人来吃饭了,可是却一直没有叫吃饭的意思,我那个饿呀!可头一回开始干,真是不好意思开口。

    就这样一直忙忙碌碌,越是天色见晚,人越是开始多起来,到了饭点了嘛!

    夜色深沉,大约十点钟的样子,我两眼昏沉,饿的前胸贴后背,靠,自打我醒来就没吃过东西,还干了那么多活!有够可以的!

    吃饭的人基本散去,店里零星一两个人,胖叔叔也歇息了,因为已经不需要炒菜了,那个精瘦的配菜男人也坐了下来。

    我见他们还没有弄员工餐的意思,便忍不住开口问:“叔叔,我们什么时候吃饭啊?”

    他们都用诧异的眼神看着我,我有些茫然,猛然想起,这个时代只吃两顿饭,早饭和晚饭。早饭大概在十点钟的时候吃,晚饭则在四点钟左右,我下午到他们这里的时候怕是已经过了那个点,又或者没过,但是酒楼提前吃饭开始做事也很正常。
第一卷 第七章做糊塌饼
    我懵逼了,这是要我在饿一夜的意思?

    胖叔叔看我没多会,就审视他面前的东西,基本上是空的,啥也没剩下,扫视一眼精瘦男人那里,也没剩什么。看了看我他说:“没有么吃的了。”

    我低下头,白干一天吗?带不带这样的?可是碍于初来乍到,我又不好开口。

    正巧,掌柜过来,看我说:“小姑娘,可以啊,看你挺勤快的,以后就在这里做事吧!管你吃饱。”

    “可是我现在就饿了。”我有点不好意思的说。

    失节事小,饿死事大,所以面对饿肚子,再怎么羞于启齿的话,我都可以说出口。

    掌柜一愣,哈哈笑了笑:“好说好说,只要你勤恳干事,还能亏待了你?你想吃什么?我让老李给你做。”

    “怎么敢麻烦李叔呢,我自己来吧。”我赶紧说,毕竟那李叔刚刚已经说没有么吃的了,我在要他做真心不合适。

    “你自己来?”掌柜有些怀疑的看我。

    “我想吃糊塌饼,可以吗?”我小心的问出口,毕竟真的没什么食材了,但是酒楼鸡蛋喝面却是少不了的,所以最好弄的就是糊塌饼。

    掌柜轻笑:“小姑娘还挺会吃,行,你会弄的话,给我们每人来两张吧,大家都忙了一晚上了,都饿了。”

    我惊喜,赶紧开始忙活起来,店里账房先生是掌柜的,小二有一个,然后老板娘和掌柜的儿子也负责大堂,后厨两人,李叔和楼叔。加上我,一共是七个人,我飞快的计算着分量,一手拿了四个鸡蛋往大碗里一打,赶紧的就往里兑水、加面,和成比较稀的面糊,放入葱花,盐。

    这一切做好以后,我下意识的低头找油桶,没看见才想起来这时候只有荤油,看着那一个大碗里面用去大半的油,便把它挖过来放进热锅里化开。

    油热后,倒入面糊,等面糊定型后,再倒些油进去,两面煎到金黄,我的糊塌饼就出过了。第一张自然是掌柜的吃,我这边继续做着,就听他夸我做的香,匀给其他几个人分别尝尝,还问我厨艺跟谁学的。

    我附笑:“跟娘亲学的,一些家常吃的,上不得台面。”谦虚是我们每个人的本能,我最喜欢吃糊塌饼了,油油的,倍儿香。清淡的时候就喜欢吃山东煎饼,或者包子,都很好吃。

    这边我继续做着,然后几个人慢慢的都开始吃完了,而我只能是最后一个吃的。这是定数,每一家都是一样的。

    最后剩了三个,我才咬了两口,掌柜就和我说:“小姑娘,今天晚了,你要么住这里吧?有和家里人说过吗?”

    我原本是希望管吃管住,被掌柜这么一问,我不免有些愧疚,虽然背上被那原主娘亲打的还疼着,可是到底是母亲,会担心她闺女的,咬咬唇我道:“我还是回去吧。”

    “也好,小姑娘你哪个村的?要不让小楼送送你?”掌柜征求我的意思。

    我看了眼那个瘦瘦的男人,摇摇头:“不了,我不怕黑的,这么晚了,楼叔也要赶紧回去的。”
第一卷 第八章陈风送我回家
    实则我是害怕,虽然这原主黑秋秋的,但还是要有防人之心。

    掌柜想了想说:“这样吧,今天让我儿子送你回去,以后每天你早一个时辰走,天不会太黑。”

    我抬眼看那掌柜儿子,十五六岁的样子,圆圆的脸,不白也不黑,身高约莫一米七的样子,穿着得体,眉目含笑,很是暖心。便及点点头,道一句:“谢谢掌柜。”

    脑海黑色的自己蹦出来恨铁不成钢的骂我:“花痴!这就不怕被非礼了?”

    紫色的自己双手一摊,坏坏的笑着:“此等好颜色,还不知道是谁捡了便宜呢。”

    我一头黑线,只是个少年送我而已,你们两有必要想那么歪吗?

    少年很腼腆,走在我前头,步伐有些急,我无奈笑笑,快步跟上,与少年搭话。

    渐渐的,他不那么紧张。

    这时候门风严谨,哪怕他终日面对终多人,单独和女生一起走还是不免羞涩。

    看他这个样子我不禁感叹我们那个时代,很多男生都吐槽想要处子只能去幼儿园找了,可男生是不是也当反省一下呢?

    从他这里我得知他姓陈名叫风,年十六。他的父亲名陈长兴,长兴酒楼的名字便是他父亲的名字。

    糊塌饼我只吃了几口就用纸袋装起来,捏在手里温度渐低,他送我的速度比我去镇上要快得多,男孩子走的快吧!一个小时的样子到了庄头,他跟我说:“我就不过去了,你自己回去吧。”

    我诧然,而后想到名节问题,果真好男人啊!

    点了点头,我说:“你回去小心些,太晚了,多多注意。”

    陈风面上一红,点点头也不说话赶紧的就走了。

    看着他走了几步,我便往里走,原主是杨家村的,不过因为原主家穷,住的比较偏,一大块地方出了庄家没人跟他们为伍。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唐姓是外来户,别人靠关系好,或者是使了钱财进了村的,但唐子启既没钱,人员也不好。所以就一直是外来,就在庄子外头过活了。

    穿过油菜地,来到破败的屋子里,原主的娘亲正在等我,神情焦急,不时张望,看到我又惊喜又生气。很快上得前来,一个巴掌呼过来:“死丫头,跑哪去了?那么晚才回来?”

    我也没那么傻,不像原主傻傻站在哪里挨打,一个下蹲,白华打了个空,差点跌倒。我站了起来,对眼前这女人显然没什么好感了,早知道还是住镇上得了,省的回来受气。不管怎么说都是原主的母亲,我面无表情道:“去镇上给人做白工了,喏。”我晃着手里的纸袋子。

    白华露出差异的表情,我从袋子里拿出了自己刚刚咬过的糊塌饼,又拿了一块完整的出来,剩下的一块连袋子一起递给白华:“你也吃点吧,别饿坏了。”

    她看着我,似乎觉得我吃太多了,也是,一家十几口人,我一个人要是吃两块的话的确多了,可是我现在这个情况根本没有办法为一个家里考虑,本身三个我都吃不饱,现在我吃一个,留一个给老四吃,已经是极限了。
第一卷 第九章分食糊塌饼
    那些孩子嘛?反正已经受那么长时间苦了,在受一段时间也无所谓。

    我想着先混口饭吃,在想办法赚点钱来,总归一大家子要养活的,不能光吃没进项。

    所以我也没有管白华那诧异的表情,径直走进屋里,走到老四面前,他也没睡,略微担心的样子,看到我声音很轻:“大姐姐,你回来了?”似是有些喜出望外的感觉。

    我点点头,把糊塌饼递过去:“喏,给你的,赶快吃了吧,都凉了。”

    唐桑看着糊塌饼有些渴望,但他摇摇头:“大姐姐你吃吧,我不饿。”

    我鼻头一酸,好为别人考虑的孩子,强笑道:“我刚吃了,喏,还剩一口呢。”说着把左手剩下的那一点点扬给他看。

    他看了看我的手,想了想又道:“那等明天梨儿他们醒了,给他们吃吧。”

    唐桑如此为别人考虑,我有些气闷,才十一岁的孩子,就不能自己想吃啥吃啥吗?非得操那么多心?可偏偏对他又有些无奈的心疼,语重心长的劝道:“你是伤员,需要吃点好的,如果你不吃,就好不起来,你可是我们家唯一能撑事的男子汉了,你不好,行吗?”

    唐桑其实心中想吃,可是又心疼弟弟妹妹,见我如此说,便接过去,但撕下一半,他说:“我吃一些,留一点给他们吃。”

    我看着他,不在劝说。心中只道:半块饼,八个孩子,塞牙缝也不够啊!索性自己吃了还差不多。

    半块糊塌饼,他吃的很香,吃完还意犹未尽的舔舔手指,但终归没有在碰那半块,自制力很强。

    我颇感心酸,联想自己的世界,哪里有吃不饱的说法?小时候都是父母跟在屁股后面喂饭,动辄这不吃,那不吃的。每天都有剩饭剩菜倒掉,虽然也觉得浪费,可是没办法,做的吃不完,少的不够吃,只能多一点点了。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句诗早已成了过去式,都知道不是容易的事情,可是很少有人下地去体会的。

    我转头准备去睡觉,见白华站在身后不远,神色颇有些不好,想来是看到刚刚这一幕,原先以为我是吃独食,其实是为了老四考虑,觉得冤枉我了吧。

    她抬手似乎要说些什么,但没有说,我也没有主动开口,径自去睡了。

    我躺在木板上,旁边有很多孩子,大都抱成一团,四五月的天气还是有些冷的。

    漆黑的夜,我睁开眼望着无尽的黑色有些失眠,不知道一觉醒来会不会现在都只是梦境?如果是,那真的太好了。

    可我更害怕一觉醒来,现实依然如此残酷,那真的很糟糕。

    我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但总希望老天只是跟我开个玩笑,事实上,我可以回去的对吗?

    我心中不住的问,希望能得到一个答案,一个劲的告诉自己,醒来一切都会好的,这才渐渐进入睡眠。

    原本累了一天的我可以睡很久,最起码可以到天色大亮的时候,可现实很残酷的叫醒我,窝被吵醒了!
第一卷 第十章真正的稀饭
    孩子是这世上最烦人的东西,饿又哭,不饿又哭。有人在一起玩很高兴,可没有五分钟绝对动手吵架,难得安静!

    我在床上捂着耳朵十分痛苦,如果可以,我真想把这些不要脸的孩子提腿扔出去!

    起床时候,我洗漱了一番,饭白华已经准备好了,我坐在桌边,看着那碗里的稀饭,第一次深刻的体会了“稀饭”这两个字的含义。

    以前说喝稀饭,其实就是粥,里面有米啊,瓜呀!经常换着东西,但这个稀饭,才是真正的稀饭。很薄很薄的黑面稀饭,为什么说是黑面呢?因为我喝惯了白面的,这自己用凿米的东西凿出来的面,超黑。

    我端起来喝了两口跟喝水没什么区别,准确的说比清水还难喝,索性不喝,丢在哪里了。

    白华见我不高兴问我:“怎么了?”

    “不想喝,我要去镇上了。”我不是很爽的回答,起身。

    我这厢刚起来,唐荣和唐棐就眼巴巴的凑了过来,看着白华,白华看了看我,像是在问我真的不喝了吗?

    我微愕,我觉得难喝到喝不下去的东西,在他们眼里却是能填饱肚子的东西。心中苦涩,可怜的孩子,真不知道养不起为什么生那么多孩子,唉!

    我重复了一遍:“不喝了。”

    白华这才放心的把稀饭匀给唐荣和唐棐,唐荣唐棐看到稀饭倒在他们的碗里,双眼放光,好像看到了什么宝贝一样。

    去镇上,路比昨日熟悉一些,到长兴酒楼也就一个小时的时间,此时大约我生活世界十点的模样,客人陆陆续续的来了。

    没有我的早饭,于是我开始洗碗,扫地,择菜,开始了忙忙碌碌的一天。

    饿的我呀!真是自打出生以来没受过这样的罪,干的多,吃的少。以前最多洗一顿饭的碗,吃饭不需要吃饱,因为有很多的零食和水果,保证不会挨饿。

    现如今生活的反差让我异常怀念我自己的世界,那时候,真的是天堂了。想想我还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当时还觉得自己家里不是很有钱,过不上那些有钱人的日子。

    好在到了中午的时候,客人基本都散去,因为这时候是没有吃三顿饭习惯的,记得妈妈说以前他们也是两顿饭,他们都开始出去聊天,我还有一些碗,洗完了也可以休息两个小时的。

    我弯腰正洗碗的时候,我的眼底出现了一双鞋黑色的鞋子,鞋面上有一个金色蝙蝠,这里蝙蝠是代表福气的。我抬起头往上看是白色的衣服,在往上是那张圆圆的脸,陈风。

    我有些奇怪的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站在我面前,他负手而立看着我有些脸红,他略显不安地问我:“你吃早饭了吗饿不饿?”

    我摇摇头本想说没有吃,可我说出口的是不饿,人真的好奇怪,明明就是饿的,说出来的话却是不饿。很多时候都有这种本能反应,怪怪的。

    陈风有些失望,却还是把手拿到了身前,局促的跟我说:“不饿也可以吃一点,这个很好吃的,你尝尝吧?”
第一卷 第十一章蜜三刀
    我抬眼瞧他,那手里是一个纸袋子,看不知道里面有什么,但是我知道那一定是点心,因为一般的吃食不会放在纸袋子里,心中颇有感触好男人啊!吃个零嘴还能惦记着我。

    想来这原主长得确实是不错了,不然也不会惹得这小男生连吃的都想着我的,也难怪那个纨绔公子哥会调戏原主了。

    我含羞看着他说:“谢谢你。”伸手接过袋子心里花开怒放,饿了一夜一个早上,终于能吃上东西了!

    他表现得很羞涩,脸很红跟我说:“不用谢的,你要是喜欢吃,我明天还拿给你,你快尝尝。”

    我打开来看是蜜三刀,我们地方特产,有些惊愕,原来那怕穿越,我也还是在我原先生活的地方吗?我好奇怪,如果我就在这个地方,是不是以后的以后我还有机会回到我自己的世界呢?好想回去,在这里我感觉很痛苦。

    陈风看我也不吃就那么呆呆地看着袋子,他问我:“怎么了?”

    我抬眼吐了一口气:“没什么,谢谢你。”

    捏了一块蜜三刀,油乎乎的,上面全是糖,我以前不是很喜欢吃这个,可是现在好饿,看着也不觉得油腻了,放在嘴里咬了起来,瞬间泪盈眼眶,家乡的味道,可不仅人非物也非。只有这味道,从以前流传下来的味道是不变的。

    “怎么了?很难吃吗?”陈风见我哭有些慌张,不知所措。

    我摇摇头说:“不是的,只是很久没有吃到这个味道很是想念。”

    突然觉得我这个样子好没出息啊!可是眼泪是控制不住的它自己就掉下来。陈风蹲在我面前拿帕子给我擦眼泪,他说:“别哭,你喜欢吃我以后每天都给你买。”

    我哭的更凶了,觉得这是我听过最好听的情话了。以前总觉得这句话很虚伪,谁买不起东西啊!可现在真的只是一个蜜三刀就把我给感动了。哎人的追求往往是一直在走下线的。

    我吃了四五个,就把袋子折起来。他看着我,有些疑惑。我说:“我不想吃了,太甜了,我晚上再吃。”

    他点点头说:“嗯,确实不宜一次吃太多。”

    实际上我是想把东西带回去给老四吃,唐桑因为原主受了伤,我这心里总是觉得亏欠他的,尤其是他们那么懂事,让我更加的喜欢。

    我想如果可以的话我一定要赚很多很多的钱,把他们一家人都养起来,毕竟都是亲骨肉不是吗?唉!不知道这个愿望什么时候才能够实现,我希望很快就可以。可事实上,我现在连自己的温饱都解决不了,真的好难过啊!

    我看着陈风,他圆圆的脸,是邻家哥哥的模样,依照我本身的年纪则是邻家弟弟。不过他长得比我高,所以还是邻家哥哥,陈风的样子很腼腆,我觉得古人就这点好。

    洗好盘子之后,歇息两个小时,也就是这个里的一个时辰。然后又开始准备吃饭,饭是杂粮馒头,土豆丝和蚕豆。
第一卷 第十二章陈风再次送我
    我都很喜欢吃,七个人一起吃的,却只有两个菜,馒头也不是管够的,一人两个,加一碗稀饭。这有点悲催,但是我还是把他们吃完了,吃的很饱。不过这是一直到明天早上的饭了,你觉得明天早上十点钟的样子,才可以在吃饭好难过,哎!

    其实我本是有心要给唐山留一个的,可是我怕这样对我在这里工作不好,我吃不完他们可以留下的。所以我就自己吃完了。等以后在这里工作一段时间,我再慢慢地往家带东西,我不敢保证他们都能吃饱,但我至少要保证老四能够吃饱。

    又是一个下午的忙碌,很累很累。我的手泡的发白,我都觉得不是我的手,哦,对,本来就不是我的手,只是原主的手,很黑像那个枯树枝一样,十分苍老,手心茧很厚,不知道是干了多少年的活了,反正我妈都没这个手。

    又到夜深,不过人并未完全走完,掌柜叫他儿子陈风来告诉我,我可以先回去了。

    我点点头把手头的碗洗完,拿起我之前收起来的蜜三刀,与李叔楼叔道别。出门又与掌柜老板娘道别,陈风跟我到门口,我转头他还在跟着,我和他说:“你进去吧!我要回去了。”

    他点点头却道:“我送你吧?”

    我一怔:“掌柜的昨天不是说只让你送我昨天吗?怎么今天还送?”我很纳闷。

    他低下头说:“我想送你。”声音特别轻,犹如蚊吟。

    我懵逼了,至于吗?我以前挺干净好看的,也没有小帅哥追我啊!像陈风这个模样在学校不是校草也得说班草,怎么就看上原主了?

    “那掌柜的知道吗?”我问,我可不想没干几天就被炒鱿鱼,吃不上饭了。

    他说:“我跟娘说过了,娘也觉得女孩子走夜路不安全。”

    我有点傻眼不知道眼前这个男生他会不会是一个没有断奶的孩子,虽然她才只有十六岁,但是成熟的男生和年龄没关系的,我不喜欢妈宝,如果他是妈宝的话,我肯定不愿意和他好的。

    只是现在人家开口要送了,我也不好拒绝,点点头道:“那谢谢你。”

    陈风微微内敛的笑了,特可爱的样子,我一直很喜欢这样的男生。

    这次他仍然送我到村口,不同的是眉宇间多了些关切:“你小心看着脚下,天太黑了,别摔着。”

    我“嗯”了一声。

    他站着没动说:“你先进去吧!我看你进去再走。”

    蛮心细的男生,我不自觉的笑了,转身往村子去,走了不一会儿就是一块大油菜田地。我一直没有回头,也不知道陈风是什么时候走的。

    我看人第一看颜值,第二看人品,第三看性格,我想陈风是完全符合我的条件的。

    我心下有点按耐不住的激动,一个内敛温柔的男人,还有些家底,将来至少不用受苦的。

    回到家里,我把蜜三刀拿给唐桑,对他甜甜一笑:“很甜的,你吃吃看。”

    记忆中,这一家孩子都没吃过零嘴的,粗粮都是不够吃的,娘亲去帮厨也就是带一些席地上剩下来的饭菜。
第一卷 第十三章姐猴
    事实是因为这个年代穷,大多数桌上都不会有剩余,能剩下来的都是家里富裕写的。

    “大姐姐你吃了吗?”唐桑看了眼袋子先问我。

    我点点头:“吃过了。”

    唐桑略心安,拿了一个咬一口,慢慢的咀嚼着。表情很淡,他说:“太甜了,给柔儿她们吃吧。”

    我想可能是太甜了,点点头就把袋子给了站在身后的柔儿,我去洗漱了,他们很快分着吃,我漱口出来的时候见这些孩子逗意犹未尽逗舔着手指,唐桑眼里也流露渴望,他刚刚只吃了一口,就把哪块给了唐棐。

    我突然想起,如此贫穷的家庭孩子怎么会不爱吃甜?就算是我也经常会要吃糖,不过是大了些只吃软糖罢了。糖果是孩子与生俱来就喜欢的,唐桑如此完全是为了他弟妹考虑。

    我微微仰头,不想让自己显得太难过。

    唐桑懂事的让人心疼,十一岁的孩子,本应哭闹打滚的,年纪无忧无虑的玩耍,却在这为弟妹能吃上口好的强忍自己想吃东西的欲望。

    我的日子过的很平淡,和那些穿越的小说完全不同,我每日都是洗碗、择菜、扫地,手因为洗碗长期泡在水里而肿胀发裂。以前我从不相信会有手因为在水里时间长发裂的,水是好东西,可过多就不好了。我的手因为长期泡在水里油脂早没了,便裂开了。

    这万恶的时代,根本没有创可贴,我只能用泡坏了的手继续洗碗。

    唯一值得欣慰的就是陈风每天都送我回家,而且每天都有给我零嘴,我不知道那是他的零食,因为我,他已经很久没吃上零食了。

    其实我也基本没吃,他给我的时候吃上一两个,剩下都就带回去,让唐桑先吃,唐桑有意留给弟妹,总说不喜欢,但我不管,他必需吃一两个我才会留给梨儿她们分食。

    就这样,过了个把月,那些孩子脸上多少有了丁点血色,比我刚来时候好多了,每天她们最高兴都时候就是等我晚上回去。

    洗了个把月的碗,我觉得真的没有出路,可是附近没有山,没有河,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什么都靠不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也只能一天挨着一天。

    直到六月初的晚上,陈风一如既往的送我回家,我低头走着突然看到一个爬行的姐猴,想到近几日去长兴楼的路上经常可以听到蝉叫声,才恍然发现六月已经来了。

    我捡起姐猴,想着等会到家,召集弟妹们一起出来找找,开开荤。

    陈风和我已经很熟悉了,并肩走着,他看着我突然蹲下捡起姐猴说:“姐猴很好吃,不过弄不来多少,不够吃的。”

    我眼睛一亮,这似乎是一个商机,我们家人多,最适合出来找着玩意儿,但是只能自己,吃可是如果能的话,那还是很好的,起码能换些米粮吧?

    当晚我回到家里就和弟妹们说让他们出来找姐猴,他们很快找这个东西。以为是留给自己吃的,我领着他们出来找了大概一个小时,人多就是力量大,一百多个呢。
第一卷 第十四章初见铜板
    回到家我给用水过过泥,弟妹们眼巴巴的看着我,可是家里根本没有油,她们吃不上这个。盐都很少,也就够腌这点姐猴的。

    我看着这帮期待的弟妹们说:“明天我把这个拿去卖了,你们白天没事就找这个东西,我换了钱给你们买肉吃。”

    弟妹们双眼放光,都特高兴,我就让他们去睡了。

    白华问我:“小染,这真的能换钱吗?”

    “我也不知道,试试看吧!希望能行。”我看着那一百多个姐猴,要是我们哪里也能换个百来块钱,够买十斤肉的。不知道这里是这里是行情,希望多值点钱吧。

    第二天我起床就把昨天腌制姐猴的坛子一起带到镇上,吃完饭之后我没有和平时一样去洗碗,而是先到掌柜哪里,抱着坛子。

    掌柜见我很奇怪的问:“怎么了?”

    我心有些砰砰跳,就像刚出来找工作一样,但是为了生计,我不得已必需要说,深呼吸一个我说:“掌柜的,不知道你要不要这个?”我说着打开坛子。

    掌柜的看到我坛子里的东西,笑容满面:“小染可以啊!有什么都想着陈叔,陈叔平时没白疼你。”说话间他伸手就来端坛子。

    我一怔,退后一步,赶紧解释:“不是的掌柜的,我是想卖给你的,我们家很穷,想卖钱换些米粮。”

    陈掌柜也是一愣,随后不好意思的笑了:“应该的应该的,那你想卖多少钱?”

    我也有些尴尬,挠挠头道:“您看着给吧,我不懂行情。”

    陈掌柜想了想道:“那按斤称吧,一斤十五大钱,如何?”

    我低头看了看坛子里的姐猴,这玩意贼轻,要是按斤称,这一坛子也就一斤多的份量吧?

    “那我可能不太合适,这个很轻的东西,味道很好,市面上很少有卖。据我所知,这个东西有很好的药用价值,我记得这个可以治疗外感风热,咳嗽音哑,夜哭不止,还有很多效果,我若卖给药铺一定是一个好价钱。

    之所以想要给掌柜是这一两个月的交情,多谢掌柜的照顾。而来是陈风说这个只够自己家里吃,根本卖不上,想给掌柜一个商机,别人不知道卖的东西,掌柜铺新,高价,自能卖个好价钱。”我的确知道蝉是好东西,新世纪吃的很多,但是这样和掌柜说话还是第一次,我还很紧张,额上都是虚汗,好在六月,可以说是热的。

    这样吧!一文钱四个,有多少我全要,行吧?高的话我也要不了,卖不卖得掉还是一回事,说不定最后都是店里吃了,天热也放不住。”

    我算了下,一文钱四个,一百多个大概可以换三十个铜板,也不知道够买什么的。但我还是点头允了:“我要现钱。”

    掌柜允,数了一下一共一百三十二个,刚好四十三个铜板。

    掌柜让老板娘给我数了铜板,我能感觉到楼叔看我的眼睛都在放光,李叔很为我高兴,我赚那么多钱,李叔说:“小染啊!今天晚上可以吃顿好的。
第一卷 第十五章李叔切掉手指了
    我笑了一下,我能不能吃上还是一回事呢那一家子呢。但是这是我第一次拿到钱,还是很有安全感的。

    一个上午的忙碌之后我拿着三十三个个铜板跑到菜市场去,对价格了解了一下,然后我买了一斤肥瘦均匀的猪肉,一斤板油,还有一斤面,半斤盐,就把我四十三个铜板全部花光了。

    肉食和我们哪里差不多钱,面贵一些,赶上肉价了快。

    提着这些东西我就回家了,然后把东西放的家里,白华刚好在家,我就把东西交给她,让她做给弟弟妹妹们吃,且交代,天热,今天就弄了吃完,不然坏掉了。之后我就赶紧回到镇上去,去赶着吃店里的晚饭,我不能在家里吃,因为我如果去家里吃的话,他们就少了一点。

    唉,何时起,我竟要如此计算。

    可当我回去时候,刚好到了吃饭的点,却没有开饭。我很纳闷,发现李叔楼叔和掌柜都不在,老板娘脸色很不好,我偷偷问陈风:“怎么了?”

    陈风小声和我说:“李叔不注意把自己手指切掉了。”

    我懵了,应该是做晚饭的时候,平时的菜都是楼叔配好的,李叔长期炒菜,着刀艺不一定很好,所以切到手指也正常,不过这切掉了……

    李叔为人爽朗,乍一听手指切掉,我这心里发麻,还是很打怵的。

    很快,店里来了客人,点了椒盐面筋、水煮腰花、羊肉炒鸡蛋。

    楼叔李叔都不在,自然是老板娘上阵,女人总是会些厨艺的,但是比起专业配菜和炒菜速度那慢的太多了。

    于是那两个客人自然等的有些不耐烦了,小二好言劝着,陈风也赶紧催促着老板娘,我不得不为老板娘来配菜,实在是看她做得太慢了,我跟她说:“我试试吧!”

    她狐疑的看着我满脸的不相信,可是速度确实赶不上,便让我了。

    她做了一个椒盐面筋,水煮腰花还在锅里,我开始羊肉炒蛋,热锅放油,放入洋葱翻炒。而后加入刚刚准备好的羊肉,加盐、料酒快炒,洋葱熟透后加少量酱油调味。下入蛋液迅速翻炒均匀。放入香菜,淋入香油所有动作,一气呵成,出锅。

    那羊肉的香味很美,哪怕是在厨房干了一两个月,我仍然忍不住想要吃一些。爸爸是厨子,每次做菜总会吃一点,尝尝味道,看是否有进步。

    爸爸一直有教我厨艺,爸爸说女孩子会点厨艺好,哪怕将来不做厨师,不管男人饭,最起码在自己想吃什么的时候就可以吃什么,不需要求别人。

    店里陆陆续续来了客人,老板娘给我配菜,我负责炒菜,合作的还算融洽,直到有个客人点了个三清托荤宴,我听了就是讶然的表情,没听过这东西。

    然后老板娘告诉我:“三清托荤宴,以素菜为主,以前老李常做的有冬瓜昆布汤、麻油拌黄瓜条、桂皮腌菜头、姜汁菠菜之类的,托荤有山药蒸素鸡、虾仁怀豆腐之类的。你能行吗?不行我来。”
第一卷 第十六章长生不老肉
    我挠挠唇颚:“别的都行,就是那个昆布是什么东西?”

    “就是鹅掌菜。”老板娘说着。

    可我也不知道什么是鹅掌菜,大眼瞪小眼的看着老板娘,老板娘没办法去拿了东西来,我一看,那又黑又薄的卷曲皱缩不规则团状,便明了,海带嘛!不过不是常吃的那种绿色厚的,这种很薄,但也是海带。

    “我知道了,我能行。”说着我先把海带泡在水里,开始各种忙活。

    还有个客户点了店里没有的菜,非要吃熊掌,外来的客人,那叫一个闹腾,小二都制不住。

    我撩开帘子出去,看到是两个粗狂大汉,一看就是目不识丁的粗人!可没办法,我还得笑脸迎人,浅笑吟吟:“二位爷,小店没有熊……”

    我话未说完,一个彪悍便吼我:“连熊掌都没有,开什么破店?”

    我懵了一下,没见过这么不给女人面子的!陈风也担心我吃亏,马上到我跟前来,不过要是人家真动手,陈风还真不是个,不够揍的。

    我话锋一转:“小店确实没有熊掌,不过有长生不老肉,不知道二位爷想不想吃?”

    “你糊弄谁呢?”彪汉很生气。

    “怎么敢糊弄呢?难道二位爷没有听说过玄奘取经的故事?大唐时候,玄奘历经十万八千里,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那可真是脍炙人口的经典历史啊!”我含笑看着他们。

    他们脸上茫茫然的,肯定是没听过,不知道是不识字,还是因为这里根本没有的原因。反正我知道这里是大梁朝,萧姓皇室。

    两人似乎骑虎难下的样子,要问还是说的,都觉得不知道会跌份儿,便凶我说:“那来一份尝尝,若不能长生不老,看我不砸了你的店!”

    “得咧爷,我这就给您做去,不过这长生不老可不是顿时就能看到效果的,怎么着也得几年后没有见苍老您才来砸店哟。”我说着就往厨房去。

    陈风跟在我后面:“你怎么给他们弄长生不老肉啊?”

    我轻笑:“昨天你不是见了?姐猴就是长生不老肉,知道玄奘为什么能取得真经吗?”

    陈风摇摇头,我道:“因为他是金蝉子转世,而姐猴的学名便叫做蝉。”

    陈风听了有些迷糊,又有些懂得的样子,我把坛子里的姐猴取了出来,数了三十二个出来,油锅烧至四成热后下锅炸,锅里加入油,加热,炸至酥脆。

    拿了个碟子,放了两片青叶子,绕着碟子放了几根细花,把姐猴盛入盘中,留了两个,剩下的端了出去。

    留下陈风,两人一起一人一个,吃的倍儿香。

    我也算是快一年没吃到姐猴了,姐猴只出没这夏季一开始的十来天,很快就消失了。之后根本吃不到这么正宗的味道,还挺想念的。

    老板娘进来看到我和陈风两人在一起欢笑着,虽然已经没吃东西了,可是唇边的油掩盖不了的。好在她没说什么,而是跟我说:“长生不老肉他们吃的还行,又点了店里的特色菜,你给做两个,他们赶时间。”
第一卷 第十七章收黑钱
    我点点头,赶紧就开始了。很快我做出了油炸大酥饼,盐豆炒鸡蛋,菠菜炒粉皮三个特色菜,都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当然了,大酥饼是小时候喜欢吃的,长大了后两者更爱。

    闻着那鸡蛋盐豆子的香味,我都流口水,好在我都有试吃一口,这一天别的没做,竟这个给我吃了个饱,算是我来这个世界过得最好的一天了,唯一一天饱肚子的。

    那桌子上姐猴的客人吃完了要结账,老板娘问我姐猴是多少钱。

    我摸了摸鼻子走了出去,对着两位大爷笑得十分灿烂,我问:“两位爷,吃的可还好?”

    “还行。”一个汉子应答。

    面对这么挑剔的主,还行就是不错了,看两位也不像是穷人,我是想宰一宰的,微笑依旧:“那这样啊,两位爷这顿饭钱是九百九十五文钱。”

    两人面色一黑,我笑容不改:“其中大酥饼、菠菜粉皮、鸡蛋盐豆子各十五铜板,杜康酒七十文,这米饭是赠送的,长生不老肉是一两银子,因为两位爷是第一个吃到的客人,所以给打了个八八折,两位爷看可有什么问题?”

    不知道两人是听第一个吃,还是打八八折,倒不那么凶神恶煞了,反而还有些高兴,很爽快的付钱了。

    给了我一两银子,还道不用找了。之后就大步流星的走了,那一颤一颤的踩的地板都在响。

    我有点蒙,这八百八十文这么容易就赚到手了呀?成本十文钱,再加上油啊人工啊最多也就十五文钱的事情,可是一下子可以赚八百多文,我真的蒙了,都不带讲价的?

    我突然觉得自己太黑了,青岛的天价虾,黑龙江的天价鱼,魔都的天价贴膜,现在我来一个天价姐猴,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呃,好像是诶。可是钱都收了,总不好退回去吧?

    钱交给了老板娘,我在厨房继续工作,后来掌柜的回来了见我在做菜有些意外,也有些惊喜。因为至少在李叔叔不在的时候我可以帮它把现在的厨子空缺给顶上,最主要是个免费劳力,我是这样想的。

    到了深夜,几乎没人在进门的时候,掌柜的找我谈话。

    他说:“小染呀没想到你厨艺还不错,以后洗碗这种活就不要你做了,每个月也不在没有工钱了,作为厨师我给你每个月两钱银子,你看如何?”

    我听到每个月都有薪水还是很高兴的,不过两钱银子等于两百文钱,大概够买二十斤肉的,似乎也吃不了多久。

    这里的消费水平很奇怪,一文大概买一个包子,吃一顿饭大概也就几十文到几百文,其实这里消费水平和我们哪里一样,一文钱就相当于我们那里的一块钱,区别在于他们月赚一百到五百,我们那里是一千块到两千块,这就是区别。但是这两百文我是要还是不要呢?都是个事情。

    要的话最起码可以解决家里面的温饱,毕竟二十斤肉还是可以吃几天的,可是如果我接了这个工作那李叔怎么办呢?好愁人啊!
第一卷 第十八章俊若好女的美男子
    可是没想到我的犹豫为我换来了高薪,掌柜的见我犹豫说给我十文钱一天,按天来算工钱,希望能多做一些时日,至少等到李叔回来,今天就算已经开工了,且炒菜总比洗完轻松。

    我笑笑,你是没做过厨子,所以不知道厨子的辛苦,爸爸是厨子每次都累了不想起床。李叔也是厨子每天胳膊都僵硬的抬不起来,厨子真的很辛苦的,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炒炒菜那么简单。他们的胳膊基本上很多时候都是很处于麻木的感觉,唉!

    掌柜的今天给了我二十文钱,说是我今天的工钱和奖励我做长生不老药的功劳,这钱我拿着了,但是回去没有给白华,因为这个钱我觉得不能花的,若是有多少花多少,那就没钱了。可若给了白华,攒起来也是无用,我想就留着看需要什么买点什么吧!

    掌柜的还说如果以后还有人点这个长生不老肉,而且是按照八百八十文价格卖出去的,就给我每一份提成八十文钱,我听了却并没有很高兴。因为这个东西的价格过高,一道菜而已,八百八十文有几个人会买?小镇而已,基本不会有人来吃。

    只不过长生不老肉的菜名留着,还会另有一名,干煸金蝉,价格就会低下十倍来,卖这个姐猴。

    意外的是第二天的晌午,过了早饭店的时候,店里真的有人点名要吃长生不老肉!

    我惊呆了,一方小镇,在很多人饭都吃不上的破地方居然有人花一两银子来吃一道菜!

    可事实就是这样他真的买了,我如昨天一样为他做了一道长生不老肉,之后为他做了几个店里的特色菜,这个人还很浪费他不仅要了特色菜,还加了很多菜,一共就他一个人点了十几个菜,每个菜最多下三筷子!

    他吃完以后没有第一时间结账,而是让小二哥把我叫去,我听小二哥叫我去的时候我有些害怕,是不是要吃霸王餐?我解决不了这样的事情的,可没办法,客人就是上帝,他叫我去我就得去,又不是饭点,不然我还能借故忙推上一推。

    在店里最好的包房前,我站了一会儿才深呼吸推门而进,我问:“爷,您找我?”入目的是一个少年,看上去约莫十七八岁的样子,身着蜀锦长袍,相貌本就十分俊美,如此穿着更显富贵都雅,丰神如玉。

    我不禁有点呆,这真的是小镇的男人?好俊俏啊!我无法想象这样鸟不拉屎的地方可以养出这么漂亮的男人。

    他看着我,上下打量一眼,有点嫌弃的样子,开口问:“这长生不老肉是你做的?”

    我“啊”了一声点点头道:“是我做的,您是吃不惯吗?”

    “没有,做的还可以,以后你就跟我吧!工钱是这里十倍。”他说完用帕子擦了擦嘴。

    我愣了下,这是要我去做厨娘?这男人声音还有点熟悉,轮廓也好似在哪里见过。

    我有些纳闷,盯着他仔细打量。不得不说,这小男人真挺漂亮的,俊若好女,美似娇娘。
第一卷 第十九章拒做厨娘
    但是我不会被美貌所诱惑的,如果我在这儿做我是想工人,但是我要去他那儿做厨娘,那我就是下人了。下人是什么?是奴婢,所以说我宁愿在这里拿比较便宜的工钱。其实十倍的工钱我还是很想去做的,但我不愿意给人为奴为婢,低人一等。

    我摇摇头,表示拒绝。

    他诧异的看着我,面色冷然的和我说:“我现在是用请你去做厨娘,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我听到这句话想到的不是威胁,反而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人的面貌,周少爷!那个曾经调戏过原主的周少爷,我惊呆了,这么漂亮的男人会缺女人吗?为什么会调戏一个黑不溜秋未长开的女人?

    且不说周少爷很有钱,就光是他的一张脸就能吸引很多很多的女人投怀送抱,根本没有办法去想象他怎么会当街调戏原主呢?还害得老四差点死了。

    他看着我仍是诧异,因为我本应该露出害怕的表情,但我却露出惊奇的表情,于是他和我说:“不管你是想去还是不想去,我都要你去,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我扶额:“周少爷您客气过吗?”

    他看着我,我轻笑了笑:“人活一世,短短几万天,我也不怕您不客气。想来周少爷是很有能耐的人,不过对付一个人,最多也就是弄死她,反正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没打算活着回去,周少爷您自己看着办吧。”我说着双手一摊,请君随意的样子。

    “厨房还忙着呢,我先过去了,周少爷您吃好,走的时候别忘记结账,小店小本买卖,概不赊账,谢了。”这次说完,我也不管他目瞪口呆转身就拉门走了出来。

    含笑关上门,背对包房门的时候我不住的拍自己的胸脯,妈呀!吓死我了!那小心脏扑通扑通要跳出来一样,这周少爷是本镇首富来着,得罪他真没好果子吃。

    可没办法,我肯定不能够去给他当奴婢,想想原主被他调戏导致老四被捅了一刀的事情我就头皮发麻。

    下午的时候,小二哥从家中回来时候和我说,长生不老肉已经在镇上传开了,街头巷尾很多人都在讨论这个事情。大多是觉得这个贵的,且都想品尝一下味道。

    我想这种天价产品,吃的人肯定没几个,能有几个富豪像那周少爷一般呢?八百多文钱,够一家子吃一年了。

    可我远远低估了这里人的攀比心理,以及对天价食品的渴望。

    这个下午,又做了两份长生不老肉,据小二哥说一份是十几个人来吃的,一份是做生意请人吃的。

    我做的时候还是满满愧疚感的,感觉真的好贵,不过我也挺高兴的,因为据掌柜所说,我是可以拿到提成的,每一份的提成零头都归我的。

    长生不老肉定价一两银子,都以打折价格,八百八十八文钱出售。

    今天的三份意味着我可以得到两百多文钱,我真的是开心死了。
第一卷 第二十章大雨打湿了我们
    忙碌到夜深,掌柜的对我也是笑得很开心,因为我给他带来的利润十分可以。这晚,我们加餐,是老板娘做的,六个人,楼叔已经开始正常来工作,只是换成为我配菜了。

    做了六个菜,四荤两素,都是家常菜,特别加了一道长生不老肉,是剩的那十个。

    掌柜的对着几个人直夸我,然后又说一些让我好好干的话。

    陈风总是偷偷对我笑,他也是为我高兴的。

    男人总是喝许多酒,老板娘也跟着喝,只有我以水代酒,不管前世今生,我都是没有去饮酒的,白酒很辣,闻着就不舒服。

    吃的差不多的时候,楼叔和小二哥就先走了,掌柜让我先等一下,然后让老板娘给我拿了三钱银子,说两百六十四文钱是我长生不老肉的提成,十文钱是我的工钱,剩下是奖励我的。并且交代我明天在带姐猴过来,应该还会有客人要的,反正放了盐了,几天也不会放坏。

    我点点头,掌柜的让陈风送我回去了。

    我与陈风并肩走着,脸上洋溢着笑容,有钱的感觉真好,现在我有三百二十文钱,明日在把姐猴拿来给掌柜,基本上能够五百文钱了,要买买衣服了。

    临到家的时候天空下起了大雨,像疯了一般,雨好大,那么大的雨点像是和谁生气一般,狠狠地打落在地上。

    我和陈风赶紧往家里跑,即便跑得再快也没有多的不过老天的戏弄,我们俩都变成了落汤鸡。弟弟妹妹见我回来杂声喊:“大姐姐。”却发现还有一个男人,这是他们第一次看到我的一个哥哥回来,用那黑亮亮的眼睛盯着陈风。

    陈风第一次到我家来,眉宇微皱,屋子里原本味道就很不好闻,现在下雨了更是把原本隐藏的霉烂气息给带出来了。我能够理解他的不舒服,我一开始来的时候那也是直皱眉头,现在么,已经习惯味道了。

    虽然我曾想把没用的东西逗扔掉,但是白华不同意,她觉得都有用。我便随她去了,因为现在我也没有多少钱,赚钱很少,尤其是之前根本是没有工钱的。

    大雨哗啦啦下着,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白华回来了,一身是水,看到陈风显然是一愣,看了看我问:“这位是?”

    我回答:“我们掌柜的儿子,怕我一个人夜路不安全送我回来的。赶巧下雨了,等雨停才走。”

    陈风我是有跟他们提过的,很好的男生,将来有望成为他们的姐夫、女婿。

    虽然陈风没说过什么,可我知道他对我有意,我对他也不反感,一个俊朗的少年,谁不喜欢?

    只是如今我年纪小,要等上两三年,还有就是陈风父母那边,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同意陈风娶我。

    雨一直下,我和陈风一起坐在门前,两人各坐在没有腿的四脚凳子上,这是那我还没来就进牢里的爹爹从死人哪里弄回来的,他经常给死人修面,一些要烧掉的家具什么的他就给拿回来了。
第一卷 第二十一章陈风夜宿我家
    一开始我来的时候慎得慌,哪里都不想碰到,后来自然而然的习惯了,也没什么隔应的了。当然我不会告诉陈风这是死人用过的,不然非得给他吓跑不可。

    我们两闲着没事就聊天,大多是我说他听,他是个很实在的男生。

    没什么话说的时候我就给他讲故事,说美人鱼的故事。

    弟妹们似乎也很爱听,在我讲了一半的时候发现他们站的站,坐的坐都围在我的身后,因为我说话声音不大,离得远就听不见了。

    柔儿站在那里胆怯的看着我,我微微笑着朝她招手:“柔儿,过来。”

    柔儿很胆小,但是架不住听故事的渴望,小心的走到我面前,局促不安。

    我把她抱在腿上,坐在我怀里,继续讲着故事。

    柔儿一只眼睛看不见,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但是眼睛的结膜坏掉了,如果捂住好的那只右眼,她的世界将一片漆黑。

    在这里除了老四我最心疼的就是柔儿了,只不过她的胆子就像老鼠一样小,干什么都畏手畏脚的。几个小的弟妹,属她最受欺负,可是孩子打闹也没办法。

    在前世,我的哥哥们也打架,专打一个人,好在我弟弟年纪小,跟他们根本不够格玩,不然肯定被打坏了要。

    孩子们倦意来的很快,一个一个都打哈欠,慢慢睡着了,把他们都送到床上去,可屋外,依旧暴雨如注。

    这漂泊大雨很有下一整夜的意思,我知道陈风打心底肯定是不乐意住在这里的,可是现在下雨没办法,我抿抿唇问:“陈风,雨太大了,不好回去,要不今晚住这里?”

    陈风原本盯着雨的神情已经有些不耐,听到我的问话惊愕的看着我,好像我做了什么耸人听闻的事情一样。

    面对他的惊愕我很奇怪,他愣了一会儿和我说:“这不合适,会影响你的名声。”

    我无奈的笑笑:“我们家又不是就我自己在家,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陈风很纠结,看了看外面的大雨,确实走不脱,也只能住了下来。

    我原本已经收拾一间小屋自己住了,现在陈风留在这里我便把我那小屋子腾给他住,而我就和白华挤挤了。

    陈风在这住的有点局促,那怕我一再告诉他没事的,他还是有点不安。

    我微微笑了笑,这样单纯的男孩子只有这时代才有了,前生那个世界是绝对看不到的了。

    和白华躺在一张床上,白华有些担忧欲言又止的问我:“小染,他……”

    我明白她的意思,淡淡的给她一个笑容:“我有数,放心吧。”

    如此,白华也不在说什么,儿大不由娘。尤其是这样贫寒的家庭,能够有自己的主见,为自己谋个前程已经很不错了。

    那个倒霉爹爹说,存钱不如存人,这些孩子里面只要有一个出息的,其他的就都会出息。我觉得他这话说得不假,但怕就怕一个有出息的都没有。

    倒霉催的来到这里近两个月了,我还是很想念自己的世界的,有爸爸妈妈疼,有姐姐带,有弟弟玩,还有同学朋友没事四处瞎转悠,日子过得高兴的不要不要的。以前总觉得上学很苦,可是来到这里我才知道上学简直就是天堂。
第一卷 第二十二章周少爷
    人生没有后悔药,我唯盼这是个噩梦,很快我就会醒来,其实什么都没有发生,一切都在高考之后。

    如果真的可以回去,我一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我一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想我再也不会和爸爸妈妈生气,和姐姐弟弟打架了,上学一点都不累,真的。

    思及此,我不由得幽叹一声,人生无常啊!

    六月的天,亮的很早,天气燥热,我也起的较早。

    我早已习惯了弟妹们的叽叽喳喳,在这恶劣的环境中也能够睡着,可陈风不一样,一大早上的弟妹们在一起吵闹把他给吵醒了,宛然是刚来这个家里的我翻版。

    他很不高兴,却无从说起,因为这些不是他的家人。

    大雨洗刷过后的天十分湛蓝,我与陈风并肩站在门前,那原本的油菜花早已收割了,如今换上了黄豆,也长出了嫩嫩的芽子来了。

    白华烧了一锅厚一点的白面稀饭,主要是为了给陈风这样的客人喝,平时还是难得放那么多面的。

    陈风看到那碗就不想用,婉言谢绝:“婶,我不饿,给弟弟妹妹们喝吧!”

    看到他眼底的嫌弃,我的心里有些不是滋味。虽然我也曾嫌弃过,可是人就是这样奇怪,很多时候只能自己嫌弃自己,嫌弃自己家里人,旁人便没这个资格!

    当然我也没吃,不过我不是嫌弃,而是省下来让她们多吃点,我到店里去吃。

    白华把这两天弟妹们弄来的姐猴都已经腌好了,我直接把坛子抱着,陈风有意接去,我摇摇头:“不重。”

    一来,姐猴确实基本没重量,二来他对这家庭的嫌弃让我有点难受,我想这也许会成为他以后对我的挑剔。

    到长兴楼时候数了姐猴一共六百二十七个,给了我两百零九文,现在我有了五百二十九文钱了。

    一早上导师没有人点长生不老肉了,中午没人的时候我去街上买衣服,顿时发现收支严重不平衡!一身衣服怎么也要三五百文,那就是一个苦力干一两个月不吃不喝才有的钱,草!怪不得人身上都是破旧的衣服!

    我问了好几家都如此,最后挑了身几乎没做工的纯棉衣服,讲了好久终于讲到三百文,又需要买两身里衣,想到原主和那两个大一点的妹妹都会针线便不买了,直接买了布匹,线家里是有的。

    花了一百文钱买了一匹布,够做五六十件上衣的,如果做成一套的里衣,大约是三十来套的样子,这样一家子每人都有三套可以换着来穿,感觉还不错。

    本想在买点肉,但是这一匹布也是够重,抱回去就挺累的了。

    我让老板给分成了两半,等下带回店里,晚上和陈风一人拿一半吧!

    回到店里时候就赶紧气氛不太对,见我来了掌柜的赶紧和我说:“小染啊,周少爷来了。”

    “来就来呗。”我有点无语,有必要那么紧张吗?四下张望没看到陈风,我疑惑:“咦?陈风呢?”

    “他非的要吃你亲手做的长生不老肉,还要你给他做几个他没吃过的菜,这不,你不在我让风儿去找你了。”掌柜的有些为难。

    我扶额,这不是故意给人找麻烦嘛!堂堂一个大少爷,镇上的首富,让我给弄没吃过的,明摆着难为我!

    我脸色不好,掌柜也很为难。

    在厨房我先给长生不老肉炸了出来,能提成八十文钱呢!跟谁过不去也不能跟钱过不去!

    长生不老肉端走以后我就犯了难了,他没吃过的,其实也不是很难。饶是他在能耐,也不过吃这取虑县,临淮郡,我可以做其他菜系的。

    看着店里的食材我考虑了一会儿,打算给他做一个川菜里的名菜,鱼香肉丝。在做一个湘菜中的麻辣子鸡,腊味合蒸,这就差不多了,够他吃了。

    只是我这边刚刚着手准备,小二哥就跑来告诉我,周少爷在楼上发脾气,要马上吃到菜。

    我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把刚刚舀出来的水给了小二哥:“告诉他,这是心痛的感觉,他绝对没听过!八十文一碗,让他好好品尝!”

    小二哥愣了愣,不知所措的看着我,我气恼:“去啊!不是说催菜?”

    那姓周的催的我心烦,立马把之前给他精心要准备的东西给取消了,很快炒了份蒜苔炒肉,又弄了糖拌西红柿,空心菜汤,这下荤素汤都有了。

    小二哥过来看着我很为难,这些东西糖真不敢端上去,我明白,那碗凉井水够他受的了。

    拿着盘子,我自己给端上去了。

    周少爷一见我,视线自然落在我手上的捧盘上,原本那一碗水已经让他动气了,又是这些熟悉的菜色,脸不由得黑了。

    我把东西搁在桌上,一个个端下:“乱棍打死猪八戒,火山飘雪,青龙过江,都是一百八十八文。”我介绍着,依次端下蒜苔炒肉、糖拌西红柿、空心菜汤。

    我看到周少爷一头黑线,额头青筋暴起,我心里还是有点小害怕的,不会打人吧?

    周少爷脸色很黑,他看着我特别不悦。我虽害怕,却佯装镇定,淡然笑着问:“刚刚那心痛的感觉,周少爷觉得味道如何?”

    他怒目相对隔了一会儿他的怒却散去,转成了似笑非笑,我浑身汗毛直立,还不如生气呢?好歹在我承受范围内,这种阴寒的笑意最是怕人。

    “味道不怎么样,名不符实。”他含着笑容微微摇头。

    我懵逼了,惊叹:“一碗井水八十文,还不够心痛?”

    “你也太小瞧我了,要个十两八两的也许我这里会有所感触,一点零碎点算什么?”他摸着自己的胸口,哼笑一声,对我满是鄙夷。

    我蹭蹭鼻子:“好吧,我下次知道了。”

    “那我先出去了,您慢用,有什么您在吩咐。”我朝他微微躬身就打算走了,这身刚转就被他叫住:“等一下。”

    我这心里扑通扑通的感觉很是不妙,他说:“转过来。”我不想,可不得不从。

    “坐下。”他唇角含笑,明明是夏天,我却觉得如掉进冬天的河水里面一般,天一下变冷了。

    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厨房还忙着呢,我”

    “坐。”此次他只说一个字,不容拒绝的口吻。

    我纠结了下还是坐了下来,我这人天生心软又怕硬。软硬皆吃的人就是悲催,怎么样都拿得住我。

    周少爷把那碗井水搁在我的面前:“来,你尝尝这心痛的感觉。”

    我一脸尴尬,瞧了瞧那碗井水,摸摸鼻子道:“我喝不起。”

    “我请你喝。”他声音轻了许多,但总是不允许别人拒绝他。

    没办法,我想着反正也没毒,咬咬牙端起来一仰头喝个精光,完了擦擦嘴。

    他灿烂的笑着问我:“心痛吗?”

    我摇摇头,怎会心痛?一碗井水罢了!

    “你我都不心痛,它是否太不名不符实了?”他看着我玩味的问。

    我挠挠脸,辩解说:“你不心痛因为你有钱,我不心痛,因为不是我掏钱。”

    他笑笑不在问我,而是自己夹了糖拌西红柿问我:“这明明是番茄,你如何叫它火山飘雪?”

    “那红火的番茄上撒上雪白的白糖可不就是很形象?周少爷有的是钱,吃的上风雅,那糖拌番茄那里对得起周少爷?”我口是心非的奉承。

    “倒是挺能说,尝尝。”他夹一片番茄送到我面前。

    我愣了,这是勾引呢还是勾引呢?

    但是这样真的太暧昧了,我实在是无法接受,微微后仰了一些,指背从鼻翼下擦过:“谢谢,我不吃。”

    “这么高雅的火山飘雪你不吃?”他淡笑着问我。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害怕他的笑容,感觉很有阴谋。于是我再一次服了软,不过不是张嘴去吃他筷子上的番茄,而是伸手用两根手指捏过番茄自己放在嘴里来吃的。

    吃完我还恬不知耻的朝他违心的笑着说:“挺甜的。”

    他淡淡笑了笑说:“确实挺甜的,这火山飘雪的火山你不妨用红辣椒来替代,那才是真正的火山。”

    我怔了下,点点头:“好主意,受教了。”

    “这乱棍打死猪八戒,乱棍我还理解,猪我也知道,可八戒是何物?”他夹了根蒜薹吃,问我。

    “八戒就是猪八戒,那个唐僧的徒弟,喏,那个长生不老肉就是唐僧的原身,他们两是师徒呢。”我指着姐猴说。

    他有点懵,我就大略解释了一下:“那个唐僧是金蝉子转世,自小在寺庙长大,是个和尚,很有名气的长老。后来他立志要去西天取经,路上艰难险阻,他收了三个徒弟,一个是猴子孙悟空,一个是猪妖猪八戒,一个是水妖沙僧。

    这猴子我们都吃的比较少,因为是山里的东西,我们这里不靠山不靠水的,沙僧也吃不上。所以主要就吃唐僧和猪八戒了,味道都挺好的。”

    他淡淡“哦”了一声,夹了块肉吃,对我说:“也没觉得这八戒的肉有多美味。”

    我朝他挤了一个微笑,没有说话。管你味道好不好,给钱就是了!我去哪里给你弄真的八戒肉去?
第一卷 第二十三章为钱献吻
    如番茄一般,他又含着笑容给我夹了块猪肉,递到我的唇边,我微微侧脸,还是用手捏着吃,他微微不悦,也没有说什么。

    拿起汤勺去尝了尝那青龙过江,就是青菜在开水里煮了一会儿,稍微加了点盐,别的啥也没有,其实我觉得我算是客气的,我记得之前我们在火车站吃的青龙过江是一碗水上两根小葱,现在想想我还来火呢。

    喝了一口他微微摇头:“真难喝。”

    我手背抵着鼻子不说话,反正和我没关系。当时就是想教训一下他的,只要他不吃霸王餐就行,就算吃霸王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基本没什么损失,掌柜也不会说什么的。但是这周少爷是有脸面的人,想来不至于吃霸王餐的。

    突然那汤勺喂到我面前,眼前拿汤勺的人笑意特浓,似乎是在问我,这下你打算怎么下手?

    而我似乎不可以选择不喝,心里啐了一句,倒霉催的,姑娘我吃完这顿再也不上楼了!一咬牙,一跺脚,张嘴喝了那一勺空心菜煮出来的汤。

    勉强咽下,我眉头直皱,真tm难喝!

    他轻笑摇摇头,勺子扔在空心菜汤里了。

    那清脆的碰触声音,以及溅起的汤汁都让我浑身一颤,不会揍我吧?我有些紧张,有些戒备。一只脚侧在凳子外面时刻准备着,只要他有动手的意思,我撒丫子就跑。

    喝了口茶,漱了漱口,他褪去全部的玩味笑容,以正常的状态来问我:“去我府上做厨娘,我亏待不了你。”

    我咬咬下唇:“我做菜很难吃的。”

    “我觉得还好。”

    “我不想做下人。”

    “你可以是他们的主子,没人命令你,只需要给我做饭。”

    “我还是不想去。”

    “有什么要求你尽管提,我都会满足你。”

    “为什么非要我做你的厨娘?我的厨艺并不精湛,以你们家的实力完全可以到县城甚至州郡去找一个厨子。”

    “我不相信他们。”

    “……”

    “做我一个人的饭菜,工钱可以是这里十倍数百倍,你还有哪里不满足?”

    “没有安全感。”

    “呵呵……”他笑了,那嘲讽的笑容。

    待他笑够了,欲与我说话时,我站起身来,我知道他要和我说什么,无非是他家大业大,安全的不要不要的。可我要说的不是那种被人保护的安全感,而是他为人浪荡风流。

    我不卑不亢的说道:“周少爷,你肤白貌美,你俊雅风流,我一个农家女高攀不起,不想成为你芸芸女人中的一个,所以我不会做你的专属厨娘。”

    他有些愣神,很诧异的问:“我何时说要你做我的女人了?”

    此下换我轻笑出声:“周少爷也许不记得以前是怎么当街调戏我的,也许也忘记了是如何指使下人捅了我弟弟的,但是我会一直记得,今儿之所以坐在这里是因为我弟弟还活着,倘若他死了,今儿我就该跟你拼命了!”

    他一脸诧异,似在回想,而后恍然明白了一切的神情,我便知他想起了。折身就要走,却听他长长叹息:“像你这样长相粗鄙,为人不懂礼数,我真的是……”

    我转身气呼呼的回:“是滴呦,眼睛瞎了才会看得上我!”

    哼一声,我往大步流星去拉门,可却被他推在了门上,他抵着我,看着我,我有点害怕,紧张的心扑通扑通跳,怯意的警告:“你你你……这里是酒楼,人很多的!”

    “所以呢?”他微微歪头,似乎在问我想表达什么。

    我额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手紧紧抓住门边,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爷我给你两个选择,一,做我的厨娘,包你好吃好喝好玩。二,亲我一下,这事就算完了,还给你一两银子,如何?”他痞痞的笑着让我做选择。

    看着他坏坏的笑容,我终于感觉到那个调戏原主捅了唐桑的周少爷在身边,一开始看到这美男子,我真的觉得他纯净的像一张纸,除了那张脸,只是不动就会勾引人,没办法。

    此刻,我感觉到那恶魔般的存在,我觉得这男人肯定是双重人格,一个天使,一个恶魔。我有些后悔,早知道不说那事了,他本身天使的时候是忘记了的,我这一说把他体内恶魔唤醒了,我要倒霉了!

    想着他给的两个选择,厨娘我肯定不去干,那亲一下还给一两银子似乎是很不错的选择。

    一两银子是一千文钱,相当于前世的一千块钱,前世就算是小姐出去卖也不一定能卖一千块,而我只需要亲一下,这交易真的让人好心动。

    “你说的是真的吗?”我有些不相信的昂头问他,如果拿了一两银子又可以摆脱这风流的少年,人生真的太美满。

    他点点头,一咬牙一闭眼,我踮起脚尖很快在他唇上印下一吻:“好了,给钱吧!”

    他错愕的看着我,不管我伸出的手,此时门被推了开来,是小二哥,可是我却看到了他身后的陈风。

    我:“……”

    陈风看着我的表情同样是错愕的,还带着讶异与不相信,与周少爷不同的是他夹杂着一点怨。

    他转身就走,我跟着喊:“陈风……”我想让他听我解释,他没有停步,我却也不知道怎么解释,傻傻的站在这里,不知所措。

    “小情郎啊?”周少爷倚靠门边带着淡淡的笑意。

    我怒瞪了他一眼,往楼下走去,他抓住我的手腕,我生气的瞪他,他却笑问:“钱不要了?”说着朝我手里放了张银票,且对我说:“没银子了,剩下的等哪天我空了你在付给我,先走了。”

    他比我先下楼,看着他清瘦的背影以及手里的十两银票,我发呆了。

    这是我在这里第一次见到十两银子,十两银子相当于前世的一万块,除了学费,爸妈是没有一把手给过我这么多钱的,第一次有这么多钱,我有些不适应。

    我不适应的时间没有太久,因为楼下传来一声“少爷!”的惊叫,那是小二哥的声音,我知道他是在喊陈风,因为别的客人他都管人家叫爷,我心惊,赶紧的往楼下跑去。

    陈风晕倒了!

    我跑到楼下的时候,老板娘正哭着喊着陈风的名字,小二哥已经跑出去请大夫了,掌柜的在屋里来回踱步。

    我蹲在床前看着陈风,他清秀的容颜变得煞白,嘴唇干燥,我摸了摸他的额头有凉,应该是低烧。

    我忧心,两个月了也没见陈风生病过,着一下子晕倒我真的挺担心的。

    大夫来了,老板娘哭喊要大夫救陈风,好像陈风得了什么疾病一般。

    大夫给陈风把脉,完了说:“陈小公子是淋雨受了风寒,低热而不自知,后急火攻心,以至于晕倒,待我开两服药,喝了就好了。”

    大夫写着药方,我却见夫妻俩一对看我,哦,是了,陈风昨晚送我回家淋了雨,这是病因,诱发晕倒是急火攻心也就是我为了一两银子去亲周少爷,难怪陈风生气。

    病因诱因都是我,突然觉得我真是罪大恶极!

    可是陈风又没有跟我表白,我现在还是自由身,为了生计跟人亲了一下也不是什么大罪过吧?

    饶是我如此宽慰自己,我还是无法直面夫妻二人,内心深处我还是觉得是自己的过错。

    大夫写了药方递给我,且交代着:“最近不要吃肉,蛋,不易消化。辣椒、茄子、土豆,也别吃,去药性。可以吃百合绿豆粥,清热解毒,可以吃苦瓜清心明目,适宜于心火旺之人食用。”

    我点点头,掌柜给了钱送大夫走,我也跟了来,药方倒也勉强看得懂,就是不认识药,还是到这老头的药铺去抓吧!

    药方上写:治伤寒、温病、时行寒疫,发热恶寒。

    用药:葛根四两,麻黄去节三两,肉桂去粗皮一两,甘草炙,黄芩,芍药各二两。

    研成粗末,每服三钱,水一盏半,入枣一枚剥破,煎至八分,去滓,稍热服,不拘时候取汗出为度。

    一半认,一半猜。繁体字不是很好认,看着就发困。

    跟着老头到了药铺,铺里的人给我抓药,研药的空档我看到一个伙计在研蒲公英,猛然想起这是种药材,且很常见。

    前世的时候,我的堂妹和我说过可以在蒲公英晒干拿去卖,还有猪耳朵草。不过现在六月份已经过了蒲公英开花的季节,但是那个猪耳朵草可还是在长着呢。我前几天还见到过,我记得之前还有一个一叶草,也是草药,以前我还和我的堂妹一起挖摘过。

    蒲公英的花期是每年四五月和八九月份,猪耳朵草应该就是夏天。

    想起嫂子说过的话,不管什么东西都是中药,那怕便便,毛发,又或者是土。

    前世蒲公英晒干之后大约是卖十二块钱,我去找过,但没有卖过。猪耳朵草是便宜一些的,价格忘记了,

    于是我就问老头:“爷爷,这个蒲公英,要是晒干了卖给你们,收吗?”

    “要看成色的,干净的才能收。”老头看了看我说。
第一卷 第二十四章被辞退了
    也许他是觉得小姑娘弄不干净东西,记得前世时候就有人收奶奶的尿,每个星期给一袋洗衣粉,换一尿桶的尿。童子尿也是好药材,但是孩子太顽皮,防止孩子使坏,人家不收的。

    我点点头问:“那是多少钱一斤。”

    老头给了我一个一样的答案:“看成色的。”

    我一头黑线,转口问:“那猪耳朵草呢?收吗?”

    “收。”老头头也不抬的回答。

    想到嫂子那句万物皆药材,我不免问:“能不能把乡下长的,你们收的都告诉我,我保证弄干净给你们。”姐猴只有这十几天的过活,过了这十几天姐猴全部成蝉,根本没办法继续吃了。所以那么多张嘴,必需另谋生路了。

    老者想了想告诉我:“一串红、狗尾巴草、龙葵、牵牛花、桑白皮,苍耳子。”

    老者一路说下来我只知道狗尾巴草和牵牛花,其他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是我刚刚说让他告诉我是我们这里有的东西,想来不是什么难得得,便问他哪些没听过的东西长什么样子。

    老头让伙计把那些干掉的东西拿给我看,一串红就是一种一指长的红花,花根是甜丝丝的,以前我就叫红花。龙葵就是泡酸,哪种灯笼草,家里面都叫泡酸,有青色和紫色两种。桑白皮则是那种类似桑树叶的东西,至于苍耳子?那种扎人的刺!浑身是刺,这玩意我真不想叫弟妹们去摘,以前小时候身上总会扎到这个,怪疼的。

    记下几种药材,因为本身见过,很方便辨认,我买的药也研好了。

    这世界上最贵的就是药,不管前世今生,生病是嘴可怕的!一个发烧,三百铜钱没有了,得亏周少爷那十两银子,不然没钱付了。

    赶紧回到长兴酒楼,熬药煎药各种忙活,大夏天的我真的是热的一身汗,还得给来店里吃饭的人做菜。

    当听说陈风醒来时,我赶紧把手头的菜炒好就跑过去看看他,结果是人刚进门,他听到声响看过来,看到是我脸即刻转了过去:“你来干什么?我不想见到你,出去。”

    我:“……”站在门口,一时进退不得。

    我知道他是怪我的,我与他之间虽然没有挑破窗户纸,但那层关系是在的,也算是心知肚明,我还能为了一两银子跟那姓周的亲吻,也难怪他生气。

    我揉搓着手想要解释却无从开口,终是叹息一声,回到厨房去忙了。

    下午又做了一份长生不老肉,晚上回家的时候掌柜给提成一百六十文,加工钱十文,一共一百七十文钱。

    给陈风抓药的钱掌柜的已经报销,连周少爷的银子,我现在是十两银子两钱九十九文,倒是个好数字。

    我拿着钱抱了半匹布独自回家,心里空落落的,陈风风雨无阻的送了我两个月,我早已习惯身边有他,哪怕一路不说话,突然之间自己回家,感觉怪怪的。

    我一直不怕黑,以前自己走夜路也不觉得有什么,如今被陈风送惯了,真的是隔了一会回个头,总觉得他在身边。

    晚上回到家,我把两钱银子和九十九文前给了白华,跟她说:“娘,这钱你拿着,我不在的时候可以给他们买点吃的。”

    半匹步则交给了唐梨,摸摸她的后脑勺说:“梨儿,和朵儿一起给弟妹们做些衣服,明天我在把剩下半匹拿来,先给姐的做两身出来,然后在做你们的,知道吗?”

    唐梨看着白色的布匹直点头,这样贫穷的家庭是见不到如此洁白的布的,所有孩子身上穿的衣物全是捡来的!

    看着她放光的眼神我不知道是该把那十两银子拿来给她们买衣服还是怎么办,可是我无法把银子都拿出来,毕竟那其中一两是出卖自己得来的,另外九两是人家先放在我这里的,哪天要是叫我还,我给花了还不上把我给卖了可不好。

    不想太多,我洗洗睡觉了。

    竖日,阳光正好,我却失业了。

    原因是陈风不想见到我,且说我道德败坏,伤风败俗!

    我默默的站在哪里没有反驳什么,隔了一会儿抱着自己昨日还剩下的半匹步回了家。

    我大白天的回家是很少的情况,弟弟妹妹们都跑出去抓姐猴了,只剩梨儿和朵儿在家,因为我昨日带了布匹回来,她两正积极的给我做着里衣呢。

    见我回来,梨儿立马站了起来,朝我欢乐的笑着:“大姐姐你看,我马上就做好了。”

    梨儿把手里已经折好,针线走的都差不多了,就差一点收尾工作,我看了下作的真不错,这手工活完败机器了。

    我浅浅一笑,夸赞道:“梨儿真棒。”

    听到我夸,梨儿更高兴了,乐的屁颠屁颠的。

    反观朵儿就很文雅,站起来都很淑女,她声音很轻:“大姐姐,你回来了?”带着疑问的口吻。

    我点点头:“以后不用去了,等下带你们去镇上买点东西吧。”

    “真的吗?”梨儿惊喜的问。

    朵儿也期待的看着我,我点点头“嗯”了一声。

    我看了下家里基本没吃的,米缸里剩了一斤左右的米,面坛子里有半斤的面,掏了掏耳朵我烧了一锅粥,一斤米全部下了锅,十几个人满满一大锅水,烧的时间比较长,粥有很稠香的味道,却没有我爱喝的浓度。

    烧好后和梨儿朵儿她们先各自喝了一碗,因为这时候的人没有吃午饭的习惯,所以没有中午赶回来的习惯。

    家里夜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住的也偏,门都不需要锁。

    带着梨儿朵儿上街,第一件事是线给她们买衣服,她们有些拘谨,总觉得贵,想了想我不安要了布匹,和她们说ziji做衣服,这样实惠很多,两人都很高兴都同意,要了家里难得出现的粉色。

    朵儿说要蓝色,这样就都可以做,不过一匹布只能够做几身外衣的,比里衣费料子的多,而且还贵,一匹五百文钱。

    我摸了摸朵儿多脑袋说:“今儿先买粉色,过几日再买蓝色,不然太重拿不回去,而且衣服也不是一两日就能做的出来的。”

    朵儿应是,我付了五钱银子,额一个人是抱不动的,想要剪开,朵儿不允,便我抬一头,她两抬另外一头走。

    在菜场,我买了一斤肥瘦各半的猪肉,想到以前从来买肉不带半点肥的,我不禁抿唇摇头。

    哥哥曾说过,如果你很长时间不吃肉,就会想吃肥肉,事实证明:果然如此!买了三斤面,就不再买其他,不然拿不动了。

    目前还剩下九两四钱五十文。

    回去的时候看到有菜煎饼摊子,肚子咕噜的响了,问了价钱,两文一个,全素的。

    看到梨儿和朵儿也眼馋,便要了三个,一人一个,吃的很爽。

    是我吃的很爽,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梨儿和朵儿各自只吃了几小口就不吃了,该是省下来要给其他弟妹吃。

    “你们吃完吧!这个带回去味道早就变了,不好吃的。今天东西太重,等明天带她们一起上街来买东西,都有份。”我和她们说,挺心疼她们这样的。平时打的欢,吃的时候倒是很会想着别人。

    她们俩特别高兴,然后就把剩下的吃光了,我微笑着看她们,都是很好的孩子,只可惜太多了,人口少一点,生活质量会好很多,计划生育素对的。唯一的错就是强制性流产结扎,特别没有人性。

    很快就到了家里,三个人一身是汗的,白华已经在家了,她看到我们又抱了一大匹布回来,很吃惊,也有些心疼。

    我没有管,我要做的就是赚钱,带动这一家子富裕,我不求富贵满天下,但求衣食无忧。

    生活质量我只要求到我前世的阶级,吃饭可以剩下,不必担心饿着,衣服想买时候不需要太过纠结,闲下来时候可以外出旅游。那是我的小确幸,也是我在这里要的小确幸。

    我把东西搁置之后问白华:“娘,锅里有饭,看到了吗?”

    白华讶异:“你在家做饭?”

    我点点头,白华脸色刷白,心事重重的问:“那长兴楼”

    “被辞退了。”我倒也不是很在乎,毕竟给人打工是没有出路的,我现在需要做点无本生意,就是找那些药材,待到手里有些积蓄要开个店,赚点儿钱。

    白华似乎有些怕我,从我口中得知长兴酒楼不用我了只显的难过,却没有说什么。

    我也懒得多解释什么,就告诉她:“锅里粥记得喝,晚上做面条吃,三斤面都做了,让弟妹们都吃个饱饭,明天开始要其他的生路了,我会带你们走向小康社会的。”

    她看着我,咬咬唇最终什么都没说,也许知道说也徒劳吧!

    看着她忙碌的身影我微微叹气,也不是我不想干,我这人很安逸,少冒险,只是这是被辞退,叫我不干,我没办法的。

    天晚了,不远处有欢笑声传来,我在门口看着就像刚放学回家的孩子,好生快乐。
第一卷 第二十五章县城遇美少年
    放学?想到这个字眼我一时有些难受,这是十几个孩子根本没有上过学,若非我继承了原主的记忆,根本这辈子都不会知道这个染是什么染。

    唐家到了我们这一代全部是木字底,所有的孩子名字底面都带木字,我名字中的染前世是因为好听,在这里却是因为白华以前染坊长工的女儿,生下我时候还期盼我将来能嫁个染坊小老板,这样起码衣食无忧了。

    后来梨儿,朵儿就都很接地气了,大伯给取的名字,大伯上了两年学,一些普通的字还是认识的。

    我来这里两个月从来都没有见过大伯,因为我们家很穷,穷的他们都不愿和我没有任何关系!害怕我们巴结他们,不过他们家那个堂哥哥很好的,我们家孩子受欺负的时候他的还经常帮我们呢!

    孩子的世界就是单纯!

    面条早就做好了,就等他们回来马上就下锅,然后他们还带回来很多姐猴,我就用又给他们炸了吃,炸了五六十个,当下每个人都可以吃到不少。剩下的洗净用盐水泡在大坛子里,明天想办法找个销路卖出去再说吧!

    三斤的面做成的面条还是很多的,每个人都盛一大碗,一个个吃的吸溜吸溜的很高兴很满足,还有那一斤肉用门口中种的那个青菜炒的,倍儿香!都有吃到肉很开心。

    以前我买过更多的肉,但都他们吃两三天,因为一下子吃完就没有了。我在的情况下,发话叫他们吃光,他们看了白华菜放心大胆的吃。

    我家是母上社会,白华的话才是圣旨。

    晚上,我早已洗好睡了,边上也没了声音,迷迷糊糊的好像有人摸我,我怎么也摆脱不了。

    迷迷瞪瞪的醒来,看到白华我心里顿时来火,大半夜不睡觉抽风呢?可碍于她是原主的母亲,我只能忍气吞声。有些不耐的问:“大半夜的干嘛呢?”眼睛都不是很睁得开。

    白华站在我床前,这床其实就是木板,她低头声音很小,似是征求我的意思般问:“你爹被官家带走好些日子了,也不知道在里面怎么样了,你看是不是去看看他?”

    “我去还是你去?”我侧了个身,没什么气力的问。

    白华揉搓着手,试探着问:“要不你去吧?”

    我点了下头:“知道了,明天去,快去睡吧!”真是够了,大半夜叫醒我就为这个,白天不能说吗?

    白华轻吁了口气,转身出去了。而后便是我在这里睡的最长一夜,以前总要早早起来,很晚才回来,长期的睡眠不足,乃至我今日睡到了中午。

    糙面稀饭,给我留了一碗,我不喜欢,喝了些清水就算了。

    想着等会去看那素未谋面的老爹,心中有些烦闷,我去找他说什么呀?而且是不是得准备些东西?大牢这个地方,不管是前世今生那都不是人待的地方,估计那老爹在里面也过不好,但是进大牢少不得一番打点,我这点腰包能够用吗?

    看着自己那本来就为数不多的钱,我真心是不想去。何况皇权不下县,我从现在出发,最起码晚上才能到县城,也是够呛。

    说来那爹爹进去还是因为原主那漂亮衣衫,一件被丢弃的好看衣衫让几个捡破烂的一起看上,那老爹一不小心就把人弄死了。

    杀人偿命,说来是要秋后处决的,现在也就两个月的时间了。

    以前比较忙,从未细想此事,突然闲下来想到那原主的爹爹要是被处死倒是挺不好的。

    莫说他还算为家人考虑,就算他罪大恶极,好歹也是原主的父亲,这一家子的男主人,若是死了,这一家子都要受欺负。

    人就是会欺负你家没男人,一堆半大小子就算长大了,人家一样轻视。从原本万恶家的孩子更名为没爹的孩子,想想还真是头疼。

    他活着不为别的,就为这一堆孩子有个爹。

    只是杀人偿命,我真的不知道要怎样救他。

    唐桑见我要出去,问我去哪里,我想县城就不告诉他了,便随意说了个地方,他要和我一起去,拒绝两次,他坚持,我便同意了。

    炸了一大陶罐的姐猴拿去贿赂县城的衙役,希望能有点作用。

    县城真的很远,差不多二十公里的样子,若非每日来回在镇上奔波,我真的扛不住这么远的路程,这是我去镇上来回的来回。

    一路问了好些人才终于来到县衙前,天色都有些发暗了。

    我的身上全都汗湿了,唐桑也不例外,在路上我告诉他是要来看爹爹,他脸色有些灰暗不明,不知道高兴还是悲哀呢。

    生在这样贫苦的家庭,衣食不饱,能有最基本的原则心就不错了。

    唐桑算是这弟妹几个中性情较好的,老六、老七总是去偷人家东西,因为这个别人好几次找上门来,也就是我白天都在工作,不然真的和人家一起数落数落那两孩子,太没谱了。

    那时候我就告诉他们,宁做乞儿,不做盗贼。不问自取,是谓偷也。

    其实谁小时候都偷过东西,我也有经验,只是这一家子太穷了,我不敢拿他们未来冒险,必须从小纠正。

    原本也有想教他们写字来的,只是我写的是简化字,不一样,所以没有教。

    县衙门口,我第一次看到真正的捕快,炎炎夏日,两人配着刀晒着烈日。颇似前世站岗的警察叔叔,蛮敬业的。

    鼓起勇气上前,我做了几个深呼吸让自己的不安平稳一些,客气的笑着问:“叔叔,我想问一下大牢在哪里?我是否可以探亲?”

    两人都看着我,一个拿手扇着风探究的考量我说:“探亲么?可以啊!这个带了么?”他说着做了个钱的手势。

    我摇摇头,他们嗤笑一声,朝我摆摆手,似乎在说没钱你来干嘛?

    我暗自笑笑,社会使然,无论什么年代,朝廷大门朝南开,没钱你莫来。但我依旧礼貌的微笑:“我爹爹被关两月了,我想看看他,这里有一些金蝉子,送与二位叔叔尝尝新鲜,二位叔叔行个方便?”

    “回吧!就算我放你进去,你也进不了牢门,这年头没钱办什么事?”另一个捕快说。

    诚然,就算他让我进去,里面也需要打点,至于我身上这点钱根本没用,且若用来打点关系,十几张嘴就要饿着,不值得!

    思及此,我放弃去见那倒霉爹爹的念头,带着唐桑走人。

    天色渐晚,走了百米我就开始考虑这晚上是在县城住,还是走到半夜回家,头疼的很。

    “大姐姐,我们怎么办啊?”唐桑有些不安。

    我摸摸他的头,给他一个笑容:“找个客栈住一晚,带你逛逛县城的夜市。”

    说来这一家子都没到县城来过,原主也没来过,而我来县城也是第一次,能找到县城纯属因为从镇上一条大道朝西直走就到了,不然我非的迷在路上不可。

    唐桑既期待又担心的问我:“会要很多钱吗?”

    我摇摇头:“不知道,不过应该不会要很多。”

    前世一般外面住房价格在几十到几百,贵一些的几千,我是没去住过,一般都住几十的。这个世界,衣食不饱,想来几十文钱还是可以搞定的吧?

    不过多去想,这两条腿走了一下午到的县城, 再叫我走回去真没那个力气,就算上百来钱,那也得住,要么流露街头好了,反正夏天也热,在外面还凉快呢。

    一抬头,不远处一身穿蓝色锦袍的少年,十七八岁的样子,手里拿着一把白色的折扇,腰间一根金色腰带,腿上一双黑色靴子,一看就是非富即贵的孩子。当然,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长的好帅啊!

    略显得稚嫩的脸如瓷娃娃一般,眉目如画,眸若星辰,高挺的鼻梁,真的是帅到极品。

    他与陈风、周少爷都不同,陈风是属于那种学长级别的,邻家哥哥,可以做个班草。周少爷是那种特别魅惑的美男子,模糊了男女概念的轻佻美男子。而他,帅的一塌糊涂,却没有那种美女的感觉,一眼看去是书生身上的儒雅,又有哪种贵族的气质,亦有将军身上的英气,总之,这是一个帅到我心底的男人!

    他帅气的像是一个一流明星,明星中的极品。

    他只是面无表情的行走就已经勾动我的心弦,愈发走近我,我的心怦怦跳着,像是一只小兔子在里面不安的跳动,我十分紧张。

    初到这个世界,我对陈风有着少许的喜欢,他对我尚算不错,人也实在,我想这就是居家过日子的好男人了。可当我看到眼前的少年,我推翻了之前的一切想法。

    都说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我在紧张的同时已经想要把这个少年变成自己的夫君了。

    少年走近,见我看他,带着一点点礼貌的笑容朝我微微点了下头,我内心小鹿乱撞般,紧张的要死,还故作镇定的想要给他一个完美的笑容,只是他已经走了过去。我的鼻翼留下他淡淡的清香味,不知道是什么花香,很淡很淡,却很好闻。
第一卷 第二十六章一见钟情
    我回身看他,他迈着步子一步步远离我,朝着衙门的方向去了。

    青春期的女孩,荷尔蒙的刺激下我对这个男人有着无限的向往。

    我不是个不知好歹的女孩,前世有一些偶像,也知道是天壤之别,可今生,我想要把握一次人生,毕竟人活一世不容易,有幸活了两世,难道连试一试的勇气都没有吗?

    他已经消失在视野里,最后的最后我的眼里只剩下他跨过门槛的靴子,我想,我真的是爱上他了。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那是我前生无论如何都不相信的,我觉得,一见钟情钟的都是脸。可如今想来,一见钟情是真实存在的,只是你没有恰好遇到自己所想要的。

    如果说只是看脸,那么周少爷一点不比这个少年差,相反,周少爷更加俊美一些,一双丹凤眼,两弯柳叶眉,色如春晓之花。他的美丽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出来的,他的眼睛是一种极富魅力的一种眼睛,当时我就一个想法,一个大男人长的那么漂亮是要做什么?而且我也能理解那些搞基的男生了,这男娃子长的比女人还美,当然喜欢男娃子了!

    刚刚见到的少年是一双杏眼,看起来特别温和有礼,非常高贵,我真的超级喜欢。

    “大姐?”唐桑疑惑的叫我。

    “啊?”我回神看他,这才想起我们还要去找客栈,恋恋不舍的看那衙门一眼,抿唇与唐桑说:“走吧。”

    我三步一回头,总想要在看看那少年,可惜,不可能。

    唐桑如我一般,只是他带着疑惑的神情看,也许这个年纪的他还无法理解我的行为。

    我找了家看起来不是很起眼的客栈,问住一夜多少钱,得到的答复是一般的房间是四十文,单间。下弄一张床铺十文钱,好一点的房间则是一钱至一两不等。

    床铺的不安全,我要了一件四十文一间的房子,和唐桑一起住。

    晚饭就在县城里吃,姐猴则教给掌柜代卖,在镇上做了几日的姐猴,听说县城专门有人去到镇上吃过一次,想来应该有些效果。

    掌柜见到姐猴,也认识,毕竟乡土人家没有不认识姐猴的,只是改个名字就变成长生不老肉,倒也颇为惊讶。

    带着唐桑在县城转了转,初次进城,唐桑的眼睛都不够用了,四处乱砍。我笑了,突然想起那句话,若他腰缠万贯,带他街边撸串。若他涉世未深,带他看尽世间繁华。

    人与人生来就是不一样,所以追求也不同。譬如我,前世小康,追求也就是富足一些。今生贫穷,我便想要拥有很多财富,改变现状。

    依稀记得曾看过的穿越小说,那些小女主就是赚钱泡美男,以前我觉得想要就是陈风那样简单的大男孩,不时花痴一下,如今我才幡然醒悟,不是我不要,只是我见识浅薄,遇到了,我是要的。

    我现如今要的也是赚钱,泡美男!

    和唐桑一起在街上吃饭,大米饭一人一碗,要了一个白菜炒绿豆饼,超好吃。

    总之,难得吃饱,什么都是好的!

    之后逛了一会,什么都没买,就回客栈睡觉了。

    是夜,辗转反侧,夜不成眠,我终于是体会了关雎作者的心境。

    唐桑也没睡好,在我几次翻身后,他问我:“大姐,你刚么带?”

    (刚么带是方言,意思是你怎么了?在干嘛?)

    听到他说话我倒是吃惊,感觉这小娃子早该睡了才对,结果人家愣是没睡着。我指背蹭蹭鼻底,略感尴尬:“你怎么还没睡?”

    “我睡不着。”唐桑声音有些激动。

    我想这是穷人家孩子的表现,想我小时候爸爸带我去县城的时候我也如他一般四处张望,不同的是我要这要那,唐桑是我给他买他都不要。

    我雨唐桑都有些失眠,便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一个晚上,我知道了唐桑,他的思想很单纯,无非是能帮我一起赚钱,让弟弟妹妹们吃的好一些,再好一点的话,能有机会送弟弟去学堂,将来出人头地。

    他小小年纪,如此懂事,我真的说鼻子一酸。

    良久,我问:“那你想上学吗?”

    唐桑沉默许久,蚊蝇一般的声音:“想。”

    在夜色中是那样的渺小,可那应该是他此生的梦想了。

    我兜里还有九两来银子,也不知道上学需要多少钱,微微吐了口气,我说:“明天姐叫你忍几个字吧!回去以后姐看看能不能够给你报个学堂。”

    唐桑沉默好一会儿,说:“不要了,留着给阿柴和棐儿上吧!我和姐姐一起赚钱,姐姐你识字了吗?”

    我知道他是下了好大的决心,一个迫切想要有一点点知识的人,却无法识字,还想把机会留给弟弟,我真的好心疼他。

    “嗯,陈风教我的。”我随口撒谎,并道:“阿柴河棐儿年纪小,你先上,他们将来会有机会的。”

    因唐桑为了原主的事情被捅了一刀,肠子都翻出来了,所以自打我一来就格外照顾唐桑,这个家庭让我留下的原因就是因为唐桑,不然我肯定衣食无忧才会考虑这一家子。

    竖日一早,唐桑就让我教他写字,因为什么都没有,而且我对繁体字了解不多,看了可以认识,但不会好鞋出来,想了一会,我应手指蘸了水在桌子上写了个“愛”字,并且告诉唐桑,爱,是喜欢的意思。一个人什么都可以没有,惟独不可以没有爱。

    爱之所以中间有个心,是因为人要有心才是爱。

    唐桑学了好些遍,勉强写了个狗爬的爱字,他问我:“大姐,什么样才能叫做爱呢?”

    我想了一下说:“恩,你有吃的喝的总想留给弟弟妹妹,这就是你作为哥哥的爱。娘亲把吃的都省下来给你们,这也是爱。爱,有时候很难,有时候却很简单。它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等你长大就会懂了。”

    等你长大就会懂了,这句话说出之后,我突然笑了。这是我小时候听得最多的话了,爸爸妈妈经常就是这句话挂在嘴边,很快,我们就在这句话中慢慢懂得了人情世故,学业的重要性。

    唐桑似懂非懂的表情,微微歪着头。我也不指望他能够理解,只是人在学习的时候第一个字很重要,这是他将终生会记得的字,所以我觉得爱比较重要。

    之所以教爱,不教其他的品德字是因为我怕繁体字写的不对,只有这爱是在电视剧中看到过的,专门有讲解过这个字。

    之后,我去找客栈老板退房,要把昨日的姐猴拿回来。没成想,这姐猴在县城卖的甚好,也许是掌柜的推销有方,掌柜跟我买了,一个铜板一个姐猴,三百来个,罐子还给我了,且交代我后日在送一些来,可以五百只一送。到时候晚上给我免房钱,第二天再回去。

    虽然只有三百来钱,比在长兴酒楼拿提成差的很远,但是我也很满足了,毕竟这是新世纪的价格。

    掌柜的人也不错,留我两在这吃了早饭,他们的早饭是油条、葱油饼和皮蛋瘦肉粥,第一次吃早饭如此丰盛,我和唐桑都高兴地不要不要的。不过我不是那种没出息的人,虽然很开心,还是知道道谢,吃相都很正常。

    然后揣着钱往镇上走,到镇上的时候,日头正当空,别的什么不想得去菜市场给那帮孩子买些吃的,平时也指望不上白华,因为她赚不得钱,只能从席地上带些回去吃。

    和唐桑一起,我买了两斤板油,五斤肥瘦均匀的猪肉,五斤米,五斤面,五斤鸡蛋,还有茄子、盐什么的,乱七八糟一大堆,花了两百多文。

    两人满满当当抱了许多,我担心唐桑抱不动,想问他要不然我多拿一些,没成想他还先开口问我:“大姐姐,重不重,在放一些在我这里吧?”

    我无语了,朝他摇摇头:“不用了,我抱得动,你脚下小心,别摔着。”

    到家的时候庚午之时,也就是前世的三点钟左右,刚好是开始做晚饭的时候,大堆孩子在外面找姐猴回来,看到我和唐桑抱着一大堆吃的,眼睛发亮,哈喇子流的不行。

    米我先给放起来了,面的话,打算做红烧狮子头,这是我前世经常吃到的菜,很有名气,主要是好吃,有的地方会叫它四喜丸子。

    席地上也经常有,白华就会带这个回来吃,不过我一次也没有吃过,都留给这些苦哈哈的孩子们了。

    我把肉全都弄来剁成肉馅,随后葱姜末切碎放到肉馅中,撒上盐,打入鸡蛋以及各种调味料,把面撒进去半,就这样,五斤的肉加上两斤面和鸡蛋,兑了水,做出来应该也有个十斤的样子。感觉差不多够大家吃个半饱,于是把剩下的面和鸡蛋一起搅拌,打算做糊塌饼吃。

    又烧了茄子和豆芽两个菜,当我擦着汗装盘的时候,白华回来了,看着孩子围在桌子上看吃的,那眼巴巴的样子格外心疼。又看我,她的眼神很复杂。
第一卷 第二十七章诀别陈风
    我明白,以前那个倒霉爹爹在的时候过年也吃不了一顿饱饭,现在的我和以前不一样,她难免奇怪。但我也知道,她不会说什么,哪怕这个当母亲的发现女儿有什么不同之处,为了其他孩子的温饱,所有的一切都是有必要隐藏的。

    更何况,我本身就是她的女儿,只是灵魂换了一个罢了。

    开饭的时候,白华不是很舍得吃,我坐在她的旁边,给她夹了个狮子头,又给她拿饼,她总说让我多吃点,让弟弟妹妹多吃点,好像她不需要吃东西一样。

    我无奈的笑笑:“有的,谁都能吃上,不是少,够吃的,一人一斤的分量,怎么也吃的饱了。”

    的确,一桌子。于此,白华吃了一个狮子头,一块饼,和几口菜,然后在不吃了。

    饭后,弟弟妹妹们又跑出去找姐猴,唐桑也去了,朵儿洗碗,梨儿继续做衣裳,而我则比较闲,前世的懒毛病,我靠在门上享受没有毒辣阳光的余晖,可美,可美了。

    白华也跟着收拾,其实也没什么收拾的,东西虽多,可这一帮饿死鬼吃饱了也还是要吃,以至于没得剩下。

    梨儿坐在我身旁不远在缝衣服,一针一线的很是认真,我看着她静若处子的模样不禁笑了,这孩子平时还是挺能闹腾的,做起事来那样安静。

    朵儿和白华忙完了,也坐在我身旁,手上都拿着布料开始做衣服,我是做不来这些的,只能看着,要是开线让我补一下都比较困难,更别提从头到尾手工了。

    因为衣服不需要绣花,所以梨儿很快进行收尾工作,随后高兴的跳了起来,朝我喊:“大姐姐,你看,我做好了。”

    我本来靠在门上眯得有些睡着,听到梨儿激动的叫声睁开了眼睛,一件粉色的棉布衣衫就在我眼前,鲜艳的颜色让我眼前一亮,因为我真的是没见过新衣服,在这个世界我是头一回拥有一件属于自己的新衣衫,里衣不算。

    因为是照我的尺寸做的,所以梨儿做好之后我就拿着到屋里去换一下,穿了之后没有镜子,所以我直接走出来。

    从她们的眼睛里我看到自己的身影,突然发现这张脸比以前漂亮许多,因为之前根本吃不上饭,每天饿的面黄肌瘦的,最近两个月基本没饿过肚子,最不济也就是吃个半饱,所以身子张开了些。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感觉自己高了一些,皮肤白了一些,人也红润了。加之粉红的清新色,让我显得甜美可爱。好吧,我承认,其实很俗气,皮肤虽然比之前红润了一些,可远远达不到哪种白皙的肤色,穿起粉色来真的挺俗的。

    不过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所以新衣服就是让人心情好,感觉上也漂亮一些。

    梨儿、朵儿都很吃惊的看我,尤其是梨儿,对朵儿洋洋得意的说:“看,我做的很好吧?’”

    朵儿点点头,真的是没穿过新衣裳,不知道衣裳那么漂亮。

    白华看着我,眼神很复杂,有愧疚,有迷茫,更多的是欣慰。

    朵儿这两天都在做里衣,那一针针缝出来做了好几身衣裳了,因为是说从我先开始做两身,所以衣服就从大到小排着做,一人两身。外衣比里衣麻烦了些,所以梨儿做完了我的外衣时,朵儿就把她自己那两身做出来了。

    而白华因为要去帮厨,又要在地里忙活,门口那地里都是她一个人操劳,所以难得闲暇,手里做的活计都是给破了的衣服缝补的。

    穿着粉衣裳我也不舍得脱,就跟两个丫头说:“走吧,出去转转,针线活做久了伤眼睛。”

    前世近视眼特别多,我也有些微微近视,就是没拍配眼镜,在这个世界用这没近视的眼睛看东西真是舒服。

    夏日的天黑的很晚,我领着两个丫头走在洒满余晖的田间小路上,聊着自己的喜怒哀乐,有说有笑。

    我发现两个丫头都挺崇拜我的,因为赚的钱来能够吃饱。

    姐猴“知了,知了”的叫个不停,我唇角洋溢着笑容,前世是真没发现它们的声音如此动听。

    在外面闲着也是闲着,于是我与梨儿、朵儿一起找起了姐猴,这个时候吃姐猴的人很少,穷人家没油,富人家也不会来找,所以我和梨儿朵儿找的很快,无奈于没带容器,还是梨儿豪爽,外衣一脱,把姐猴都放了进去。

    天色渐晚,我们正打算回去了,可巧,遇上了唐桑他们。

    唐桑就是孩子王,弟妹们都很服他,尤其是在每天都能吃上肉,顿顿饱饭的情况下,他们是干劲十足,找姐猴可是认真了。

    我们三个女娃子找了四十来个,他们出来的比我们早,却找了有三百多个。

    其实也不算多,前世的时候我们那里有人以此为生,到夏天的时候一天一个人可以找两三百个,只是这些都是孩子,玩着找着自然慢了一些,倒也过得去。

    六月的天,娃娃的天,说变就变。豆大的雨滴直直打了下来,不过这些孩子都不是身娇体弱的主,所以下雨第一件事不是躲雨,而是玩闹,反而是我大惊小怪了。

    不过碍于雨水太大,不可能在水里一直玩耍,我本想找个地方躲一躲,可是发现没有躲雨的地方,大树下为了防止意外,我不允许他们躲,便喊着一起跑回家了。

    大雨中奔跑,那是很久没有做过的事情了。

    前世的时候,都会有天气预报,爸爸细心的什么都给准备好,很少淋到雨。真的没办法时候,可以打车。此时的奔跑,我突然觉得那是身体与灵魂最贴近的时刻,很微妙的感觉。

    弟妹们都什么不怕,在雨里奔的可欢了,没事还打打水仗。

    到家时候,我拧着衣服上的水,弟妹们叽叽喳喳的,我却发现家里多了个人。

    “小染。”他轻声叫我,略带不安和愧疚。

    “你怎么来了?”我看了看他身上,没有一点水渍,说明已经来了好一会儿了。

    “我……”陈风欲言又止。

    也许他是不知道怎么跟我开口,我把头发上的水往下捋掉,歪着头和他说:“这雨下的挺大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停,你等雨停了在走吧。”我可不想他在得个风寒,那我真是罪人了。

    “我,我能和你单独说几句话吗?”陈风涨红了脸,声若蚊吟,若非我站在他面前,怕是根本听不清他说什么。

    “可以啊?你喝水吗?”我点点头问他,问出口我就后悔了,因为他不太看得上这破旧的碗。

    陈风微微摇摇头:“我不渴。”

    “恩,你跟我过来吧!”我转身往屋外走,沿着猫草顶走在屋一侧,里面是没有空间让两人说话的,外面说话小声点吧。

    陈风与我面对面站着,久久不开口,很纠结的样子。

    也不能这样一直干站着,这大雨都小了些了,我先开口问:“身体好些了吗?”

    陈风点点头“恩”了一声。

    “店里生意还可以吧?”其实我也挺关心店里生意的,尤其在乎姐猴,不过姐猴已经没有多少天了,这已经六月中旬了,过完中旬就不会有姐猴吃了。

    “恩。”陈风还是点了下头。

    他不语,我也知道他想说什么。按常理来说,像他前几天那么没礼貌的对我,基本上是来道歉的。按照套路来说,他该是想我原谅他的失礼,重归于好。

    而我,并没有怪过他。我想任何一个就差捅破窗户纸的男生看到和另外一个男的亲亲都会受不了,我还是很会为别人考虑的。只是我现在想法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我想要的是岁月安然,现在我想要的是属于自己的爱情,一份轰轰烈烈的爱情。

    我应该要感谢陈风的,若非他很生气,我不会有时间去县城,自然无法见到那俊朗帅气的男生。那样的少年郎,我会穷尽一生去追求。

    陈风腼腆,不好意思开口说,我微微笑了一下,很轻柔的与他说:“陈风,谢谢你这两个月来对我的照顾,我很感激,真的。你我之间,以前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与周少爷之间的不妥,也许伤害到了你,我很抱歉。”先致谢,在道歉。

    陈风想说些什么,终于是没有说出口,垂头在我面前。

    他比我高了一头,十六七岁的年纪已经长得蛮高了,有些像泄气的公鸡,看着倒颇为心酸。

    “之前我年纪小,分不清喜欢和爱。我现在知道我对你是对兄长般的依恋,我们家穷,你给我吃的,对我好,温言细语,我真的很喜欢你,但也仅仅是喜欢而已。”我果断的说出,看着暴雨变成淅沥的小雨,我补充道:“你也可以回去了,雨很小了。”

    陈风的脸刷的白了,更多的是愤怒,他的手朝镇上的方向一指:“就因为那姓周的?你知不知道你跟他不可能!别说抬头高嫁女,你跟他的身份差的多了,云泥之别,他跟你绝无可能!”
第一卷 第二十八章疏影横斜水清浅的清
    陈风的话字字敲打在我的心房,没错,我是泥,我喜欢的那个帅哥是云,高贵的不要不要的。可我就是想要,灰姑娘可以配王子,乞儿可以配公主,我有什么配不上那少年?

    我与那少年最大的区别在于家庭的区别,可这一切都是后天得来的,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我相信他不会是个目光短浅的男生。

    可见陈风如此愤怒,我想不如把自己在他眼里的形象抹黑一些算了,省的他还抱有惦记的想法。

    我昂头用拜金女的嘴脸说:“没错,周少爷是云,他有钱,我配不上他,现在我年轻,当我眼角长出皱纹的时候他就会把我抛弃,换新的妹子。又或者,当一两年新鲜劲过后他怀里的人就会换成别人。

    可陈风你知道吗?皇上每年选妃无数,能进宫的很多,活下来的很少,在皇上身边能有一席之地的更是鲜少,死的死,疯的疯,可依然有那么多人要进宫,为的是什么?”

    我没有明言,但我相信陈风是明白的。听了我的话,他诧异的看了我许久,像是在看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他的脸色变了又变,最终点点手说:“我今天算是认识你了。”说完他头也不回,决绝离去。

    目送他决然的背影,我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对的,但我知道,我必须这么做。以前我觉得人都可以将就过日子,可直到碰上那个让我怦然心动的男生,帅到一塌糊涂的男生,他走近我的心底,他那浅浅一笑印在我的心上,我便知道,我必须明确的告诉别人,不可以给别人对我还有念想的机会,必须果断。

    陈风走后,白华走了过来,与我一同看着陈风离开的背影,她眼神复杂的问我:“小染,那周少爷?”她话没有问完,但已经表达很明显了。

    “没有周少爷什么事情,我也并非贪慕虚荣,而且如果我真的能够攀龙附凤对你这一家子反而大有帮助,也就是爹爹说的一个发达了,其他就都发达了,最起码不用过现在这种日子。所以我就算攀龙附凤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不好的只是人家看不看得上我。”我没有声音浮动的说。

    白华不语,也许她心里觉得我说的是错的,可她却找不到什么理由来反对。

    自古以来,攀龙附凤就是很常见的事情,乃至前世,女星嫁富豪也是比比皆是,有的时候我真的想不明白,已经那么有钱了,跟我们这些百姓完全没得比,为什么她们还会和富商在一起呢?富商再有钱,那一脸猪啃的样子我看着都打颤,我真的是挺心疼她们的。这也许就是人心不如蛇吞象吧!

    她们一心想要找个有钱的,而我一心是想要一个帅哥,我这人还是学生时代。记得人家说,小学时候,谁成绩好就谁招人喜欢。而初中、高中则已经开始对容貌有了辨认度,大家都喜欢俊男美女了,我现在的眼光就是要求颜值第一,人品次之,金钱最后。钱有最好,没有也没关系,长手了,可以一起赚。

    进屋时,姐猴已经腌好了,吃的就是昨日剩下的。

    明天去县城还要一两日才回来,我便拿一两银子给梨儿,因为不知道给白华白华会不会花用,存在哪里没个意思。

    我交代梨儿明天早上去镇上买一些吃的回来,我可能是后天才能回来。明天晚上应该就要住在县城了。让他们一定要吃饱,以我现在这个经济能力只能保证吃饱,不能保证吃好,但是吃饱真的是比较重要的,希望他们不要饿肚子。

    第二天仍是一大早的起床,仍是唐桑陪我一起去县城,但这一次路比较熟走得快了一些,没有到中午的时候就已经到了。

    找到那家客栈,把姐猴交给他们掌柜,数了一下一共是七百五十个,按照一文钱一个,给了我七钱五,且留我晚上在这吃住。

    我与掌柜道了谢谢,然后就和唐桑一起去县衙,原本我是不愿意唐桑去的,可是他人生地不熟的我又不放心,所以只好带他一起去了。

    唐桑以为我是来看他父亲的,可其实我是来看那个小美男的。

    美色当前,人真的是不顾哪色字头上一把刀的。

    我在县衙门口站了一会儿,根本就没有那个美少年。看见的只有门前站着的捕快,我不知道应不应该去问,因为没有钱给他们的话,他们肯定什么都不会告诉我的。可是想要见到少年的心让我鬼使神差的去了,以最乖巧礼貌的态度询问:“叔叔,我想问一下,我们这儿有没有一个这样高,貌若潘安的少年郎?”

    他们看我,很不屑,那眼神似乎是凭我也想高攀?

    我递了一钱银子过去:“叔叔,这个拿去喝酒。”

    他掂量了下银子似乎有点嫌少,又有点在乎。我知道的,这一钱银子够搓一晚上了,也算不错了,但是能给的起银子的又一般不会给这点。

    有些不爽的告诉我:“得了,蚊子腿它也是肉,你说那个貌似潘安的是我们县太爷的公子,就别在这惦记着了。”

    我哦了一声,以前知道县太爷是一个九品官,经常是九品芝麻官说的就是县太爷,以前真的觉得不是什么大的身分。可是现在自己接触的都是一些平民的身分,第一次接触官家还觉得蛮威武的。

    我在乎的其实就是那个少年的气质吧!天生的温和,让人无法不喜欢。

    一钱银子不能白花,虽然我见不到那个县太爷的公子哥,但我得去监狱看一看那个倒霉爹爹,我再次央求他们让我进去,他们还是拒绝。

    无奈之下我只好使出了泼妇的绝招,一哭二闹,当然了没有三上吊,上吊是比较麻烦的事情。

    他们嫌我比较烦,推了我几把,但我还是哭还是闹,只是哭闹无用,不让我进去。可巧,那个美少年来了,白衣翩翩,宛若谪仙,这就是传说中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我呆呆看着他走近,恍然发现我哭得脏兮兮的,赶紧低头,掩面背过。

    女为悦己者容,我是不愿意把自己不好的一面表露给他的。

    碍于我刚刚哭喊狼嚎的声音太大,他早就听到了,到衙门口问那捕快:“怎么了?”

    捕快瞬间换了一个态度,就像那种哈巴狗一样很谄媚的跟少年说:“没事的没事,就来一个个乡村的姑娘非要进大牢,那牢门重地,怎可随意进内?”

    我没有回头,但是我感觉美少年在看我,也许他会很嫌弃我,因为牢门里都是一些犯人,他肯定会轻视我的,我有些难受。

    “姑娘,你是什么人?要见谁?何事?牢门重地,不可随意入内,若有十分紧急的事情,我可为你酌情处理。”美少年在我身后说。

    他的声音特别温和,和他的长相一般,十足的暖男,我不敢想这样的官家子弟怎会没得一点脾气,还如此乐于助人?

    转过身来,我不敢抬头,声音小到感觉只有自己才能听到,我说:“我是来看我爹爹的,他因为意外杀了人,判了死刑,我想见见他。”

    少年看我的眼神未变,来牢里探监的,肯定是亲人,也肯定是比较大的事情。他说:“那我带你去看看吧!”

    我震惊的抬头,虽然这个少年是我倾慕的少年,我把他无限的美好化,但我真的美想过他会如此好说话,刚刚其实我是想要隐瞒我要进牢门看倒霉爹爹的事情的,因为我想给他留一个好印象。可是我想以后若是真的走到一起,那最初的谎言就是很大的罪过了,便实话实说了。

    那倒霉爹爹和我没关系,是原主的爹爹,我不过是借个由头来这里碰运气,想见见美少年罢了。

    天随人愿,我真的见到美少年了,还对话,还帮助我,我想以后应该好经常来蹭蹭了吧?

    少年领我和唐桑去大牢,路上我夸了他人好之后问:“哥哥,我叫唐小染,姓唐的唐,天水碧,染就一江秋色的染。你叫什么名字啊?”想要和人相处,最基本的是要互相知道名字。

    “许清,姓许的许,疏影横斜水清浅的清。”许清说着看我,眼底有一点琢磨。

    许清,许清,许你一世清颜,何故情思千百般?

    我唇角洋溢笑容,好好听的名字,清新简单,就如同他人一样。

    “你读过书?”许清问我。

    我点点头,谦虚道:“略认得几个字。”

    他没有在说什么,径直领着我两去大牢了。

    牢门口,他停下脚步说对牢门口看守的人交代:“姚叔,你带这两个孩子去看看他们爹爹,我就不进去了,等下送他们出衙门。”

    那姚叔没有不答应的,满口答应。

    许清和我说:“你们跟姚叔进去就行了,我先走了。”

    说完也不等我说话就走了,看着他离开的身影,我有些难受。不过来日方长,我一定会在见到他的,一定拿下他!

    我在这一世界活着的目标是许清了,为追求他而奋斗。
第一卷 第二十九章使唤跑腿的
    跟着姚叔去到大牢里面,姚叔很奇怪的问我:“姑娘你和公子什么关系?”略带一些巴结的笑。

    “也没什么关系。”我没有过多去说。

    他显然不信,我知道,一般人不会无故帮你,说没什么关系人家确实不容易相信。不过就这样模棱两可挺好的,非得解释清楚了,我还得给他点好处费才能看那倒霉爹爹。

    姚叔问我:“姑娘,你是要找哪一个人?名字给我。“

    “唐,子启,因为错手杀人进来的。”我想了想说道;不怪我不是很熟悉倒霉爹爹的名字,只因为这万恶的社会男人的名字不会在家里出现,只有外人才会叫一叫。

    姚叔找人问了问,领着我去到一个牢门前,且打开了牢门上的锁,没有那种传说中的凶神恶煞,很和善的说:“唐子启出来。”

    没有让我进去说说话,因为一个牢门里面关了七八个人。里面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看起来都凶巴巴的,关在一起估计都是杀人进来的。

    他们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我都感觉有些瘆得慌,不自觉的退了半步。

    唐子启出来,一身污垢,满是伤痕,衣服破处很多,想来在牢里少不得受欺负了。

    他看到我和唐桑很惊讶,却不觉得狼狈。惊讶于他进来两个月了,没人来看过他。不狼狈则是他平时就很穷酸,早已是破罐子,没什么形象可在意的。

    “你们怎么来了?”唐子启讶异的问。

    姚叔说:“你们到前面去说话吧。”

    我点点头,顺着他手指的地方走过去。且回答唐子启:“娘亲让我们来看看你,前几日来过,被拒门外,今天也算巧合,就来了。本来没以为能进来,你还能行吗?”

    我问话的时候有些纠结,因为我突然发现我叫不出口那句爹,第一次叫白华的时候我也是费了老大的劲儿了,这些称呼实在是痛苦。

    家里的条件他是知道的,所以并没有给我倒苦水,说还好,且问娘亲她怎么样,家里的弟妹怎么样。也有问我的情况,说感觉我长胖了。

    我无奈的笑笑:“胖还不算,是以前太瘦了。”

    唐子启的眼底暗了暗,我想他对于没有能力给孩子们吃的饱也会觉得愧疚吧?前世的时候,爸爸曾说过,现在没钱,要是有钱的话,多生几个孩子玩。我们家已经三个孩子了,爸爸还是想要孩子。只不过爸爸不像这里人这样愚昧,有钱能养得起的情况下才要,这个倒霉爹爹却是先生了再说。

    如果这倒霉爹爹有和爸爸一样的想法的话,这一家孩子不至于落得如此地步,生个一儿一女,每天干活带孩子,日子和和美美的,挺好。现在物资匮乏,和前世根本没得比。

    我很清楚的记得,妈妈说过,从怀我的时候家里就开始没钱,有点钱都把钱买了东西送去给姐姐吃,总觉得大人无所谓,结果就生下了我,瘦瘦丑丑的。妈妈说,姐姐和弟弟都是白白胖胖的。

    不过现在在想那些都是无谓,毕竟孩子都已经出生了,肯定回不去了,只能努力挣钱,大家一起过上好日子了。

    聊了一会儿,唐子启得知我们最近过的也还行,也算欣慰的笑了笑。

    我说:“以后有机会我会再过来看你的,给你带些吃的。”

    唐子启没有拒绝,叮嘱我小心一些,照顾好弟弟妹妹,多帮衬帮衬娘亲。也有交代唐桑,他是长子,要好好的领起这个家。

    他交代时候我看着唐桑,一个半大孩子却要他当起家的责任,真的好不容易。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可是他们根本未曾享受到童年的快乐。

    我想的很简单,没钱的时候干嘛生孩子一起来受罪?自己都养不活,就别倒腾那些事儿。

    如果我没钱,我一定不生孩子!

    送唐子启回牢,牢门上锁,听那清脆的声音,我鼓起勇气和牢门里的人说:“叔叔,我爹爹就拜托你们照顾了。以后若还有机会来此,我一定会给各位叔叔带好酒好菜,谢谢各位叔叔们。”我说完朝他们鞠躬,很认真。

    抬起头来,我发现唐子启的眼眶湿润了,我没有说什么,和唐桑一起离开了。

    回到福居客栈,掌柜的还安排我们住上次住的房,晚饭和他们一起吃,吃的是炒碎豆腐、糖醋金针、折叠捆香蹄三个菜,吃的窝窝头,玉米做的。

    饭桌上掌柜的说些话,总归是让我在拿些姐猴过来,我告诉他:“这个是自然生长的,在这几天基本就不会有了,在想要要等明年六月了。”

    掌柜沉默一会,交代我:“小染啊,那你明日回去帮我多找一些,我加钱。”

    我摇摇头:“你为我免了房钱,还给我们提供吃食,不需要额外付钱了,我会尽所能为你找的。”

    掌柜给我说了几声谢谢,不住的给我夹菜。

    我知道姐猴一定很好卖,这个在镇上有基础,主要是一个长生不老肉的名字让人忍不住的就想买。

    第二天一早我和唐桑在店里吃了早饭就赶紧回去了,掌柜的嘱咐我,能有多少都给他,钱不是事儿。

    在镇上的时候,我买了些米面肉,又买了一斤酥糖。本想在买匹布给唐桑他们做衣服穿,可是东西多拿不完就算了,反正家里的布料一时也没做完,等做完了在来买吧!

    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几个孩子,其中一个男孩朝我喊:“大妹。”

    我很纳闷的看他,壮壮实实的男孩子,我过脑子想,是大伯家的孩子,该是叫唐果。

    不过大伯一般和我们没什么联系,因为我们家穷,如果和他们有点子联系的话,肯定要占他们家很多便宜了。事实上,那倒霉爹爹确实占了人家不少便宜,每次借钱都没还过。

    想到占人家的便宜我心里有些不爽,便把装糖的袋子打开,给他拿了几块酥糖:“这个给你吃,我先回去了,还有事呢。”

    我走了没几步,唐过跟了上来,与我搭话,问我去哪里了?怎么买那么多东西?哪里来的钱?

    我有些烦,却想到福居客栈掌柜的说让我多找一些姐猴,便很正经的和他说:“下午去我家吃饭吧?我给你做肉吃。”

    唐果一听哈喇子流出:“真的吗?”

    其实就算他家条件稍微好一些,却也好不到哪里去,只不过是少养几个孩子的压力罢了。可这个世界,只有逢年过节才会吃的上肉,所以我说吃肉他还是很激动的。

    我点点头:“当然了,你跟我回家吧,我给你看样东西。”

    唐果完全没有拒绝,因为他已经被肉给馋了。

    回到家我先喝了碗水,把这两天他们腌制的姐猴拿出来,给唐果看,唐果知道这东西,却没有抓过,抓过已经脱壳的蝉,因为会叫,是个玩具。

    我跟唐果说:“现在你出去找这个,把你那些小兄弟都叫上,晚上吃饭的时候交给我,五个我就给你一文钱,他们也一样,到时候拿去买糖吃。”

    听到钱,唐果更是惊喜的不要不要的,连连问我真的吗?我几番承诺,唐果跑了出去。这会儿还没有到午时,四个小时,唐果应该能带人找许多吧?

    一个早上走回来,我很累了,进屋睡一会,且交代白华在过两小时把粥熬了,肉全部烧出来,毕竟人家孩子过来吃饭,不能叫人吃不上。还有那面,做成糊塌饼吃。

    打着哈欠,我真的是困极了,很快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太阳偏西,已经见夕阳,走出屋子,肉香扑鼻。
远远的看到弟妹们回来,他们除了饭点,其他时间都是出去的,都在疯狂的找姐猴,因为这个可以换肉吃,能让他们吃饱。连三岁的唐荣妹子都不嫌辛苦的,每天跟在哥哥姐姐屁股后面屁颠屁颠的。
每人都一个陶瓷罐,回来就把姐猴扔在大缸水里面,让姐猴在水里爬行,可以去掉身上的泥。
我粗略看了下,差不多有一两百。眼瞅着门口那唐果还没影,就说:“先吃吧!给留几块糊塌饼,那个狮子头留几个。”
然后一家子风卷残云般吃掉了一桌子东西,真的人口太庞大,以前家里四五个人吃到最后都是匀着吃,不然根本吃不完。这里则永远没有剩下,除非送特意省下给别人吃的。
吃完饭就在门口歇歇,唐桑把姐猴捞出来,装坛,撒盐。
姐猴不会叫,但是盐撒上肯定很疼,在里面爬来爬去的。
这几天杀了很多生,姐猴要在地底面七年才能爬出来,而只能活一个夏季,可我却连他们脱壳的机会都不给,好残忍的有时候想想自己真是。
远远闻得有人喊果子,狗娃,二蛋之类的名字,我有些纳闷,又想起前世时候家里孩子在外夜一天,天擦黑都知道回家了,都是寻找孩子的父母。
记得有一次,姐姐带着别人家的孩子出去玩,人家孩子奶奶嘴里不干不净的,拐着弯骂我们家,妈妈就去找姐姐,然后给揍了一顿,真是挺惨的。
长姐如母,这话一点不假,从小都是姐姐带我们,挨揍都从他开始。遗憾的是姐姐结婚比较早,十八岁就结婚了。
第一卷 第三十章分苹果
    菜花地早变成了水田,稻谷已经撒上,成了小稻田,马上就要拔秧栽稻了。

    所以那矮矮的一层我可以远远的看到远处寻找孩子的人,大伯娘和一些人。

    在这里有几家子姓唐的,最不讨人欢迎的就是我们家了,因为太穷,孩子以前都偷人家东西吃。

    而在前世,一个庄子也是几家姓唐,祖上一家的,但恰恰相反的是我们家最受欢迎。爸爸是个特别好的人,妈妈也是。小时候人家经常说我们家,大人那么好,孩子那么坏,不知道怎么造的。

    寻人的声音已经远去,天已经黑透了,唐果还没过来,觉得孩子贪玩,或许自己拿回家弄吃了。我瞌睡了就想睡觉,刚准备把门关上时候,就听孩子叽叽喳喳的望着来说话的声音。

    探头一看,是唐果领着六七个孩子一起过来,每个人手里都一大坛的姐猴。

    打着哈欠我朝唐果说:“先洗洗手吧!娘,把那个肉丸子和糊塌饼拿给堂哥他们吃。”并且喊白华。

    白华应声,把之前收好的拿了出来。

    唐桑他们还在外面找姐猴,包括朵儿梨儿也去了,因为晚上做不了针线活。

    唐果他们姐猴找的很卖力,我一个一个往大缸里先数唐果的,他吃着就盯着我看,不知道是不是怕我数少了。

    这姐猴会抓人,以前唐桑拿回来都是直接倒进去,但是唐果这得算钱给她,手都被抓破了,真是的。

    唐果一个下午的战果是一百七十六个,按照我给他说的一文钱五个应该给他三十五文零一点,我数了三十六文钱给他。

    唐果开心的要死,那眼睛放光的活像八百年没吃过肉一样。其他孩子也是,宝贝蛋子一样抱着自己的坛子。

    依次给他们数了,都是一百多,有一个两百二十多个,很厉害。

    总共给了四百多文钱给他们,而我就是得了两千多个,晚上唐桑回来,加之白天以及前两天寻找的,粗略一算竟有三千多只。

    之所以唐桑他们找的少,是因为年纪比起唐果要小,还带着走的太多会累的孩子,速度自然就慢了。

    三千多个我打算明天就送到县城,但是抱去不方便,租了一辆牛车,把那两个大坛子抬上那平板车上,前面是牛拉的,到县城,要价三十文。来回四十五文,给少十五。

    其实是多赚这十五,不拉我们他也得回来。

    要说牛车虽慢,但赶起来竟也比人走的快,离中午还有好一会儿,我就到了福居客栈。

    掌柜的看到我拉这一个大坛子,打开来一看竟有那么多,吃惊的长大嘴巴,我以为他是有些吃不消,就想着晚上回去不收了,这个就他要多少拿多少,剩下去别的店里推一推,然后把剩下的送到牢里给爹爹。

    我怕他为难,先开口说:“没关系,要不了的我自己想办法解决。”

    他那皱着的眉却突然舒展了,朝我摇摇手:“我都要,都要。我愁的是这点的麻烦。”

    我恍然,指着那大点的坛子说:“这个是我昨天数过的,两千一百七十八个,掌柜信的过的话就不用数了。那边的话,你可以拿称过一下,十个多重,在称带坛子和没坛子的重量,基本数字就出来了,少许差距你我都是可以接受的。”

    掌柜朝我直乐:“好主意,好主意。”赶紧就吩咐小二照办。

    又很纳闷的看我问:“有好方法,为什么你还数数量?”

    我双手一摊:“我们家没称,这是让同村的孩子去找的,得给人钱。”

    掌柜哈哈笑了,过了称得到姐猴一两是二十到二十一个,和大小有关。一斤在在一百个左右,去掉坛子重量,唐桑他们找的姐猴是九斤多,十斤少一点,掌柜大气的给我按照一斤一百只,共算一千文,跟那数好了的加起来一共三千一百七十八文,见我是乘牛车来的,掌柜问我:“今晚还住着吗?”

    我摇摇头:“帮我照顾一下杨叔叔,我去办点事情。”

    “行,那你去吧。老杨跟我进来吧!”掌柜很热情。

    我和唐桑离开福居客栈,在另外一个酒楼我买了糖肘子、虎皮蛋、扣千子、清蒸鸡各一份,还有烙馍,烙馍在前世叫做卷饼,里面会卷肉、生菜、又或者炒菜,而这里就是买现成的,没有卷东西进去,我买了十斤。

    那一监狱里面好些人,十斤估计也吃不饱,不过我也不能紧够他们,哪里有那么多钱呢?这就花了三百文了,还在给他们买点咸菜,不然菜都不够吃。

    要说就这咸菜便宜还够吃,买了辣疙瘩,三文钱一斤,五文钱两斤,五斤以上两文钱一斤。自然而然,我要了五斤。人家给切好,香醋泡的味道也不错,不过不如油和辣椒炒出来的,我便让摊主给炒一下,额外加了十五文钱人工和材料钱。

    看到干盐豆子,我又让掌柜给炒了一大份,鸡蛋用了一斤,盐豆子用了一斤,收费三十文。

    愈发感觉这里和前世的不同之处就是主粮的价格了,其他的消费都一样,擦,就是收入不一样!

    我还想买点酒,毕竟有承诺在,可是一看唐桑怀里一大堆,我自己也骇抱着十斤的卷饼,想想就算了。

    来到衙门口,那两个捕快认识我,不想让我进去,还嫌我勾搭他们工子。

    我不得不承认,我来的主要目的确实是想碰运气见见那许清公子,太帅了,太勾魂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呀!

    我说:“我找姚叔叔,他之前叫我过来找他。”

    原本他们是不愿意相信的,奈何我这一大堆东西提着,由不得他们不信。

    于是他们就让我和唐桑一起进去了进去之后刚好在门口用碰上姚叔,要说好奇怪他每次都在这里,看看我大包小包的就知道我需要见那个倒霉爹爹,赶紧的就招呼我。

    我知道自己是借了许清的光,不过这种余光普照的事情可不是一直都有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姚叔叔领我去看倒霉爹爹,还是原来的牢笼,还是原来那些个人,可是倒霉爹爹的待遇似乎好了一些,身上伤都结痂了,衣服也比之前干净。

    见到我来,原本洋洋散散的都瞬间爬了起来,一齐聚在牢门前,跟我说话,都热情的叫我小染,问我带什么好吃的了?我朝他们轻轻笑笑。

    姚叔叔把大门打开,我把东西递了进去,且道:“东西太重,没办法在买酒,不然弄不动了,记得让我爹爹也吃一些哦。”最后一句我是用俏皮话说的,想来他们会照顾一些的。

    姚叔叔让倒霉爹爹出来一会,聊了一会儿,倒霉爹爹问我姚叔叔为什么对我很有点讨好的意味,还对他也好了。

    我挠挠头:“狐假虎威吧。”反正就是借了许清的光嘛!可惜不知道今天能不能碰上许清,好个美男子。

    后来倒霉爹爹放风时间到,就回牢里了,几个人热火朝天的,吃的也欢快,交代我下次一定有酒,我应是。

    走出牢的时候,姚叔叔也差不多该回去了,我拉着姚叔叔递了一两银子,诚心诚意的道谢:“姚叔叔,谢谢你照顾我爹爹,希望以后也多多照顾他。”

    杀人偿命,他是没有多少时日了,希望这最后的两个月能活的舒服一些。

    姚叔叔拒绝了我的钱,告诉我,他会好好照顾我那倒霉爹爹,只希望我能在许清面前给他美言几句。很多时候,钱不如权要紧,哪怕我说和许清不是很熟悉,他也是不信的,一再和我说,仅此一个要求。

    缓步离开,我不时的看着许清曾经走过的地方,脑海是他的音容样貌,但他始终没有出现,我带着失望离开,和唐桑一起回到福居客栈。

    晚饭也不在这里吃,因为在这吃就太晚了。

    掌柜的给了我和唐桑一人一个大苹果,还有杨叔叔一个。

    上牛车的时候,我就开始啃了,吃了三四口我见唐桑一下没碰,问:“你怎么不吃呢?”

    “我想留给娘吃。”唐桑说。

    “”我一头黑线。

    “别闹了,赶紧吃,就一个苹果拿回去十几个人怎么分?”我咬了一口跟他说。

    他点头,却依旧不吃,我看不过去,没办法又狠狠咬了一大口,把剩下半个递给他:“诺。”

    “大姐,你吃吧,我不饿。”唐桑虽然眼馋,但还是不接受。

    “”

    “快点拿着!”我没好气的说。

    唐桑这才接过苹果、小口小口的吃,像是人间美味一般。

    我这才想起他们都是没有吃过苹果的,吃的都是家里树上长的石榴,但是架不住人多,基本都不咋吃的上。

    想想挺心酸的,姐猴应该最后一茬了,以后就要以草药为生,赚钱可就没有姐猴多了。

    不想那么多,火烧眉毛,且顾眼前。先吃饱了再说吧!

    不过我发现县城的物价比镇上要便宜一些,所以我在县城买了一匹宝蓝色的布,还有一些吃食,总归又是大包小包的带回去,花了七钱银子。
第一卷 第三十一章欠他七两银子
    这一天算下来,还赚个一两多。

    牛车慢慢往家赶,回家我好死不死的看到了陈风和哪个周公子!

    杨叔叔帮着把坛子和我买的东西卸了下来,陈风则和周公子到我面前。

    陈风想和我说些什么,又没有开口。

    那周公子倒是痛快人:“回来了。”笑容满面的。

    可我不太好,这是来跟我要钱的吗?现在勉勉强强也能给他九两银子,可问题是给他之后就没钱,没有安全感了。但不给也不行,人家都找上门来了。

    闷闷的点了下头,我把自己的荷包拿出来,把所有的钱都倒了在手上,数了九两银子给他,有铜钱,有银两。数了九两以后,我瞬间变穷光蛋了,只有十七个铜板了。

    周少爷一脸奇怪的看着我,直视他的眼睛我发现自己那张脸是格外肉疼的表情,但钱本来就是人家的,理当物归原主。

    他没接钱:“我是来吃饭的。”

    我懵逼了,吃饭?瞅瞅自己这破败的不象样子的家,你来吃毛线饭啊?

    “庙小,容不下你这尊大佛!”我想都不想就拒绝了。

    他好笑的看着我:“我都没嫌你庙小,你怎么还嫌佛大呢?”

    “……”

    他拍拍我的头:“好了,快去做饭,本少爷我吃高兴了,九两银子都归你了。”

    我原本很别扭的歪头,听他这么一说,顿时眼睛放光:“你说真的?”

    “本少爷像是假话的人吗?”他挑眉反问。

    我瞬间乐了,如果一顿饭可以换来九两银子,那真是人生最美好的事情,毕竟无论怎样,成本也达不到一两银子,其他都是净赚的耶。

    看到周少爷眼里的我,突然觉得好没出息,这就高兴成这样了?无奈摇摇头,人呐,这辈子最重要的就是钱,有钱能使鬼推磨呀!

    侧目看到陈风,我怔了怔,挪了两步到他面前:“你带他来的?”

    陈风几不可闻的“恩”了一声。

    “为什么?”我很纳闷,毕竟有过曾经,而且他很反感我和周少爷一起不是吗?

    陈风张嘴想说什么,周少爷的声音在耳后响起:“我去他们酒楼吃饭不给钱,你不是欠我银子吗?这不就来找你拿了。”

    卧槽!

    我不敢置信的回头看周少爷,真的无法相信这话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美得天仙一般的人儿,衣着华丽的不要不要的,居然吃饭不给钱!还非得来找我结账!而且说得这么理所当然!我……好吧,我承认,我的确欠钱!

    陈风脸涨得通红,我知道他肯定本不愿来的,他一向脸皮薄,若非不得已,肯定不会来。

    我多少有些无奈以及对陈风的同情,揉了揉眉心问:“他欠了多少钱?”

    “一两三钱。”陈风如蚊吟般的声音回答我。

    卧槽!这特么得吃了多少?

    只是面上,我还是点点头,把刚刚周少爷没收的钱数了一两三钱给他,本想留他吃饭,咬咬唇还是没有说出口,家里太多贫寒,东西会嫌弃的。

    送走陈风,我想着,现在有这七两多银子会归我,可以置办一些东西,明天就把家里那些不该要的东西全给扔了去!

    时代不同,观念也不同。前世我就是这样的,很多东西都是该扔掉的,不像这里,所有没用的东西全部都留着呢。

    周少爷等着我,我便拿出自己刚买的东西,给他做了一份鸡蛋炒盐豆,红椒辣疙瘩丝,尖椒炒毛豆,爆炒小银鱼,还有一份清炒茶豆。茶豆是自家长的,这玩意长的贼好,一根苗子可以长好多好多。丝瓜也是,不过丝瓜是上个月吃的,现在都老了。

    当菜一盘一盘上在桌上时候,周少爷的眉头是一下皱的比一下深,可我知道他不是嫌弃这里,因为一开始坐进来的时候他就奇怪的看了看,一点嫌弃的样子都没有,这皱眉,我想也许是这菜太辣了,可是不辣不好吃!前世的时候,我就经常吃很多辣椒的,我们那边味道重一些,至于这里也是我前世生活差不多的地方,区别在于,周少爷他是富家子弟,应该比较注重养生的,所以吃的都比较清淡吧。

    当我把最后一盘茶豆放他面前时候,他睨了我一眼,颇为头疼道:“小唐姑娘,你辣椒放这么多是不想我吃呢还是不想我吃呢?”

    我一愣,指背蹭蹭鼻翼:“男子汉大丈夫,一点辣都不能吃,怎么当家?”

    说着我捏了盘子里的青尖椒来吃,嚼了嚼道:“挺好吃的呀!”实际上空口吃辣椒我也是够作!

    他看着我咽了咽口水,但是吃了两口还是吃不下,便就解决了一盘鸡蛋炒盐豆,其实前世是盐豆炒鸡蛋,盐豆多,鸡蛋少。这儿我之所以多放鸡蛋是因为好吃,二来鸡蛋和盐豆一个价格!

    赶紧的给周少爷倒了点水,让他过过嘴,刚刚的烙馍他也吃卷着鸡蛋吃的,超级香。

    周少爷喝了水之后,对我说:“你还欠我七两银子,我先走了,再也不来你这吃饭了,辣死了。”

    “……”我呆在哪里,愣愣的,直到他远走。

    我才想到他之前说的那句“本少爷我吃高兴了,九两银子都归你了”,前提是吃高兴了才行。

    我有些欲哭无泪,凭啥呀!辛苦这么半天!艹,白忙活了!

    姓周的走了,那些他几乎没动筷子的菜自然我们一家子解决,碍于几个小的弟妹还不能吃那么辣,我又给他们单独炒了鸡蛋。

    这厢刚刚吃过饭在屋前乘凉呢,唐果就带着他那一帮兄弟过来了,姐猴的数量却远比昨天多的多,我很纳闷,怎么找得到那么多?要说姐猴的数量是越来越少了才对呀!

    唐果他们见我讶异的表情有些惊慌的样子,白华在我身边轻轻告诉我原因,原来自我早上和唐桑一起去县城之后,这整个杨家村不管老少,只要是闲着没事干的全都出去找姐猴了,更有甚者是有事情做的还去找。为什么呢?因为一个半大孩子找大半天姐猴可以赚三四十文钱,可他们拼死累活干一天也才六七文钱,所以自然而然都跑去找姐猴了。

    这送来都送来了,我不收也不是事儿,可是要是叫我一只一只数出来,擦!我这手也别要了。

    于是我琢磨着村上谁家有称,去借一个,不然就是一只一只点出来,那也够点到半夜的。

    过脑想了一下,似乎只有在村东边卖杂货的那家有称,蹭蹭鼻子我说:“这太多了,数不过来,我去借个称,你们在这等我。”

    都应我很爽快。

    我颇为流汗,今儿才大批量给福居客栈送了三千多只,明天再送去人家要吗?这不要的话,我可该怎么解决呀?唉,顿时觉得自己真是没事找事,好好地,自家人找就是了呗,非得找上别人,这下好了,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

    到了杂货店,我还不好直接开口就借称,先要了两斤盐,十文钱一斤,前世好像一斤是五块左右。

    杂货店老板给我称盐的时候,我搭话问:“晚上忙吗?”

    答曰:“不忙。”

    因为晚上这里睡的比较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嘛!哪怕是前世,家里也是晚上七八点天黑了就开始睡了。

    又闲话了几句,我纠结的问:“不忙的话,能把称借我一会儿嘛?我用好马上还回来。”

    他为难的看看我,似乎是信不过我,当然我能理解,毕竟我没来之前,这一家孩子全是会在外面摸点,毕竟真是饿。

    我递了一钱银子上去:“我晚点来还称的时候再给我可好?”

    他没好意思开口,我主动送上,关系缓和,就让我把称借走了,毕竟有这情分,往后会多买他东西的嘛!

    拿着称回来,这姐猴因为带泥,称一斤大约九十五到一百个之间,按照一文钱五个算的话,一斤给二十文。唐果一个人竟有六百多只!于是给了一钱二十三文。

    其他孩子也都很多,不过今天差距拉多比较明显,而且孩子数量显然比昨天的多,不知道都是谁家孩子。

    年纪也大大小小不同,至于大人为什么不来?以前我们家孩子总遭揍,孩子跟孩子不记仇,大人可不一样了。

    最后他们走了,留下三缸姐猴,给了小二两银子出去。

    唐桑回来都吓蒙了,拽着我直问:“姐姐,这能卖掉吗?”

    不然砸手里,真是有够受的!

    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能行吧?大不了就当今天白卖了,反正钱已经赚到了不是?最不济也就是自己把这些吃了。”

    唐桑苦瓜脸,真心不愿意。

    我让唐桑把称抵还回去,我真心也没力气去还称,交代他还有一钱银子在哪里。之后我就睡了,一觉到天亮,这几天真的累坏了。

    醒来吃的早饭也明显比以前好多了,至少粥里能看见米,还能吃上烙馍和咸菜疙瘩,蛮爽的。

    早饭之后,如昨天一样,乘杨叔叔的车去到县城,价格也和昨天一样,他挺高兴的,如果可以变成固定收入,我想我也很高兴的。
第一卷 第三十二章赚了大钱
    福居客栈门前,掌柜看到比昨天多了几倍的姐猴,一点也不惊讶,反而开心的笑了,我颇有压力:“会不会太多了?”

    掌柜摇摇头:“不多不多,越多越好,乐呵呵的拉我到店里吃饭。”

    我想他肯定是有销路,不然一个小小的客栈根本吃不消那么大的量,不过他能卖掉最好了,这样是一个利益循环,他赚多少钱我不管,对我的利润足够就可以。毕竟我也赚着别人的钱,这都是应该的,有能力的就出来单干好了。

    掌柜人也大方,给我们的早饭挺好的,土豆鸡蛋饼、糯米红枣粥,其实我们在家吃过了,只是在让我们吃,我们肚子就又饿了,推却不过就开始吃了。

    掌柜有意无意的和我聊天,我一开始听还应答,后来恍然明白话里的意思,就是叫我别把姐猴卖到别的地方去,有多少全给他。话里话外都是叫我全部送到这里来,稍加压迫。

    他如此说,我突然想起前世的时候我们街上有一家卖烤肠的,我吃第二根的时候,那卖烤肠的跟我说,她们家烤肠多好吃多好吃,这条街上就他们一家在卖,如果人家供货给别人,他们就不拿了。

    现在掌柜也是这个意思,如果我把姐猴送到别家,他也不会在收我的姐猴了。

    我心里有点小不爽,却还是笑着摇摇头:“掌柜的,人是很有心的,我人也懒惰,不愿意去跑店,你要我自然卖你。只是没几天的事情了,姐猴马上要到季了,可能赚钱路子要从新开始了。”

    这话不假,他也没什么不信的。对我挺满意的,说我是聪明人。

    当然他对我也确实不错,给吃给住,钱也一分不少的不短给我,我还是很懂感激的。

    而且很快,我哪点小小的不愉快就被冲散,那边过完称一百斤出头,给了十一两银子!

    我知道这多给了我五钱银子,而他显然就是多给我的,目的只有一个,我懂得!

    我不在乎他从我这里谋了多少利,毕竟我也是在谋别人的利,社会就是这样,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

    现在的我完全沉浸在十一两银子的欢喜当中,是现在我全部的财产。虽然身上还有七两多点点,可那是欠姓周的七两银子,我自己则就是今天这个。

    十一两全部自己的,想想真的超激动!

    于是乎,县城大买一圈,又是一匹布,要的葱绿色的,给我自己做衣服,我很喜欢这种浅绿又略显微黄的颜色。

    吃的买的更是多,各种肉,各种粮食,粮食买的多一点,肉买少一点,但品类繁多,鸡鸭鱼肉都有。

    肉之所以少,那是因为天热,不能放,会坏掉。

    然后还买了泥哨子,一买就是十个,原本要价十文钱一个,十个给便宜到七十文。还买了个称,一下子就花了一两银子。我便感觉到自己败家的潜力了,若非唐桑一直叫我少买少买,别买别买,我想二两银子都不够。

    买了一大堆东西回家,朵儿已经把唐桑的新衣服做出来了,看到我买那么多东西,都很高兴,不过已经没有第一次吃肉那种没出息的样子了。

    朵儿和梨儿也都穿上了新衣服,里衣则已经做到荣儿的了,是白华做的。

    见我又新买了布,又高兴又不好意思的和我说:“大姐,这个等把荣儿做完还能剩一些布,你在买布,会不会多了?”

    我拍拍朵儿额头:“傻丫头,赚钱就是花的,光吃饱也不行,还要穿好,何况我们现在只是买棉布,又不是什么绫罗绸缎,怕什么?”

    朵儿因为到底也喜欢新衣服,总是没说话。

    这个傍晚,我们吃了有史以来最丰盛的一餐,腊肠丁炒四季豆、红烧鸡块、口水鱼、干锅河虾四个荤菜,炒豆腐、炒粉丝、香菇炒菜、菠菜粉皮四个素菜,凉拌黄瓜、凉拌黄豆芽,一个清炖鸭汤,大功告齐,母女四人忙活了一个小时呢!

    主粮则是几个人弄的包子,包子我包的少,小巧,馅多,白华就笑话我这要是拿出去卖人家肯定不乐意,要说我们是黑心商人了。

    我笑顶回去:“小巧玲珑更惹人怜爱。”却猛地在哪上面醒悟,拿出去卖?姐猴完了之后,卖包子倒是不错的决定。我决定明天去看看市场。

    今日来家里的不止是小孩子了,还有几个大人来卖姐猴,且是陆陆续续来的,乡里乡亲的虽然以前不待见我们,可是来卖东西给我们也是很客气的,大多是夸我们家饭菜香,等换了钱回去马上也要买点肉吃吃。而来卖过的就更高兴了,因为已经吃过肉了,特激动。

    就这样,虽然在姐猴日益减少的情况下,我每天收到的姐猴却愈发的多了,乃至于第二天杨叔叔的牛车已经拉不下我的东西了。

    我们都比较尴尬,杨叔叔跟我商量着能不能他在找一辆车?我点头允,这钱自然是我出的。

    于是我和唐桑一人坐一辆牛车去到京城,成堆的姐猴掌柜的已经不惊讶了,还是安排人去称,最后给了我十七两银子,去掉昨天的花费,我等于净赚十四两银子。

    现在我自己有二十五两,加上周少爷的七两银子一共是三十二两,我想着肯定要买些东西的,吃的家里已经不缺了,衣服还是很少的,但是家里的布朵儿她们还要做好些日子才能完成,也没必要去买。

    算了,先花一两给那倒霉爹爹吧!

    没有到别的地方,就在福居客栈定了一桌五钱银子的宴席,又拿了五钱银子的酒。这是折后价,掌柜的收我的价格很实惠,不然这些东西怎么也要花到一两五钱的样子。

    坐着杨叔叔的牛车去到大牢,给门口的捕快一坛酒,又给姚叔叔一坛酒,那种小坛,五斤的酒。剩下的东西,三个人一起搬到牢里。姚叔叔也有帮忙,当然了,他就是帮个虚忙,客气一下而已,端了两个菜。

    在牢里陪着倒霉爹爹聊天,还有几个犯事的叔叔,他们都对我挺和善的,笑得很豪爽,毕竟在这里吃酒肉的日子很少很少的。

    倒霉爹爹奇怪我哪里来的钱,我也不想把底都掏给他,毕竟还有一牢的人呢。

    指背蹭蹭鼻子我说:“就是一家子都出去找姐猴,换了点钱,娘亲让来看你,就都花用上了。她说你在这里吃不好,喝不好,也没多少日子,让我有好的都紧着你来,反正我们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说完我发现他们那激情澎湃的笑容都没有了,很悲伤的样子,我不由得回顾自己刚刚说的话,没觉得说错哪里啊!哦,我恍然大悟,他们都是将死之人,我还把他们的死期道出来,感受到死神正在不远处迎接他们,自然很难过了。

    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犯了事就当受处罚,如此想,可还是觉得倒霉爹爹不应该死,虽然捅死了别人,那也不是故意的呀!再说那周少爷捅了唐桑,鸡毛事情都没有,这就是没钱的罪!

    想到周少爷我就觉得挺奇怪的,明明带人捅了唐桑,怎么会好意思出现在我们家?理直气壮的要吃东西?还说我欠他钱,其实那钱给唐桑当医药费正好的!以前都没想过这茬,真是的。

    再不高兴带来的东西他们也全吃完了,反正就像是我刚来这个世界时候那一家子一样都是饿死鬼!跟倒霉爹爹又说了几句,收拾他们吃完的饭碗回到福居客栈了。

    我本想把自己这边用过的碗洗了,掌柜不让我洗,说是有人洗,呦不过他,而且我对洗碗也有点阴影,所以就没有去动手。

    这天我没有买什么就回家了,决定先回家整理一下家里,在开始添置东西,路上买了包子吃,四个,因为在福居客栈已经吃过一顿了。

    包子是肉的两文钱一个,菜肉的三文钱两个,菜的一文钱一个,我粗略算了下成本,直接放弃做这个生意。

    我想起前世时候看到电视上说。我卖一天包子也只能刚刚养活我自己,我就觉得挺假的,怎么也赚的不少了。可我没有去查过物价,真的是这里主粮太贵了,我还不如专门吃素菜来的省钱。

    回家之后,梨儿开心的迎了出来,可是空空如也,顿时一脸小失望。我蹭蹭鼻子笑了笑,让两位杨叔叔先回家了,钱在路上已经给了。

    杨叔叔走后,我对家里三位女人说:“等下我们收拾一下,把用不到的东西,以及不能用了的废旧东西全都整理一下扔掉,添置新的,这里呢是十两银子,用来添置物件,给娘亲。”我说着把银子递了过去。

    白华这是第一次看见十两银子,我知道的,以前别说十两了,饭都不怎么吃的上,家里不可能超过五钱银子过,如果超过的话,那是我出生前后且秋收时候吧?不然的话,根本没钱。越是到后面越是穷,反正我基本没怎么见过钱的。
第一卷 第三十三章竹林间
    钱我交给白华,因为到底她多年来也算熟悉这里的东西,何况我不会一直在家,东西肯定要由她来添置。

    面对梨儿和朵儿,我揉揉梨儿的头倒出了一堆铜板说:“咱们按年龄来,按照年纪给铜钱,我先来,我十五岁,十五文钱。梨儿十四,给十四文钱,朵儿十二给十二铜钱,桑儿……”我边说边给他们数钱。

    之前其实给过梨儿一两银子,估计也没花完,毕竟我经常有买东西回来,但是她们身上有点钱应急总是好的。没想到一个人给的钱不多,可给起来竟然也要小两百文钱了。

    这钱是给他们零花的,爱买什么买什么,朵儿和唐桑懂事的多,给钱都不要的,但我硬是给了,必须拿着,毕竟现在有不少钱了,怎么也得败败家才行。

    日子便就如此过着,姐猴的数量从倍增到骤然减少,因为饶是他们人再多来找,姐猴基本已经成蝉,就这样,六月底,我结束了姐猴生意。

    不过姐猴给我带来不少利润,目前而言,吃穿用花之后,我还有七十两银子,自己身上的,不算给白华和弟妹们零花的。

    姐猴没了,我便要想其他的办法,毕竟坐吃山空是肯定不行的,人口太庞大,若是我一个人,七十两银子倒是可以花用很久。

    我没有很勤快的去看父亲,毕竟我不能太彰显自己的财力,以免引起牢里的其他人嫉妒。

    但隔三差五的总是去看一回,遗憾的是总是没有看到许清,不知道为什么。

    也许老天是真的等到我失望了才会让我重见曙光,这天我在牢里和倒霉爹爹多说了几句,且告诉了他姐猴已经成蝉,无法在继续了。倒霉爹爹也有些忧愁,之前他也有劝我不要来了,把钱省下来给弟弟妹妹们买吃的,我告诉他有留一点点。然当我回去时候,巧合碰见了许清。

    今日我是自己来的,因为姐猴生意已经没有了,不需要唐桑一起帮忙。且我是步行来的,以前也跑来过两次,不算什么大事。

    看到许清那依旧清俊的美颜,我突然想起以前我来的时候都是下午了,那时候碰见许清的多,而之后我来便是中午,次次都没有碰到他。原来他竟是回来吃晚饭的吗?如此想着,我十分兴奋,因为我知道以后应该什么时候来了。

    “许清。”我高兴的跳到许清面前喊他。

    许清一愣,看着我,有一些疑惑。

    我瞬间明白,他把我给忘记了。有些心碎,却还是扬起笑容跟他说:“我是唐小染,还记得吗?”不记得也提醒了。

    许清轻轻点了点头:“有什么事吗?”

    我摇摇头:“没什么事,就是刚刚出来,想跟你打个招呼,你吃饭了吗?”

    许清摇摇头:“还没有,正要去吃。你吃饭了吗?”

    我如他一样摇摇头:“还没有。”其实我在牢里已经跟倒霉爹爹一起吃了一些。

    许清闻言略露为难之色,朝里面看看,又朝身后看看,颇有些无奈的说:“那我请你出去吃吧?”

    “好啊!”我高兴的简直要跳起来了。

    可许清好像是大写的懵逼,我突然明白他只是客气一下,没想到我真答应了,所以更纠结了。可是和美男子一起吃饭的机会我怎可错过?便不去顾及他的纠结。

    许清在极其无奈之下带我一起出去,并且跟门口的捕快说了一声,让他们转告知县,不回来吃了。

    跟在许清身后,我特别开心,整个人都有些飘起来的感觉,根本没想到的事情。我连碰到这种期望都没有了,可不仅仅碰到了许清,还一起吃饭,那感觉,倍儿爽。

    许清走了些许路程,问我:“唐姑娘你喜欢吃什么?”

    我“呃”了一声,想想说道:“我喜欢吃的东西很多,我不挑食的,你喜欢吃就好。”我本来想说的是鸡蛋炒盐豆,卷煎,千张子,可是我突然想起万一不合他胃口了,他下次不找我了怎么办?

    他微微点头说:“那就到竹林间吧!”

    我虽不知竹林间是什么口味,可是只要他喜欢的,我都喜欢。

    很快,竹林间到了,是闹中取静的地方,外面看起来和其他酒楼无异,里面却别有一番天地,各色竹子打造的。

    许清坐下来,人家张口就是许公子,看来常客了。

    许清点了几个菜, 香菇炒油菜、文思豆腐、清炒粉皮,凉拌黄瓜、青椒木耳,又要了个羹汤。

    上来以后,盘子挺让我意外的,从一开始进来看到竹桌竹椅也没比我看到盘子惊讶,因为别的都见过,这盘子却是例外。

    哪汤上来之后更是竹子两半的一部分,一人一半的汤。

    我还有一个意外之处,那就是这五菜一汤全素的,没有一丁点的肉!我狐疑,是许清吃素,还是这店里只有素食?

    我噘嘴,如果是店里只有素的倒还好,偶尔吃素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是许清吃素,那我可过不了了,将来嫁给许清还不要陪他一起吃素?那不是要吃死人了吗?

    我想想都不寒而栗,没有什么能比牙齿咬破脂肪的感觉更美味了,可许清是素食主义的话,那简直是要我在美色和美食之间做选择!

    “不喜欢吃吗?”许清轻声问我。

    我脸上是大写的难看,但我没有说不爱吃,而是说:“没有,挺好的,我最喜欢这个粉皮。”

    喜欢粉皮是真的,妈妈就喜欢吃,而我也觉得很是美味,前世的时候家里还有粉皮旋子,妈妈就自己做粉皮的。

    “那就好。”他声音依旧很轻,给我递了一双竹筷子,两人开吃。

    许清吃的很慢,特别慢!哦,也许应该说斯文,他的吃相就像是高贵的波斯猫,而我?路边的流浪猫吃相!

    虽然我吃的也不像平时那么快,可是真的和他小口小口的咀嚼有着大大的差距,也就许清是个男的,要是个女的,我肯定自惭形愧。

    许清不光吃的慢,还吃的少。我的脑海突然蹦出那周少爷的吃相来,同样是出身显贵,那周少爷吃的可比许清多多了。不过那周少爷吃相也不错,这点倒是跟许清差不多的。

    许清优雅的用餐完毕,柔声问我:“吃饱了吗?”

    我能说不吗?显然不能,微微笑笑:“吃饱了。”

    “你家在哪?需要我送你吗?”许清问。

    我扬唇一笑:“倒是想叫你送我,可是太远了,还是我自己回去吧!”

    许清本也不乐意送我,说的只是客气话,估计我要是同意了,他该气吐血了。听了我的话,他笑得很温和:“那你路上小心些。”

    我点点头,两人并肩走出竹林间,他说送我一段,我说不用了,让他先走,他就真的先走了。

    许清的背影有些清瘦,一袭青衣更显单薄,黑发飘扬美则美矣,却让我不禁有些心疼这个男人。

    我不得不承认,许清是美的,特别温和的男人,眉眼尽是温柔气息。正因为如此,他不会有放纵的时候,步履维艰,他应该每时每刻都过得很辛苦,哪怕这种辛苦他早已习惯。

    第一次带唐桑来县城时候想起的那句话又在耳边响起,他若腰缠万贯,带他街边撸串。他若涉世未深,带他看尽世间繁华。

    过几日再来县城的话,我一定要带许清街边撸串了,这样能够让他有放松的时间,也会博得他对我的好感,这个感觉棒棒哒。

    天色已晚,我纠结了下还是没有回去,跑到福居客栈借住一宿。毕竟我已经十五岁了,大晚上的一个人回去多少有些不安全,女孩子还是要有点自我保护的意识的。

    掌柜的依旧热情的招待了我,因为店里有其他人招呼着,所以他倒是不忙,跟我闲话家常。我的钱大部分是打他这里赚来的,所以我有多少钱他都是清楚的。不知道话题是怎么转的,竟绕到了我的婚事上来。

    掌柜的问我:“小染啊,在家可有姻亲对象了?”

    他说的是未婚夫的意思,我没结婚他也是可以看出来的,我摇摇头,表示没有。

    他说要给我介绍一下,看看是否合适,先是夸赞了人家一番,说的那叫一个天上有地上无,反正多金人品好。我微笑谢绝,表示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见我连见面的意思都没有,掌柜的多少有些讶异,问我:“可曾了解那人是做什么的,父母是做什么的?”

    我点点头:“我知道。”

    话如此,掌柜便明白,家境必然比他要给我介绍的人要好,不过我看的却不是许清的家境,而是许清的颜值。女孩子嘛,都喜欢帅一点的男生,没办法。

    前世的时候,总有很多知名女星嫁给了富豪,我真的是活了两辈子都没有想明白为什么,难道金钱真的至上吗?光有钱,没有颜值光看着都恶心,到底怎么生活?尤其是那些女明星我就真的想不明白了,她们吃穿不愁的,找个差不多的就得了,非要那么多钱又花不完,去人家还受苦,图的什么呀?
第一卷 第三十四章挨打了
    无论前世今生,我对男人的标准都是颜值,其次对我好,再次之则是人品性格了。很多时候颜值非常重要,古人云:秀色可餐也。这话属实,妈妈说人家帅也不能抱着人啃,可是我清楚的很,帅真的很重要。

    一个帅的人很容易走心,一个丑的人做的再多也打动不了自己。跟着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喝凉水都是高兴的,跟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山珍海味也食之无味。不能怪我外貌协会,实在是长得丑的我也喜欢不了啊!

    第二天清早我徒步回家,因为乱想步子很慢,这一走竟然到了午时才到镇上,好死不死的遇到了周少爷,他一身紫衫,妖媚惑人。

    远远地我看到背影,就觉得真美,绝对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美女。可当走近了看到脸的时候,我真想扇自己一个大嘴巴子,tm就不会避开走?

    哪怕我疾步快走,他还是叫住我:“站住。”

    我咬咬牙,站在哪里,没有回身。他缓步转到我面前:“妞,挺漂亮呀?”有些轻佻。

    我狐疑的看着他,他言语中表达的意思是不认识我!表情中更和之前不一样!他这是什么意思?

    他伸手捏我的下巴:“挺水灵姑娘,就是黑了点。”口中啧啧感叹,有些可惜的感觉。

    我的大脑“轰”的响了一声,原主被非礼的时候他就是这么说的,那时候他说,“丫的,挺漂亮的姑娘,可惜了长那么黑。”而后见他几次,为人也还算知礼,真正不合举止的动作没做过,轻佻的话倒是说过,还拿钱诱惑我。

    我与原主的不同之处是原主被触摸就像过电一样,要死要死的,而我任由他捏着与他对视。总觉得眼前这个周少爷和我认识的那个周少爷有点不一样,可是脸还是那张脸,声音还是那个声音,我又找不到那不一样之处,冥冥间的感觉罢了。我以为这是错觉。

    他笑着说:“倒是有些倔强,怎么,不认识小爷?小爷可是……”

    “周少爷。”没等他自我介绍,我无奈出口打断他。

    “呦呵,还是个见过世面的,那怎么着,跟小爷走吧?”他有些得意。

    我扶额:“你是真不认识我了?还是装不认识我了?”

    他纳闷的看了看我,上下打量,很是疑惑:“你见过我?”

    那陌生的眼神不像是作假,我真的奇怪了,这丫是有精神分裂症?一个不经意间,我突然看到他那漂亮的丹凤眼变成了桃花眼!大写的懵逼,愣了一会我大约想明白了,都是姓周,那估摸着不是因为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只是双胞胎罢了。

    回想到原主被调戏的时候,那双眼睛似乎也是桃花眼。我愣了神,曾经的曾经我揭穿过周少爷调戏的事情,当时在长兴楼的周少爷愕然之后朝我笑了笑,才换上轻佻的口吻与我说话。原来,真的不是一个人!

    丹凤眼,桃花眼,不管那一双眼睛在这绝美的面皮下都是格外美,只是丹凤和桃花真的是有区别的,丹凤是骄傲的,桃花是烂大街的。

    想到这个桃花周少爷和丹凤周少爷的区别,我赶紧打下他的手,猛地后退一步,心里有点害怕这个桃花眼,故作镇定的说:“不好意思,认错人了,我要回家了。”说完我就赶紧撤退,跑!

    真想一巴掌拍死我自己,脑子里装的是浆糊吗?双胞胎就不认识了吗?那眼睛长得完全不一样好不好?可我偏偏就是没有认出来,哎!

    然,不是我跑,人家就会放过我的,两个下人抓住我拖着走。我呼救,我扑棱,我挣扎都无济于事,有的都是看热闹的人,没有人会愿意得罪这个桃花眼来救我。

    桃花眼就这样大白天的强抢民女,根本没有人管他,他也是嚣张惯了,一切都无所谓,眼里没有谁是他所惧怕的。

    他没有把我带回他的家,而是扔在他养女人的地方,这里的女人不在少数,堪称青楼。女人那是环肥燕瘦应有尽有,要说这桃花眼倒是挺有眼光的,能发现所有女人的优点,他弄来的女人都各具特色,也许并不惊艳,却绝不逊色。

    下人很粗暴的对待我,直接把我扔进去,丢在地上,那桃花眼在后面假心疼道:“轻点轻点儿,别弄疼我的小宝贝了。”

    我的愤怒已经无法言说,脸已经变成了猪肝色,因为我都不求救了,知道没有用。只是我真的要成为这汪洋女人中的其中一个吗?法克!真以为你是皇帝啊!还tm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皇帝老子都没有那么多女人!可省省吧你!

    可他就像是一个香饽饽,一来这里,很多女人都是生扑,我可以理解,狼多肉少嘛!只是这桃花眼不会累死吗?那么多女人,睡的过来吗?

    桃花眼似乎一点不觉得这是压力,左拥右抱,这个亲亲,那个吻吻,我不得不佩服他能记得这些女人的名字,饶是我也看得眼花缭乱,他能记住,真心不错。

    男人永远都是猎奇的,安抚好了他那些花花柳柳,来到了我的面前,我早就已经站了起来,他白皙的食指勾住我的下颚,笑容清浅:“小美人儿,跟爷来吧。”

    好奇怪,哪怕这么风流的话用那样猥琐的笑容,我居然觉得是清浅的笑容,真的是颜值太强大的原因吗?

    突然间我明白了, 长的帅的表白才叫表白,长的丑的表白叫性骚扰。这句话是真的对的,哪怕面对骚扰我的大帅锅,我都不是很厌恶,只是生气,因为他不懂得尊重别人。可置身处地的想一想,今天要是个粗狂的男人站在我面前,我肯定杀人的心都有了。

    外貌协会,颜值至上!

    我喜欢美艳的男子,但我更喜欢温和的像羊脂玉一般的男子,我爱好许清那一口。

    面对桃花眼的风流,我突然反其道而行之抓住他的手,很渴求的目光,略带风骚的感觉,好像很久没有被人爱抚的缺憾。我乞求般的语气说:“好,快,我要。”

    画风转变太快,一时还让人来不及消化。可桃花眼偏就很容易接受,也许因为他的颜好,经常也会被人勾引吧?

    恩,没错!

    桃花眼的手摸我的脸,上来就啃我的脸,我上赶迎接,他赶紧就搂抱着我往后面去,我像猫一样勾着他的脖子,脑袋侧在他的肩上,他还不忘亲吻我的额头,那口水舔的我都有点犯恶心。

    “少爷,我先去洗个澡吧?”我软软糯糯问。

    “洗什么澡啊。”他大笑着,精虫上脑的表现。

    “因为我下面有些霉烂,娘亲说让我洗干净了在和别人好。”我天真无邪的看着他说。

    他愣了愣,我继续说:“娘亲说我和别人好会害了别人,切记洗干净才行,不过每次都洗不干净,痒痒的,发霉的还有些痛痛的。”说着我更勾紧了他,很难受的样子。

    他呆过一瞬之后,像是被触电一样把我扔了出去,赶紧甩甩自己身上,愤而怒骂:“你他娘……”等等不堪入耳的话,我便不说了。

    他之所以如此生气,是因为我给他透露的信息是梅毒,也就是这个时代的花柳病。这个病,说严重不严重,说不严重也挺严重的。因为比不上艾滋,但感染上也足以让一个男人生不如死了。

    而我这种病毒女人的结果就是被这个桃花眼让下人给打了出去,那一棍一棍子打在我身上,都不怎么跑得动,真想操他祖宗十八代!

    我被打的比较惨,没见血,但打到骨头了,一瘸一拐的走回家,也就这里的衣服是全身不露肉的,不然那青紫一片也会吓坏别人。

    一家子弟妹见我回来,扑了上来,我躲避不及,疼的我呲牙咧嘴的,真想把他们一个个也扔出去!tm的我容易嘛?洁身自好还得挨打!

    到底文静的人心思细腻,朵儿很快发现我不对劲,把弟妹们带走,给我烧了水洗澡。

    独自一人泡在大水桶里,我眼泪哗哗的掉,我以为所有苦难都已经过去,可现实却给我一记重击,原来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他们有权有势,我无法告官。他们想干什么干什么,无法无天,而所谓的法律,王法,都是给我们这种没有能力的老百姓量身制定的。真正有钱有权利的人,谁会遵守呢?

    我泡澡之后回屋躺着,朵儿进来给我擦药。家里孩子多,磕磕碰碰乃是常事,都不用上药的,严重的才会上药。以前唐桨从桌子上摔下去,摔倒脑子时候,也是倒霉爹爹给缝的针。

    倒霉爹爹其实蛮全能的,家里样样在行,什么事也都能做,很勤快的人。唯一的不好就是存钱不如存人,拼了命的生孩子。我只能说我还算庆幸,最起码我爸爸也想要很多孩子,但他量力而行,没有说先生下来在处理。

    朵儿的手也很粗糙,给我涂抹药膏的时候,都有些扎我的皮肤。翻过身来,我拉着她的手,摸着她的手掌,倍感心疼。挺漂亮的姑娘,就可惜从小干农活,毁了手,晒黑了人。
第一卷 第三十五章好像又穿了
    都说一白遮三丑,可见白有多么重要。都说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可见手有多么重要。但生活在这个家庭,不管是手,还是脸,都没有用!根本得不到任何保护。个头也比别家同龄孩子矮的多,挺难心的。

    朵儿被我摸得有些发慌,忧心忡忡的问:“大姐,你怎么了?”

    这话有两层意思,一是心理状态,二是我的伤。

    我松开她的手,调整了下身体让自己睡的舒服些,小声的说:“没事,不就是挨了顿胖揍吗?哪个小时候没挨过打?过几天就好了。”

    这话是真的,反正我小时候被打过好些次,最惨的是我弟弟,上学不听话总遭走。而原主的记忆里,挨打更是家常便饭,因为孩子太多,实在是太吵。很多时候,娘亲其实都已经木讷了,人都有些傻傻的,根本不像是这三十出头的人,更像是五十多的女人。

    我记得娘亲以前说过,想要一双儿女,很幸福。可倒霉爹爹的想法不同,她一个女人就听倒霉爹爹的,让她生她就生,当然,更多是这个时代没有避孕这回事儿。家家户户孩子都不少,鲜有一两个孩子的。

    日落西山,梨儿已经烧好了饭,叫我吃饭,我摇摇头不吃,没胃口的。自己一个人躺在屋里,想要睡上一会儿,可外面很吵,一直很吵,因为自从姐猴没有了之后,他们便就没事情干了。

    孩子在一起没事情干就容易摩擦,吵得我脑仁疼。

    没办法拖着伤起身,我到堂屋,他们都已经吃好在收拾了,白华见我出来说:“桑儿,快把米粥端来给你姐吃。”

    我摇摇头,唐桑已经呼啦跑去,再跑回来,手里是一碗厚厚的稠米粥,可是上面的水很稀,我就知道这米是故意留给我吃的,他们喝的更多是米汤。

    但我还是不想吃,真心是没胃口,天气又热,人还挨了打,弟妹们还吵,这时候我就恨不得自己一个人可以泡在湖里清静会儿,但是没有这个条件。

    朝唐桑摇了摇头,我拍拍手召集弟妹们到我面前来:“都过来。”

    倒是听话,打闹即刻停止,便就围聚在我面前。

    看着这高矮不同的弟妹们,我说:“姐带你们出去找些草药,你们今天就先认识一下,明天就都出去找,回来晒干,到时候姐拿去卖了买糖吃好吗?”

    没有不愿意的,都齐声叫好,欢呼我。而我的眉心直蹙,原以为我早已习惯了这嘈杂,可没想到还是那么烦心。

    带着一帮大部队出门,乡下地方最多的便是那泡酸,更是这个季节的,所以找的特别快。而我都不需要介绍,他们全都认识。还有那扎人球,和那猪耳朵草,就只是需要指一下,告诉他们要保留根部一起挖出来,他们就知道了。

    前世的时候,我还知道有一叶草,这里倒是没有见到,一叶草也是药材,我没有卖过罢了。

    蒲公英的花期已过,下次便是九月份,还不到时候,便就找那三种草药了。

    她们趁着我教她们挖的时候,也弄了一些起来,带回去。

    夜里,因为身上的疼我没有睡好,翻来覆去的,我特别难受,总是各种不舒服,很快,我发现自己发烧了。

    发烧,要知道现在可是炎炎夏日!这种发烧绝对是不正常的,我想就是因为我挨了打的缘故,以前我总觉得电视剧里那些挨打就晕倒,放点血就昏迷要死的太假,此刻我联想到原主被打死的情况,便就不寒而栗。

    我的头很疼,胸口很闷,整个人都提不起精神气儿来,我想我真的是烧的蛮严重的,早饭朵儿送到屋里来,我也一口没吃,一点胃口都没有,只能喝点水。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又睡了过去,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可眼皮像是千斤重根本抬不起来,我便继续沉睡。

    太阳东升西落,热洒九州。

    我醒来的时候,嘴里十分干燥,嘴里叫着水,可睁开眼皮子身边没有一个人,只能自己起床倒水喝,大喝一碗之后,我才有些警惕,这周围……tm完全陌生啊!

    这儿的布置,算是高雅的,紫漆的桌椅板凳,刚刚起来的床是拔步床,这壶具置地绝不是那酒楼客栈的能比的,包括这茶叶也是香的,如果我没喝错味道的话,应该是信阳毛尖。

    就凭这茶叶和布置我就知道,这里的主人不会是个穷人,财产最起码过千两白银。可我奇怪的是,为什么我会在这里?我很清楚的记得自己是在家里睡着的,虽然有些迷糊,但在家还是记得的,一觉醒来换了地方?绝对有问题!

    我食指摩擦自己的下巴纳闷的想,这难道是把我卖了给人当媳妇?除此之外,我真的想不到任何理由,我会出现在其他地方。

    窗外阳光正好,我挪步走到窗前,看那窗外一树粉白合欢花,真美。看这树的粗壮程度,我想最起码有一百年了吧?

    合欢花幽幽香气传了过来,沁人心扉,几个深呼吸之后,我心情也好了一些。以前只在电视里面看过合欢花的样子,今朝第一次见,明白了那和心志,悦颜色的意思,真的有这个本事的。

    低头看到自己的衣服,正是那合欢花的颜色,粉色外衣,内里白色,很仙,却不妖艳,是那种很简单的仙。只是我怎么会有这样的衣服?又是谁给我换的衣服?

    愕然之后,我惊恐,tm不会又穿了吧?赶紧的我在屋里找镜子,但是没发现,洗脸盆仍是没看到,直接在杯子里面倒满水,看自己的倒影。看到之后,我有些颓然,因为我突然想起来,人是不认识自己的,对自己的脸是极为陌生的!

    人很奇怪,有些人一眼万年,可对自己那张脸,永远不认识!我不知道这是我自己一个人,还是所有人都是这样。但我问过身边的人,有好几个都是不认识自己脸的。

    因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只能安静的坐在凳子上,害怕的等待现实的到来。

    煎熬的等待,我希望这只是一场梦境,当然更希望我可以回到我自己与生俱来的世界里。那时候其实听嫌弃那个时代的,总觉得古代好,各种娘娘小姐,各种美男缠身。可事实上,古代根本不是想象中的样子,而那里才是我的家。

    有句古话说得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何况我穿越的地方才是狗窝!要是我不在那个家里,我想穷成那个样子,再漂亮的丫头我都不会娶,再帅的哥们我也不会嫁的。只能说好在我来了,好在姐猴在这个时代并没有被做大,给了我机会。

    可为什么当我给那一家子带去好的生活之后,还尚未安稳,我就又变了地方呢?这到底是要玩谁?

    尤其是我最喜欢的许清,还在哪里,如果我又穿越了,换了其他身份,怕是再也不能预见许清了,我这辈子都跟他没机会了,好可惜。

    如此想着,我心里泛酸难受,我想我是真心爱上许清的,给他面前,我表现的是最淑女的表现,我想展示我最好的一面给他,我无时不刻不想见到他。只要有机会,他会是我认定的人。

    我这一世,非许清不嫁。

    可是我尚未来得及表白,便被换了地方,我深感老天不公。为什么都不通知我?前世是我意外失足,那这一世呢?我是被人打的,要死也不该我死啊!我勒个去的,真是黑暗!

    就在我百感交集的时候,有道靓丽的身影出现在合欢树下,一袭草绿色纱衣的少女,内里上绿下白绿,年纪不过十五六岁,粉黛未施。炎炎夏日看到这样的装扮,我也由衷的喜欢。

    她蹲在地上捡了几片合欢花,十分高兴的模样,目光朝我投来,看到我站在窗前马上喊我跑了过来。

    她喊的是“姑娘”。

    我的手心紧张的出了汗,说实话,哪一家娃子虽多,可是相处了小三月我已经拿他们当自己人了,现在又要给我换一个新的环境,我打心底里恐慌。

    哪里虽穷,遭人白眼,却没有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这里不一样,凡是庭院深深的地方,女人的斗争都比较残酷,我怕被人当蚂蚁捏死,毕竟我是红旗下长大的孩子,不会去杀人的。

    “姑娘,你饿不饿?我给你做了些吃的,去给你热热。”丫头用她那单纯无限的看着我问。

    我本能的摇摇头,对这一切陌生的事物本能的排斥,抵触。

    她“奥”了一声说:“不饿也得吃呀!不然身体会不好的。”

    未等我答话,她就风一般的跑了出去。

    不消片刻,她端着一碗粥进来,黄稠稠的,上面还有枣子,更有刚刚捡了去的合欢花。看着不是很清凉,味道却能让人心静。

    她说:“姑娘,天儿热人容易急躁、烦闷情绪,心情也会不自觉的感到莫名抑郁,这合欢花宁神静气,菊花降火,大枣还补血气,你快吃吃。”
第一卷 第三十六章在逢丹凤眼
    我看着她不语,因为这丫头看起来和我一般大,穿的和我差不多,没感觉我比她高贵到哪里去,那为什么她会把我当小姐一样伺候呢?哪个傻的会想给别人当丫鬟?

    这粥我愣是一口没吃,只道:“放这吧!想吃点时候我自己会吃。”

    她应声,似是没多想,就出去了,交代我有什么需要的要和她说。

    殷勤如此,让我感到更加恐慌。

    如果是她的小姐,她又怎会特别交代?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捂着脑袋使劲想,使劲想,半点东西也想不起来。

    最后的记忆只停留在我发烧的时候,耳畔似是有人叫我的名字,当时头重的很,不太记得是谁叫的了。

    如果说第一次穿是因为从极顶石上失足掉下去狗血的话,那么这一次是狗血中的战斗机了!

    感觉也没人守着我,人生地不熟的我本不愿乱跑,但为了搞清楚状况我还是提裙走了出去。

    看到那绿衣服丫头我特意避开走,省的麻烦。

    院落不大,很容易就找到大门,看来也不是特别有钱的人家。

    走出大门之后,我回身看上面牌匾,想看一下这户人家姓什么,可是居然没有牌匾。我有些错愕,按理说这样的院子都会有牌匾的,这家怎会没有?

    不管那么多,先离开看看,如此想着我转了个身,却刚好看到周少爷,我仔细辨认了下是丹凤眼的周少爷。

    这丹凤眼周少爷一袭水绿色,超美,宛若凌波仙子。

    我愕然,这就是说我没有再次穿?还是说又巧合的碰上了同一个相貌的人?

    他站在我面前,我不由纳闷的问:“你是?”

    “不认识我了?”他也是一脸纳闷。

    听他如此问,我便即明了,我并非再次穿越,只是发烧比较严重,不知道怎么就被这丹凤眼带来他的地方了。

    我如释重负的轻吁一口气,还好还好,没有再次穿越,只是虚惊一场。人其实真的挺奇怪的,以前在这里总是心生抱怨,觉得这里不好,哪里不好,可当觉得自己离开了,反而感觉到这里的好来,但往往都是错过无法回头。

    总算我幸运,老天没有让我直接离开。

    我微微摇摇头:“认识,不过我并不知道你是谁。”

    他笑了笑,说道:“我叫周武,有个一母同胞的兄长叫周文,长的很像,以前你应该是不知道,不过你现在知道了。”

    他的话语很是笃定,也是,我以前周少爷周少爷的喊,现如今一句都没有,只认识人,不知其名罢了。不过他的名字和他的人真的很不像,长的这么美丽,居然叫武。还是许清人如其名,好似一股清流走入人心,文文弱弱不失阳刚之气。

    我点点头:“我知道了,但我怎么在这里?”

    “你发烧了,我带你过来的。”周武双手一摊。

    “我发烧了你也不该知道吧?是你那个没人性哥哥和你说的?”想到那桃花眼周文我就来火,真是不要脸,把我打的差点穿越了,擦!

    周武也比较无奈的点头,我想指着他鼻子臭骂一顿,始终没开口,一来因为他颜太好,我骂不出口。二来因为错不是他干的,自从我发现桃花眼和丹凤眼的区别,我就知道这哥们两完全不是一类人,一个是真花心、流氓,一个是假装花花公子。

    我垂下自己指出去的手,缓和了语气:“谢谢你,没有你的话,我可能还会烧很久。现在我好了,想回家了,我应该怎么走?”

    我这话不假,这年头小小的发烧真的是很容易死人的,包括红旗世界里面,也经常会有人因为发烧恶化而死。

    周武扭头看了一眼回过头来说:“你进去歇息一会吧,吃个饭,晚些我叫人送你回去。”

    “不用了,你告诉我怎么走,我自己走就行了。”我拒绝,不想惹出更多麻烦来。

    周武请笑一声:“还怕我吃了你啊?”

    话已至此,我没有办法在强行离开,点点头说:“好吧!正好我也饿了。”

    “饿了?绿叶没给你拿粥吃?“周武疑惑的问我。

    我耸肩道:“拿了,但我没吃,我着急想回家来着。”

    周武闷闷的看着我,无奈的越过我进了院子里。

    跟在周武身后,我也进到院里,那个叫做绿叶的小姑娘看到周武来了,麻溜的跑来,少爷少爷欢快的叫着,好像见了梦中情人一般开心。也是,周武这样的高颜值男人,我这个见过无数包装的男人见了都不免心动,何况这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呢?

    周武对她也蛮不错的,摸摸她的头很是宠溺的感觉,一点不像是少爷对待丫鬟,反而像是个哥哥对待妹妹,那么温柔。

    进的屋内,绿叶就拿来扇子给周武扇风,周武接过扇子对她说:“去做几个菜,唐小姐一会在这吃了饭再走。”

    绿叶应声,小跑出去。

    绿叶出去了,周武把扇子递了过来:“热了吧?”

    我摇摇头,这里其实很凉快,一点感觉不到酷暑,不过应该是时代问题,我来这里一直没觉得夏天有多热,前世时候夏天外面都过不下去的感觉,可能因为冰川融化的关系吧。

    周武有点纳闷,离我坐的地方稍稍近了一些,给我扇扇子,是真的怕我热坏了。我看着他想起了时代不同问题,他是有钱人,自然接触的都是富家子弟,那些小姐身娇体弱他都习惯照顾了吧?所以觉得我也很娇弱。

    难为他一片好心,我不干活就算是轻松的,哪里还会抱怨很热呢?

    周武有意无意的和我说话,问我的状况,他也大略知道我最近赚了些钱,毕竟这地方就这么大,谁家多了头羊都能满庄子知道,所以他稍微一问就出来了。

    周武对我也算赞赏,我们家什么样他不是不知道,能在那么短时间里面赚了那么多钱,还给庄子里带来了经济,很不容易的。现在庄子里有些人觉得我很好,因为让他们的孩子赚钱吃糖吃肉了,也有人觉得我不好,说是我从中牟利。这个是必然现象,我并不走心,本来生意场上就是这样,一分钱不赚,我给你做白工玩呢?

    交谈中,我感觉到周武是最初见到时候那个温文尔雅的他,我想若非我认错了说他一句非礼我捅了我弟弟,他一直都会是很温和的男人吧?我也有点搞不懂,既然是这样斯文的男人,为什么要冒充那个吊儿郎当的弟弟呢?

    也是奇怪,在我没有十分确认之前,我对哪个桃花眼并不是很厌恶,现如今确认两人并非一人,如此的反差性格竟然让我对桃花眼心生厌恶,感觉真的很可恶,也许真的只是挨揍的太狠了的原因吧。

    其实那挨揍也怪我自己,谁让我没事编梅毒来骗人家呢,万一人家被传染了,一辈子都玩不了女人了,他得多难受?不弄死我都算轻的了。

    绿叶做了几个小菜,清蒸蛋,炒腊肠,蘑菇汤,四季梅,摆上圆桌之后,周武给我碗里添好了南瓜粥,他与我说:“喝点粥,暖胃的。”

    他的声音很轻柔,让我不由得想到许清,好相似的两个男人,都是那样的温文尔雅,如玉一般的男子,若非最初的误以为,我想我一定会喜欢周武的。

    遗憾的是,有了最初的误以为是,我现在已经喜欢许清了。一个俊,一个美,我选择了那个书生般的许清,而非这个子都一般的周武。

    当然了,我也不能和周武有什么,不然我嫁过去以后跟他那个混蛋弟弟也是够呛。

    “喂,喂!”周武拿筷子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猛然醒神,呆呆的看着他,不知所以然。突然发现我是自己想太多了,周武虽然对我蛮好的,但是从未表现好感,只有第二次会面时候的轻佻风流,可那是故意诠释他那个风流弟弟的样子,其实他很温和的。更没有对我表现半点好感,是我自己想太多。

    见我回神,周武有些疑惑:“想什么呢?跟你说话都没听不到。”

    我摇摇头:“你刚刚和我说什么?”

    “我说我晚点送你回去,现在天热,等见黑了,有风,舒坦。”周武有点没劲的回我。

    应该是和我说几次我没搭理,他有些不耐烦了。我也不好在多说什么,点点头应了,乖乖吃饭。

    这绿叶做的饭菜挺好吃的,蛮合我胃口的,长的也漂亮,若是周武的小媳妇,那也是极好的。

    看得出来,绿叶很喜欢周武,不过周武才十六七岁,也许尚不知男女之事,所以没有感觉到绿叶对他的情意吧!

    果然女人多早熟,绿叶看起来还没有他大,却已经开始羞涩了。

    晚风徐徐吹过,周武和我并肩行走在大路上,原本他是想让轿子送我,但过想一下决定自己送我,许是担心轿子出现在我们家门前又毁惹来许多闲言碎语吧!

    周武不时和我说上一两句话,都是一些让我注意吃好的,但对于我被他弟弟打的事情只字不提,我也不怪他,毕竟有那么个纨绔弟弟也够他喝几壶的了。
第一卷 第三十七章猪耳朵草
    夏风吹在我们身上,温温热热的,说不上凉爽,也谈不上热死。

    回到家,弟弟妹妹对我是十分热情,前仆后继的都跑来拥抱我,梨儿一改往日毛躁的性情,知礼的朝周武打招呼:“周少爷。”

    那一声软啼喊的我心里咯噔一下,不出意外的话,这小妮子是看上周武了。

    看上周武也不是什么坏事,如果周武和梨儿好了的话,这唐家也算翻身了。

    周武果然是我想象中那温文知礼的少年,朝梨儿很是有礼,笑笑算是回应。

    周武在这里小坐不多时,梨儿忙前忙后,还不忘使唤弟妹们,我不禁笑着摇摇头,爱情总是会让人迷失。

    周武到没有感觉很不好意思,在家里被人伺候惯了,你再怎么对他好,他也不会觉得这是你为他做的。但好在他娇生惯养,却难得的好脾气,好性养。

    夏天的天再晚也看不出来,但周武可没打算在这里过夜,小坐不多时,便与我告别,而后和弟妹们说了声走了。

    知梨儿对周武有意,我便不起身送周武,佯装不舒服的样子说:“梨儿,替我送送周少爷。”

    那没力气的声音我觉得我听了都会担心,但周武不一样,他深深看了我一眼,似乎可以把我看穿一般,可他还是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梨儿出去之后,弟妹们再次围了上来,七嘴八舌的跟我说话,像蜜蜂一样嗡嗡嗡不停。

    他们说的大多是这几天的成果,猪耳朵草已经找了很多,泡酸也是,都晒干了。

    从他们口中我得知我已经昏迷了三天了,当时我就惊呆了。真的可以昏迷那么久吗?怪不得醒来的时候五脏庙咕咕叫个不停呢,感情饿了三天了。

    而这三天的工夫,弟妹们已经找了好多猪耳朵草,泡酸,还有桑葚子。记得在前世时候看到一句话,万物皆中药,哪怕是泥土,便便,尿,只是看那些店铺需要什么,我们便给什么罢了。

    现在天色晚了,所以吃过晚饭他们就不在出去找草药,在家里也不像以前那么闹了,都开始收拾草药,翻晒,超懂事。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话真的不是没有根据的,以前因为太小,白华没有事情给他们做,他们没事干自然要吵打,现在好了,都有事情可以干,做起来好生认真的。

    周武走了,我也不需要在吃饭了,便就回去睡觉。想到自己那七十两银子,准确的说是七十七两加一些铜钱也散碎银子,算起来也有八十两。想了想我把这钱分成了两份,一半藏在床底,以备不时之需。一半放在自己那柜子里面,等明儿和梨儿朵儿说一声,我不在的时候她们也好有钱买吃的。

    这个家里可能最会败家的就是我了,毕竟只有我在的时候买的东西最多,在这月贫瘠的时候我还总是能花一些不该花的钱。

    床头一件宝蓝色的衣服,这是我给桑儿这些男孩子买的布料,但是我有说让先给我做一身,我这昏迷了几天,衣服也做出来了,倒是漂亮。

    宝蓝色是很俏丽的颜色,其实乡下人家穿的少,一般都是土灰色。不过我就爱这样的花色,颜色亮丽才是我的菜,等明儿把那猪耳朵草卖掉在买些布来。

    迷迷糊糊中感觉到有人摸索进屋,发出点声响,这个时候我比较警醒,不过是在家里也不会有别人,很纳闷的看着进来的影子,离得近了,看到是白华。我很奇怪:“娘,这么晚了你不睡觉干嘛呢?”

    她见我没睡着,也有点惊愕,呆呆的说:“我刚回来,朵儿说你发烧好了,我就来看看。”

    “哦。”我应了一声,点点头:“是好了,回去睡觉吧。”说完就躺了下来。

    白华应声,未走。

    久久没声音,我侧身看她:“怎么了?”

    “你身上破的地方,还疼吗?”白华问的声音很小,似乎有些自责的懊恼。

    我本想说不是废话吗?可想了想还是回道:“不疼了,别担心了,赶紧去睡吧,明儿还早起呢。”

    她们起床都比我早,我其实高中的时候起的也很早,每天四点钟就起床,晚上很多时候都是过了十二点的,不知道为什么那么疯狂,可是别人都很拼,你不拼反而是异类了。

    但是高考刚过,人就开启了堕落模式,睡到自然醒。若非哥们几个一起去泰山玩,我想我到现在都宅在家里过一个暑假,每天过着空调底下看电视、睡懒觉的生活。

    思绪至此,我不禁然的有些感伤,如果不去泰山,是不是什么都不曾改变?是不是我还会安然无恙的在属于我自己的世界?

    这个世界,没有手机,没有电脑,没有朋友玩,还要赚钱照顾别人,真的好辛苦,我觉得自己现在的角色完全是当妈的角色,然而以前,我却是在家里受宠的小公主。

    不自觉轻嘲的勾起唇角,下午的时候,还在为离开这里而气闷,此刻竟又想要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了。

    也许人真的是恋旧的,故土难忘,没有办法的事情。

    白华又和我说了几句话,才唉声叹气的出去了,不知道是因为女儿长大不需要她操心而难过,还是因为女儿被打感同身受的难过。

    竖日清晨,家里早早做了糊塌饼,是我最爱吃的,粥也是烧的稠稠的,我很爱喝,吃完之后,弟妹们都跑出去继续找猪耳朵草,唐桑也去了,因为我没和他说要去卖掉。

    看着那晒好的猪耳朵草,又看了看做绣活的朵儿和梨儿,朝她们勾了勾手指:“过来。”

    朵儿、梨儿都很快来到我面前,她两不是城里的娇贵小姐,我也不是,所以我们三人一人十斤左右,弄去镇上。

    刚开始不觉得有什么,但十斤百步重,弄到镇上着实耗费了好一番力气。

    来到百草堂,得知我是卖草药的,白胡子掌柜出来验看成色。其实这里全都是野生,没有家养,成色都差不多,就看谁家干净罢了。

    查看了猪耳朵草,掌柜的面色没有什么变化,让学徒去过了称得来二十八斤多一点的分量。掌柜要给我十文钱一斤,我没有发表意见,相信老头不会坑我。

    换的两钱八十五文钱,这其实不够买一匹有颜色的布的,勉强够一家子吃喝罢了。好在这是一部分的分量,不然三天就这些,饿都饿死了。

    看来草药虽然是无本起利,可却并不是长久之计,我得想办法赚些钱,最起码要保证一家子生活无虞呀!

    在没有新的商机出来之前,且走且看,先这么着了。

    卖了猪耳朵草之后,我买了十斤猪肉,十斤板油,八斤面。卖猪耳朵的草就只剩下五文钱,买了三包子,一个纯肉的,两个菜肉的,花的干净。

    梨儿和朵儿都超懂事,我拿了个菜肉的,给她们纯肉和菜肉,两人推来推去还要推给我,我无奈的揉了揉太阳穴:“这不是买了这么多肉吗?回家又不是吃不上,干什么推来推去的?”

    一想也是,所以在这纯肉包子在朵儿手里时候,朵儿便就给吃掉了。

    本想在买一匹布,碍于太重,没买,明日在买。

    回家的时候,又碰上唐果,唐果对我很热情:“小染,小染。”

    我本来没看到他,被他喊得侧目去看,发现他手里还拿个小铲子,这是之前弄姐猴时候,我给唐桑他们弄的,方便把地底的姐猴弄出来。后来姐猴没有了,他们就用这个连根挖出猪耳朵草,没想到唐果他们也有。

    然唐果不仅仅有小铲子,他胳膊上还挂着个篮子,我抬眼一看,正是猪耳朵草无疑。挠挠下巴:“有事?”

    唐果点点头:“我听桑子说你现在让他们找这个卖,我这两天也找了一些,可以卖给你吗?”

    有人送上门来,我当然愿意啊!低头看着走近的他篮子里,我问:“晒干的还是湿的?”

    “都有。”唐果很实诚的回我。

    “干透的五文钱一斤,湿的一文钱一斤,半干半湿的看干湿程度,你觉得合适不?”我捏了他篮子里的猪耳朵草,昂起头来问他。

    唐果很开心的点点头:“那我等吃完晚黑饭给你送过去。”

    “好的,我等你。”我点点头。

    唐果转身走了两步,又转过头来问我:“毛蛋他们找的可以都给你吗?”

    我点点头:“都可以。”

    唐果咧嘴笑了,特别开心,比我刚刚说要他的还要高兴。这就是助人为快乐之本吧?

    回到家里,十斤板油掳出来放大汤碗里,板油粒就放在小碗里面,合计着弄点饺子吃,就从门口菜地弄了个芳瓜,一个瓜整个的切完,拌了该放的东西,一套全的,猪肉也全都放进去了,就这样,弄出来了差不多二十五斤的饺子。

    我们一家子其实吃不太完,不过我是因为想到这家里还有奶奶,爷爷,以及别人,但我不可能都给他们,是我们这姓的最起码都给人尝尝,先仅我们自家人吃饱再说。
第一卷 第三十八章想办法救爹爹
    唐桑他们回来了,白华也回来了,再次从席地上带了大半碗的小鸡肉,闻着倒是蛮香的,不过我们现在不缺那点了,所以在白华把这个拿在桌上的时候,我有点不太高兴。

    难得吃一回饺子,又有言在先,敞开了肚皮吃,一家十一个人,竟吃了一大半下来。

    唐果来的时候,闻着香都有些流口水,他那些哥们也不例外。

    我先给他们过了称,不知道是不是都觉得五文钱干的划算,所以他们清一色的都晒干了拿来。这就和前世我们农村是一样的,稻子、麦子非要晒干了才肯卖,感觉贵一点,划算,其实根本不够每次摊晒的工夫,更别提那个价格还是时令价了。

    干的对我也有好处,至少不用我翻晒了。

    唐果拿来了十三斤,他的那些哥们儿一共有一百二十七斤,算了一下这七钱银子又没了。

    之后我给唐果装了满满一大汤碗的饺子,大约有三十个,将近三斤的样子。

    别的孩子便是来者有份,每人都给了几个饺子,好在我们家碗多,让他们明早给拿回来的,不然这样下去,我们家连碗都没有了。

    这个架空的世界,虽然空气好,可是没有打包盒跟塑料袋其实还是很不方便的。

    想一想空气好,也便算了,毕竟空气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有可能,我宁愿这世界上从来没有过塑料袋这种无法分解的东西存在过。

    第二天面对那一百多斤,加上自己家里的五十多斤干的,便叫来杨叔叔牛车给拉到镇上。镇上不比县城,给二十文钱就肯来回了。

    拉了这么多猪耳朵草到百草堂,店里不免惊讶,掌柜的瞅瞅,可能是出于心善,他收下了,给我了我二两银子,然后跟我说:“小唐姑娘,这猪耳朵草我收下了,明天你可别送了,我这要不得了。”

    我点点头:“谢谢掌柜的,我知道了。”

    的确,一个小药铺确实难以承受几百斤的猪耳朵草,但是今儿得了这二两银子我想也是机会,明日去县城找找,看看那些药铺愿意收,哪怕散跑,一个店愿意收一些,我给卖掉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呀!

    回去的时候,不例外的买了肉,不过今儿换口味,买了鱼和小鸡,还买了粉条,最后买了五十斤的大米。看到粉皮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前世的时候家里有做粉皮的粉皮旋子,唉,只可惜这种高成本,低利润的东西实在不好做。又买了一匹布,这厢就花了一两银子。

    我指背蹭了蹭鼻底,妹的!钱真不禁花,赚的那么辛苦,得到的却那么少。这厢花费之后,等于这几天全是白忙活的。

    第二天我拿了个盒子,装了点猪耳朵草,桑葚子以及泡酸徒步走到县城,已至午时。来到福居客栈,我想先去看看那倒霉爹爹,便在福居客栈要了一桌三钱银子的菜,饭是免费给我的,又加了两大坛酒,还有两个小坛,又是五钱银子。

    我不禁暗自摇摇头,钱不怎么赚,花钱倒是如流水,太可怕了。

    来到衙门前,送上一小坛酒孝敬守门捕快,进的内里,奉上一小坛酒孝敬姚叔叔,在把剩下的都拿到牢里给倒霉爹爹和犯人叔叔一起吃。

    他们对我很热情,一直招呼我吃,架不住我吃了个鸡腿。在这,我吃的很斯文,因为我吃的多了,他们便少吃了,会饿坏的。

    我想等晚些碰运气见见许清,便没有着急走。

    和倒霉爹爹在牢外面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后来他没说话我也没注意,心里正合计着许清的事情。结果倒霉爹爹突然崩住一句话:“小染,爹好害怕。”

    我纳闷瞧他:“怎么了?”

    他不语,我看着他苍老了许多,本来他就比一般人累,此刻一些银发更让他三十出头看起来像五十了。

    我想来想,在这里,吃喝都好了,不像是以前会被人打担惊受怕的日子,他害怕就只能是死刑快到了。

    秋后处斩,也就是八月十五之后,现再已经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了。

    都说死不可怕,可怕的说明知道自己会死,却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那才叫煎熬。可在我看来,明知道自己会死,死期已定,目前就是等死状态才是真正的煎熬吧?

    他张张嘴,想和我说什么,却最终闭嘴了。

    我大概理解他的意思,但我没有挑明,毕竟我无法理解他的痛苦,

    爹爹进牢里的时候脚步都特别沉,完全的死气沉沉,感觉上甚至不如我第一次见他,那还好他挨打,起码有的时候还敢还击,此刻他已经没有了任何感觉,好像就是一个行尸走肉。

    拍了拍他的手背,我道:“我会尽我所能,改变你的处境。”

    如果和许清交好,不敢说无罪释放,弄个死缓还是没问题的吧?

    有钱可以改变一切,就算没有许清,我若把家底都拿出来,相信也能给倒霉爹爹弄个死缓。

    倒霉爹爹略宽心,不宽心也没办法,也就是我现在能给他送吃送喝,尚能见我一面。若是没钱来见他,他也没办法,毕竟家庭条件在哪里,真的是太穷了。

    我不禁问他:“爹,要了那么多孩子,你后悔吗?如果当初只生一两个,日子是不是好过很多?你根本不需要为了件捡来的衣裳跟人争抢,置人于死地的?”

    他有些迷茫,也许他也不知道这是对还是错,可迷茫之后,他还是说:“有你们姐弟十几个,我不后悔。大妮。你是个会有出息的,以后我不在了,一定拉你弟妹一把,他们都是你亲弟妹。”

    我勾唇笑了,有些讽刺:“不管是有钱人,还是穷人,孩子都不可以太多。穷人因为给不起他们好的生活,就别让他们来到这世上受罪。有钱人因为有钱了,勾心斗角,也活不好。”

    静默一会儿,我说:“爹,如果有能力,我会救你,毕竟你活着,他们还有个爹。但我希望你把这思想改一改,知道县太爷几个孩子吗?他们只有一颗独苗苗,这是有见识的人的决定。”

    “我走了。”与那思索中的爹爹告别,我起身离开。

    姚叔叔在我前面走,领着我,他知道许清之前带我去吃过饭,对我的态度愈发殷勤。

    想到倒霉爹爹一个月就会被干掉,我很纠结的开口问:“姚叔叔,像我爹这种情况,能能……能不死吗?”

    姚叔叔一愣,也许因为我来的几次,他以为我早已接受了倒霉爹爹死亡的事实,但很快反应过来,告诉我说:“这个给上头花点钱,或者是你和公子关系好,公子一句话的事情,下面都好处理。”

    “花钱的话,是怎么花?花多少呢?”我细心问,因为指望许清那一头基本没希望,毕竟许清和我真心不熟,不会很拿我当事儿。何况许清一看就是那种特别正气的男人,让他徇私枉法,我自己都过不了我自己这道坎。

    “像你爹这种情况,百八十两银子就可以搞定了。主要就是家属那边,那边也不是什么有钱人,赔个三五十两的基本都会同意和解,上面在给花用一点礼钱,这就够了。”姚叔叔捏着他自己的下巴说。

    我“哦”了一声,原来和我猜想的差不多,我身上的钱用光了,基本就能把倒霉爹爹解决死亡的问题。

    “这和解,是之后还关着,还是放出去自由身了?”我歪着头问。

    “关还是得在关一段时间的,毕竟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但是只是意思关关,用不了多久就会放的。”姚叔叔道;

    我点点头,和我预期不同的是,很快就可以出来了。

    心下幽幽叹了口气,这钱肯定是必须花的了,毕竟有钱不救那是不行的,哪怕是刚认识不久的人,这钱我也得掏,何况是原主的爹爹呢?

    没办法,钱该花花,事儿该办办。

    “事主家属是我去找吗?姚叔叔可否帮我把地址弄来?小染将来必定登门拜谢。”我轻声许诺。

    姚叔叔笑意盈盈:“这个好说好说,你等着,我去给你调一下。”

    我站在原处不动,姚叔叔到了下面去,看着他急急的背影,我不禁捏了捏衣角,钱就是王八蛋,花出容易赚来难。

    七月的天应该是最热的时节,太阳很晒,抬眼看上去比较刺眼,却刚好看到了许清。

    炎炎酷暑,他一袭冰丝蓝袍好生养眼,看的人心情就瞬间会好。

    我三步并两步走,上的前去,抬手热情的打招呼:“嗨。”

    许清一脸茫然,似乎是在回忆我是谁。我有点懵逼,是我长的平凡没有辨识度吗?为什么他每次见我都是这个表情?

    “我是唐小染啊,还记得吗?”我说着自己的名字,却难免有些尴尬。第二次和他说我叫唐小染的时候还有点激动,这次只剩尴尬了,不知道为什么他记不住我呢?

    许清微微一笑,很是礼貌性的点点头:“唐姑娘,你……?”他看着牢的方向,没有问出口,但意思很明显。

    我点点头:“恩,我来看爹爹。我想给爹爹办个保释,跟家属协商赔偿一下,毕竟我爹爹不是恶意杀人,他是无心的。”
第一卷 第三十九章表白
    许清温暖和煦的笑容顿了顿,略微疑惑的问:“无心杀人就不用偿命了吗?”

    “倒不是这么说,无心杀人也是有过失的。如今人死不能复生,我出足够的钱来赔偿,解决他们家庭的困难,他们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呢?人活一世不就是为了过上好日子吗?尤其是我爹爹这桩事,完全就是一件捡来的衣裳,两人都看上了,起了争执,打个架很正常,失手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我多少有些无奈,其实到底是下手重了的。

    许清的目光多少有点失望,我便即明了我爹爹这事情上绝对是不能找他了,根本行不通,他和我想象的一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我无奈的吐了口气:“纵然他有滔天大错,他总归是我爹爹,何况那件衣服还是为我捡的,出了这事,追其根源,我才是罪魁祸首吧!”

    不待许清接话,我继续说:“我爹爹思想有些蠢,他觉得存钱不如存人,生了很多孩子,家庭很穷,桌椅板凳都是捡来的,衣服我应该自小就没穿过新衣服,最起码是我记事之后没有一件属于自己的新衣服,因为饭都吃不上。”

    “许清,你知道吗?在一个有钱的人家孩子多是很麻烦的事情,因为要争家产,大家都想多一点,所以导致兄弟反目成仇。可在穷人家里面孩子多也很麻烦,尤其是作为大哥哥大姐姐的,他们自己本身都吃不饱,还要考虑小弟弟妹妹,每天做不完的活,带不完的孩子,真的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难处。”

    “我爹爹杀人并非故意为之,如果是我在,我可能也会错手,本意只是打人家不跟自己横罢了。因此他死亡,我本也只能是难过。可现在我有些钱财能够让他出来,我若不作为的话,那我真的不配为人子女。”

    “许清,也许你永远无法理解,因为你出身好,家境好,才学好。父亲是官,你是官二代,生下来就众星捧月的,你无法理解我们为了吃的穿的而奔波,我们也无法理解你为了学问而付出的努力。”

    ……

    我跟许清说了许多,但并非是倒苦水,都是一些道理,你懂我也懂的道理,只是那其中的艰辛,其中难以按照道理去做的原因还是有必要说出来的。

    我两就这样站着,我说他听,他真的很安静,安静到我觉得他只是一个倾听者。

    姚叔叔回来打断了我的话,他把那户人家的地址给了我。

    我诚信致谢,姚叔叔连连摆手,而他的目光主要在许清身上,与许清攀谈。

    许清只有恩,恩,的应声,我感觉许清对他态度很淡,也许他就是这样的人吧。

    拿了地址,我与许清姚叔叔告别,走到门口,我不甘心的跑了回来,到许清面前,许清微微疑惑的看着我,窝张开双臂拥抱他,声音不大不小:“我喜欢你,如果身份不是我们之间距离的鸿沟,我希望能和你在一起。”

    这是我第一次和男孩子表白,突然的表白,事先没有任何的演练,我自己也很紧张,心扑通扑通的跳,好像揣了小兔子一样。

    而许清也很紧张,我听到他胸膛“砰砰砰”的声音,当我抬头的时候,我发现他的脸色通红,也许从未接受过女孩子的表白吧!

    恩,应该是,古代的女孩子多内敛含蓄,讲究矜持,哪里像我们那里,记得前世的时候,刚上初中,老师跟我们说男孩子不要招女孩子,女孩子也要自重和男孩子保持距离。到了初三的时候,老师就很无奈的和女同学们说,咱们班的女生能不能矜持点?别见了帅哥就生扑成吗?

    给了许清一个羞涩的笑容,我很快跑开了。

    离衙门很远了,我心脏还是扑通扑通的,其实也没有必要那么紧张,毕竟前世这种事情还是很常见的,不就是表个白吗?又不是会吃人?何况对方是个帅哥,同意了就赚了,不同意也不枉走这一生,起码不会遗憾的。

    回到福居客栈的时候,我基本上已经冷静足够了,当然脸上那有些羞羞的笑容不管我怎么拍脸也没有用,没办法,就这么着吧!

    掌柜人精一样,看我那绯红的脸色就戏弄我,但终归不是小年轻了,一两句话这事情也就过去了。

    然后他与我问:“你这猪耳朵草是要用来干嘛的?”

    我如实道:“拿来县城卖的,等下我去跑跑药铺,应该会收的,之前在我们镇上卖了一些,但总归镇子小,能吃下的货不多。”

    “猪耳朵草可是好东西,我们家孩子惊风时候里面就有这味药,当时药方上写的是骨皮草。”掌柜的回想着说。

    “恩,该是蛮常用的药材,记得利尿,还对烫伤有用。”我应话,前世的时候基本没吃过中药,但是略微知道一些,都是我那小堂妹说给我听的。

    “哟,你还知道不少呢?”掌柜的夸张的表情朝我说。

    我摇摇头:“皮毛而已。”

    “给你介绍个店,蛮大的,百杏林,之前吃过你的长生不老肉,会卖我一分面子,你去试试看,也省的乱跑了。”掌柜的热心帮助我。

    我很感激:“谢谢,等我赚了钱,请你吃大餐。”

    “这还是头一回,可得赚钱,不然我吃不上了。”掌柜的玩笑的说。

    我吐了吐舌头:“呈您吉言。”

    按照掌柜说的路线,我摸索着找到了百杏林,谐音“百姓灵”,寓意这是老百姓的药铺。还有一个是林立了许多人才的意思,据掌柜的说这个药铺也是数一数二的在县城。

    来到百杏林门口,我便知,这药铺可以拿下我的量,真的很大,从感觉上就与我们那小破镇上区别大了去了。

    药铺和别的地方不一样,门口都不需要站人,都在里面候着呢。

    进到内里,我把自己的猪耳朵草找了一个闲着的郎中递过去:“叔叔,麻烦帮我找一下管事的可以吗?我想卖点东西。”

    “就这?”他不敢相信的看着我,指着猪耳朵草。

    我点点头:“是这个,不过分量多的,要的话,我在拉过来的。”

    “有多少?”

    “三五百斤总是有的。”

    “干净吗?都和这个一样?”

    “恩,干净的,这个放心,我一定会弄好的。”

    “那你明天拉来吧,正好最近也要定了,你要是东西合适,倒也好说。”

    这么爽快就定了,我有点反应不过来,张张嘴终是问:“那价格呢?”

    “之前卖过吗?”他问我。

    我略微思索,还是如实说:“卖过,在我们镇上卖的。”

    “什么价格?”他一个废字都没有,直截了当的问。

    我咬咬唇说:“十五文。”我说谎了,但是我只能这么说,不然我从家里拉到县城也是要成本的,我总要为自己考虑的嘛!

    他捏了捏猪耳朵草上的草心,久久不开口,我筹酌要不要说少点,这时便听他开口道:“我这收的价格和你卖的价格是一样的。”

    我听了很惊喜,顿时抬头,原来确实很有希望卖的。

    他却悠悠转口:“不过既然是一样的价格,我不拿熟人的,为什么要拿你的?”

    我咬咬唇:“那什么价格好走?”

    “你能做的了主吗?”他看看我这瘦弱的身板,多少有点不相信。

    “我可以。”我除了点头也没别的招了,再说我本来就能做主,毕竟这一家子钱都是我赚来的,虽然我出的人工比较少,但是一开始累的都是我。

    “我这最多出到十二文一斤,你同意的话,明天拉来,不同意的话,我还是拿熟人的,放心一些。”他不容商量的口吻对我说。

    我看着他,咬了咬内唇的肉说:“好,十二文,不过我今晚住县城,明天回乡下,后天送过来可以吗?不然时间太赶了。”

    他没有说什么便同意了,我朝他道了谢谢便回福居客栈了。

    福居客栈老板最近似乎比较闲,他跟我说在县城另外盘了个地方,正在重新装修,下个月就能开张了,到时候让我在新店捧场。

    见我回来问我怎么样,我说挺好的,毕竟都没有什么废话,连福居客栈老板的名头都没有抬出来使用一下人家就收了,我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意外的。

    这晚我睡在福居客栈,第二天我一大早饭都没有吃,步行往镇上去,在步行到家里。

    因为是夏天,猪耳朵草晒干的特别快,家里已经有四五十斤的样子了,问了梨儿,昨天唐果他们有来卖猪耳朵草,不过我当时不在,他们都没敢收,主要也不是很认识称。

    我让她们跑腿到各家通知一下,马上把猪耳朵草送过来。

    孩子们见钱都特别亲,这边才通知,那边没多久就都陆续到了我的家里,尤其是唐果因为和我有一点血缘关系,毕竟一个奶奶的,他表现的比较熟络。

    自来熟倒是好事,收了他们的猪耳朵草,一共是三百七十三斤,给了他们一两多钱。

    唐果拿了钱,临走时候不忘跟我说,饺子很好吃,以后还想吃。
第一卷 第四十章你们家谁当家?
    四百来斤的干猪耳朵草,按照四百斤算,可以有四千八百文钱,也就是四两八钱,多出来那一二十斤够给车费和吃饭的了。

    猪耳朵草能够继续卖钱,弟妹们也很有心劲,很是积极。

    是夜,弟妹们都睡了之后,我坐在白华身边,看着一帮熟睡孩子轻轻开口:“昨天我去牢里看爹爹了。”

    白华点点头,起初是她实在第一次那么长时间没见相公,又逢相公被关,十分担心。后来她不开口,我也去看了几次,毕竟相对有点钱,总不能让那倒霉爹爹一天好日子过不上。

    她没有问什么,我还是得告诉她。

    “我可能要把全部的家当都拿出来给爹爹用了。”说话间,我多少有些无奈,一个月的血汗钱,看似简单,实则不易呀!

    白华有些疑惑的看我,我明白,她觉得爹爹在牢里,花不到这个钱。

    “我跟姚叔叔打听了,像爹爹这个事情,花钱还是可以摆平的。我想有能力还是要救的,毕竟不能弟妹们缺少一个爹,成为孤儿。”看着这帮孩子,我也比较心酸。都说长姐如母,我真的是做的特别用心。

    前世的时候,我不是长姐,也不是小妹,可是我一直都有贤妻良母的样子,虽然有时候会小小的任性,但都在接受范围之内。今生我切切实实的感受到做姐姐的不容易,尤其是一个懂事的姐姐。

    白华面上喜忧掺拌,一日夫妻百日恩,爹爹能出来对她自然是极好的。忧的我也理解,那个倒霉爹爹,就想要孩子,娘亲就相当于一个生育工具,永无止境的,肯定很愁。

    白华还很年轻,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记得女人绝经期一般在四十多岁,若是倒霉爹爹想生孩子的思想不改的话,这娘还得再生十年,起码七八个孩子。

    思及此,我决定先到牢里跟倒霉爹爹讨论下这个事情,如果他以后不生孩子了,我在救他。他要是不改变这种思想,我就放弃他了,毕竟那样是祸害别的人,是假仁心。

    竖日,雇了两辆牛车往县城区。

    四条腿的动物走的就是比两条腿的快,来到县城时候正是最热闹时候,大家都出来吃早饭呢。

    先是到了百杏林,田郎中收了这药材,在他们喊话中我才知道这个和我聊药材的田郎中就是这铺子里的管事的,怪不得他有权做主让我把药材拉来呢。

    猪耳朵草过了称一共是四百二十五斤,共五两一钱银子。

    田郎中让账房取来给我,我接过放在钱袋里后,把盒子递给田郎中说:“这个是我们那里的泡酸,以前镇上的大夫和我说过是味药材,我忘记药名了,不过我相信你知道的,你看能给多少银钱?可以的话,我也拿给你。”

    田郎中瞄了一眼,捏在手里:“灯笼草,清热解毒,利尿止血,消肿散结。”说着他咬在嘴里尝了尝。

    好像之前那药铺掌柜说的就是灯笼草吧?不记得了。不过人家郎中就是郎中,对药名是很清楚的。

    “那这个,什么价钱能出?”我轻声问,心中琢磨着不管多少钱都卖,狗来回车费就行。

    “这个东西,很多,不值多少钱,贵在季节性,能给十文钱一斤,你有多少就都拉过来吧。”他朝我笑了笑。

    我是真的惊喜了,对于泡酸我没指望能卖多少钱,只是想贴补一个路费罢了,没想到也能换个十文钱一斤呢。这个积累的时间久,找的少,但这么些个日子下来也有三五十斤的了。

    急忙点头,我说:“明天我送过来。”

    田郎中点头说:“好。”

    今日没有去福居客栈,两位杨叔叔先回去了一位,另一位送我到衙门去,我要和倒霉爹爹说说孩子的事情。

    来的匆忙,我什么都没有带,看得出来牢里的人都很失望,当然也奇怪,我才来过,怎么又来了。

    姚叔叔给倒霉爹爹放出来,我与他坐在小方桌上,我开门见山的说:“我已经问过你的事情,花钱可以解决,应该要花上百两银子,我们家底你清楚的,把弟妹全卖了也没这个钱。”

    倒霉爹爹听了很难受,头埋的低低的,他是真的不想死。

    诚然,死是一种煎熬,最煎熬的就是等死。

    我轻轻吐了口气:“上个月卖姐猴得了一些银子,六七十两,勉勉强强也能救赎你。”

    倒霉爹爹猛地抬头,那眼睛有神似乎是看到了人生的希望。也许他现在的心境就像是过山车,希望,死亡,重生。

    “我有个要求。”面对倒霉爹爹满是欣喜的面容,我幽幽开口。

    倒霉爹爹愣住,也许他觉得作为他的女儿,我对他的救赎是应该的,毫无条件的,毕竟我是他生的。

    “要求很简单,改了你存钱不如存人的想法,待你离开这里,再也不要让娘生孩子了,家境本来就不好,凭什么让孩子生来跟你们一起受苦?”最后一句话,我说的特别激动,我真的是看不下去,唐桑他们真的很苦,作为哥哥姐姐,真的是本身吃不饱,还要考虑弟妹,太不容易了。

    倒霉爹爹似乎也有些气愤,他反问我:“你那些弟妹哪里不好了?你凭什么剥夺他们出生的权利?”

    我呼吸一滞,他在套用我的话……

    挠挠头我道:“怀了自然生,毕竟生命有灵。但你可以最初就不让他们出现,这样没有所谓的他们,当然就可以剥夺那须有的权利了?”

    也许跟倒霉爹爹这种古董讨论这种事情是没有用的,他终归是很想不通,始终是觉得只要有一个能够有出息,将来一大家子全有出息。

    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我不敢说我给这个家里带来了多少好处,但至少我相信,如果原主还是原主,不曾改变,这一家子必然不会有任何改变。

    倒霉爹爹秋后处斩,兄弟姐妹们找不到对象,娘亲吃苦受累一辈子。

    我的来到其实也受了很多苦,我洗了一个月的碗,手上的伤到现在还有,我估计这辈子是好不了了。若非恰好陈风提了一句姐猴吃不着,若非有彪汉子找事,根本没有所谓的长生不老肉,更没有我什么事儿了。

    今天能吃饱饭的我最要感谢的便是陈风,还有没事找事的彪形大汉。

    想到陈风,我的心底涌出一股酸涩感,校草一般的男人也是我所喜欢的,若非和丹凤眼那个亲亲,也许我现在和陈风已经捅破窗户纸,可以谈婚论嫁了吧?

    不知道这算是幸运还是不幸运,对于陈风,我多多少少有些亏欠感,偶尔觉得很喜欢他,觉得没和他在一起有些可惜了,有些遗憾。可更多时候我觉得是好的,因为他对我的气愤,我遇上了许清,我的男神,活了两世,我见过最为心动的男人。

    “不管你怎么想,我只想告诉你,你若同意以后不在要孩子,我即刻去找事主家属赔偿。你若坚持,我就当没来过,以后也不会来了。”我直截了当的说。

    如果倒霉爹爹不同意, 我是真的不会救他的,不然他出来就是害娘亲,更是要多养好几张嘴,倘若有能力倒也罢了,根本没有能力,干什么做那瓷器活?

    倒霉爹爹哑口无言,我的话没有给他商量的语气,是死是活全看他要不要孩子的事情上了。

    许是他觉得我会救他,便不怎么乐意搭理我,直言:“你想看着你爹死就别花那钱了。”

    “我也觉得这钱不该花的,毕竟一家子就指着这吃喝了,总不能还叫他们喝西北风吧?”我也不是很客气,我这人软硬兼吃,但唯独不怕这种不要脸的。

    倒霉爹爹的脸霎红煞白的,应该是有一点点愧疚吧?毕竟他的决定给这一家子带来很多苦恼。

    记得白华说过,她想要一双儿女,日子就足够了。可是她没和倒霉爹爹说,因为倒霉爹爹根本不听她的话。而她也认为她自己是个妇道人家,不该说太多。

    最终倒霉爹爹应了我的要求,毕竟虚无的孩子哪有自己脖子上的脑袋重要呢?

    带着姚叔叔前日给的地址,我让杨叔叔给送了过来,说是送,其实就是找,好在他常年拉车,各个地方都算走过。

    那家人是镇上的,但是住的比较偏僻,且屋子比较贫瘠,和我们家基本上不相上下了,毕竟都是鸟不下单的地方,说难听点,根本没法住人,连猪圈都不如。

    他们并不认识我,倒霉爹爹错手杀了他们家男人又是几个月之前的事情,也已经从悲伤中走了出来了,见到我们,她们还略显疑惑:“你们是?”

    “奶奶你好,我叫小染,我想问下这里是王一博家里吗?”我很有礼貌的问,其实已经确定了,但出于礼貌,我还是得问问的。

    老奶奶点点头:“啊,是,你们是?”

    “我是小染,奶奶你们家谁当家?我有些事情想要和他说。”我微微歪着脑袋问。
第一卷 第四十一章我是唐小染
    “我是唐小染,奶奶你们家谁当家?我有些事情想要和他说。”我微微歪着脑袋问。

    古代一般是男人当家,看这女人六七十的样子估计孙子有二十多岁了吧?

    我不尽然的摇摇头,没事非得要和我爹爹抢什么衣服?这下好了,弄得连名都没有了!

    “你们是谁啊?”老太太很警惕的问我,生怕我来抢劫一样。

    我无奈叹叹气,像我这小身板,有那么像是坏人吗?

    “我是唐启良的女儿,我代表我爹爹……”那来道歉还没来得及说出口,老太太已经双目猩红,手里的东西往我砸了来。

    我本就不愿意和老太太说的,毕竟那是她亲儿子,是我爹给弄死的,老太太肯定恨得慌,不管是谁,害死了自己的孩子那都是罪不可恕,没有理由。

    她打我我肯定是要躲得,只是来势凶猛,我被打的还挺惨的,若非有杨叔叔杂拉着遮挡了下,我想我这脸就算是毁容了。

    老太太的愤怒我可以理解,如果我是电视里面哪些善良的圣母的话我肯定站在哪里让她打,达到累了她也就不会恨我了。可我不是圣母,而且我知道我不死也得重伤她才有可能消恨,所以我真的不傻。

    哪怕问躲避着也不免挨了几下,不得不说农村老太太力气就是大,以前看到说拐卖女子到山区的,会惊奇的发现八十岁的老太太力气都很大,果真不是吹牛逼的。

    老太太打的累了,喘了,跑不动了才终于是跌坐在地上,但开始哭嚎起来,好像是我怎么了她一般。

    我不觉得她有错,因为的确是我父亲伤了她的儿子,这世上若说有什么是最悲哀的,那便是白发人送黑发人,没有人会比一个母亲更爱她的孩子。

    她想要我死,我可以理解,但我不会如她所愿,我相信老太太年纪大了,家里事情她也是做不了主的。换言之,就算能做主,人死不能复生,还不如拿点钱了。

    老太太的哭嚎很快引来近邻,在老太太如洪钟般的哭诉中,众人是义愤填庸,可面对我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丫头他们也不好做什么。

    在老太太哭诉期间,我一字未说,我想等她哭够了,发泄够了,也能好接受儿子已死的事实。人是需要用哭来减轻自己的压力的,不然会把人憋死。

    有个比较明事理的大婶上前来,她问我:“是你爹害死了叶大娘家的儿子,你们为什么还要出现?”

    我先是鞠了一躬,表示深深的歉意。直起身来,我说:“逝者已矣,我想能够取得谅解,为叶奶奶做点什么,以减轻我爹爹的罪责。”

    我这话说得好听,其实要不是因为我那倒霉爹爹在牢里,我哪里想的起来这个跟我爹爹抢衣服的死人?

    见我讲话斯文,大婶对我也愈发有礼。

    几句话的交谈,她已明了我的来意,且跟我说这家是独子,媳妇在外做农活,意思让我不要在这里和老太太说了,让我到农田去找那小媳妇去。

    我点点头,问了田地所在,与大婶道了谢,便真的去了。

    远远地,我看到那蓝花布的女人在地里拔草,暴日下,她不时擦汗,还要考虑地头的孩子,却只能是时时张望而不过来。

    地头有两个孩子,一个看起来五六岁,一个两岁的样子,看不出男女,都很脏,放在树荫底下,都熟睡着。

    我蹲了下来,母爱泛滥到没有,因为家里那一堆弟妹已经够我受得了,只是感觉有些可怜,那么小的年纪便早早没了父亲,将来的路,肯定不好走。

    杨叔叔和我一起坐在树荫底下,我伸手摸那五六岁孩子的脸,与杨叔叔说:“杨叔叔,要不你也先回去吧?孩子还在家等着,我看今天我应该不能回去了。”

    杨叔叔摇摇头:“他们打你,俺不放心。”

    杨叔叔是个很朴实的男人,也许他不能为我做什么,却不愿意我受委屈。

    乡里乡亲的,大家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更有我给他一笔收入,他对我也很是感激。

    于此,我也没有多说什么,说到底我也是有些害怕的,真动起手来,我本来就理亏,不能还手的,在没有杨叔叔压阵,我估计我都被打死的多。

    看着那小媳妇辛勤的模样,其实我应该去给她一起拔草,但是我这两天身子不舒服,不能去。

    这是我来这个世界第三个月,却也是第一次来姨妈,来的我都有些意外,以前没来也没关注过,现在来了,我以后每个月都得伺候它几天,好是麻烦。

    这里的女人发育的晚,十五六岁才有姨妈,我想如果不是来这几个月吃的好了,我应该还会晚一两年来姨妈。

    前世的时候,我的姨妈是在小学六年级,十二岁的时候,后来就没长多高了,多么痛的领悟!

    这一世,仍没长高,姨妈虽晚,可吃的差,个子长不起来。

    现在十五岁的年纪和我前世小学六年级是一样的身高,来这三个月,好像也长了一两厘米的样子,以后应该还可以长个一两年,每个月有一两厘米,倒也好过。

    我看着有些犯困,夏风吹过,阴阴凉凉的倒也蛮舒服,于是乎,趴在孩子身边搂着大娃睡着了。

    “小染,杀人偿命,你为什么不听呢?”不知道什么时候,许清来到田地前,非常无奈的问我。

    我愣了愣神,也是无奈:“总归是我爹爹,难道要我亲眼看着他去死吗?”

    许清摇了摇头:“罔顾亲情,知法犯法。”

    “许清,如果是你爹爹出了事情,必然也会罔顾王法。”不知道为什么,他这样说我,我的心里好难受,很想哭,却哭不出来,心里又是那种惶惶的。

    他朝我微微摇了摇头,我想和他说对不起,他却渐渐远去,我喊他喊不到急的哭了,就在这时,耳边有另外一个声音响起,“醒醒,醒醒。”

    我惊醒了,看着妇人抱着孩子疑惑的看我,我才恍然发现刚刚只是梦境,有些懵,这是什么意思?告诉我许清特别不想我罔顾王法吗?可我真的没有办法啊,哪怕这个爹不能干点什么,可总不能让一帮孩子没了爹啊!

    不禁然,我低下了头,我这样做,是否会断送了我和许清的未来?我心仿徨,最终亲情战胜了虚无的爱情,毕竟和许清八字还没一撇呢。

    妇人看我,疑惑,见我久不开口,忍不住问我:“你是谁啊?怎么抱着俺娃?”

    这一声娃让我清醒,赶紧的爬了起来,这也才注意到地上一个大娃,还有杨叔叔呼呼睡得正香。

    农村的男人都是很累的,别看他家有牛车,也少不得要去给人做苦力。赚我们家钱的时候,也很积极的,大部分猪耳朵草都是他弄上去的,毕竟我们都是孩子,力气跟大男人没得比。

    我赶紧解释:“你别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见你在做事情,我也不知怎么的看孩子乖巧就一起睡着了。”

    说着蹭蹭鼻子,我真的蛮尴尬的。不帮人家干活赔罪,还睡着了,唉。

    妇人脸上大写的懵逼,完全不理解我为什么在这里。

    我挠挠太阳穴解释道:“我叫唐小染,是唐启良的女儿,我……”

    话未说完,妇人就变了脸色,害怕,愤怒交加。

    我心下幽幽叹息,后退半步,深深的朝她鞠了一躬,特别沉重的道歉:“我为我父亲的错向您道歉,我知道他的失误给您带来了无法弥补的创伤。”

    “道歉有用吗?”她呵笑一声,气的浑身发抖。

    “没有用,可我还是有必要为我父亲的过错道歉。”看着妇人那气的哆嗦的身子,我真挺于心不忍的。只不过当时那种情况,不是我父亲弄死她丈夫,就是她丈夫弄死我父亲,说到底总归是没什么区别的。只不过从我们愧疚变成他们愧疚,其他还是都一样,一家给一家陪葬罢了。

    “我不仅仅是来道歉,还有赔偿。人死不能复生,哪怕你在怪我父亲,那都是无用的。我希望能给您一点点补偿,给我爹爹赎罪。”说着我微微鞠躬。

    前世的时候,我好像是没有鞠躬过的,只有敬礼。没想到一朝穿越,我却要为了别人的错误而道歉,而赔礼。

    妇人的脸气的发白,哆嗦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原本我想说少赔一些的,但是看她这个样子,又带了两个孩子,无奈之下,我给了姚叔叔说的最高赔偿。

    “我全部家当七十两银子,我可以给你五十两,二十两基本不够我打点衙门那边的,少的我会自己想办法的。”我真的是很为她着想了,衙门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二十两根本不够用的。

    五十两在农村真的很不少,哪怕就是在前世,五十两银子也价值两万块,一个农村家庭一两年总归是够用的。

    不过在古代那就不一样了,这里一个男人做一天苦力可以赚六文钱到十文钱,按照高的算,十文钱一天,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就是三千六百五十文,等于三两六钱多,五十两可是够十多年的呢。
第一卷 第四十二章不巧,我在等你
    所以妇人很意外,当然更多的是不相信。

    因为我爹爹和他们家的矛盾就是一件捡的衣服,谁先看见,谁先拿到手的问题。如果我有五十两,我爹爹有必要跟人家抢衣服吗?

    “如果你同意,这一两天我们一起到衙门去,帮我按个手印,我当面把银子给你。逝者已矣,你还有孩子,活好当下最重要。”我如是劝道。

    我想如果是我,给我多少钱都没有用,我一定是要人家偿命的,不然我不甘心。可区别在于,不是我,她还有孩子。一个人什么都可以不在乎,可唯独妻儿父母不可不在乎。

    有这五十两,她可以做很多,毕竟一个汉子二十年不吃不喝才赚到的钱,我更是相信有这么一笔银子,她改嫁都很好改嫁的。

    妇人看着我,孩子在她怀中哭闹,杨叔叔也被吵醒,地上的大孩子也被吵醒,大孩子有些惊慌,该是怕生,却佯装勇敢,站在她母亲身前,双臂展开:“你们要干嘛?不许碰俺娘!”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如此小娃娃已经知道护妈妈了,她眼睛里的害怕掩饰不了,可她必须勇敢。

    大孩子的写照便是:我若不勇敢,谁替我坚强?

    如我一般,我若不出头,谁替我出头?没有,现实就是如此残酷。

    有时候,我真的好想回去,回到那个我自己的世界去,爸爸妈妈疼,姐姐宠着,朋友爱着,真的很好。可那似乎已经成为遥远的过去,再也回不去了。

    妇人没有像老太太一样动怒,但触动还是有的,也掂量那五十两银子的分量。

    老太太是黄土埋到脖子的人了,钱再多对于她来说也没有用。可是对于这个正娇艳的小媳妇不一样,尤其是她还有两个孩子。

    这时候人成亲都早,十四五岁到二十岁,二十岁之后还没结婚的都是高龄,就像前世的农村,二十岁还没结婚好像就嫁不出去了一般,奇葩人类!

    妇人没有动怒,我与她陈述利害,她表示需要想一下,和婆婆商量一下。

    我摇摇头,与她言,她的婆婆已经上了岁数,眼下拿到钱才是要紧事。何况我父亲真的不是故意杀人,那种情绪下杀人在前世其实不判死刑的。

    妇人还是觉得她拿不了主意,我便告诉她到自己的娘家去寻求帮助,你的婆婆不会顾虑你,你的娘家却是全心全意的为你考虑着。

    相约明日下午我在衙门等她,若去,代表她同意和解。若不去,一切原样,就当我从来没来过。

    妇人允,我和杨叔叔一起回了杨家村。

    路上,杨叔叔旁敲侧击的问了我几句,觉得我没必要花近一百两银子去救我父亲,因为那是全部的家当,还不够,将来会很难。

    我苦笑一声,谁不知道呢?可那毕竟是原主的父亲,我也不能光顾自己吃好喝好就不管了呀!

    我嘴上说着人家不同意和解就算了,省的花哪一百两银子了。可若人家真的不同意,我还得加钱诱惑人家同意,没有办法的事情,哪毕竟是原主的父亲,哪一帮弟妹的父亲,我不能置之不理。

    到了家,朵儿给我端一碗厚米粥,拿来一个煮蛋,还有一个包子。

    这是她们今天的晚饭,给我留了一些,其实前世的时候我吃不了这许多的,奈何这辈子身体总是容易饥饿,总有种没吃饱的感觉,三个月来我已经胖了不少了,若非原主瘦弱,我现在指定是个小胖子了!

    在这儿我也控制饮食了,不然这些不够吃的。

    吧唧香的把这些扫空,我洗洗就睡了,今儿没收猪耳朵草,因为这个不是一天就好晒得干的,人家收回家去也要晾晒三五日。

    一觉睡到自然醒,我发现弟妹们愈发的懂事了,早上再也不吵我睡觉了。

    坐起身来找衣服发现我床头有一件紫色的衣裳,这是前几日买的料子,拿起来抖了抖,那是已经做成儒群的紫衫,纯紫色的,很华丽。

    扬唇一笑,朵儿对我就是好,每次都第一时间给我做成新衣裳,等把那倒没爹爹赎出来之后,在赚钱买好多好多衣服,好多好多好吃的,换个大房子,将来在嫁给许清,恩,人生就完美了。

    紫衫襦裙上身,华美梦幻,只可惜屋子里没有镜子,不然就可以看到自己的漂亮了。

    来这里三个月了,我的皮肤已经从干燥变成红润,骨瘦嶙峋变成有肉感。

    我从别人的眼睛里看到我自己,看得出来,我是个很漂亮的女生,不过离倾国倾城还逊色那么几分,但是比起一般的乡下姑娘我算是水灵的了,呃,当然还是有些黑,不过乡下姑娘几乎没有白的。

    来到正屋,唐桑他们已经出去了,梨儿朵儿在做衣服,白华去地里拔草了。

    见我出来,梨儿道:“大姐姐,粥和馒头在锅里。”

    我点点头,径自去取,所谓的粥其实就是面糊子,玉米馒头,旁边有半碟盖起来的咸菜。

    前世的时候我不爱吃咸菜,在这里咸菜却是我的爱好,它能让我找到前世的感觉,好像这一切只是错觉一般。

    辣疙瘩丝是很好吃的,每次炒一盘,一家十几口人,一顿饭这菜就够了,非常省钱。

    辣疙瘩丝做法也很简单,就是辣疙瘩切成丝,用红辣椒炒,放点花椒和小葱,那叫一个香,当然,那是我和朵儿她们炒的时候。白华炒的话就不行,她不舍得放油,导致不和我胃口。

    在这个世界,我从不知道清淡是好的,前世总说养生吃素,今生却只知道使劲吃肉,吃油水多的东西,不然就打心眼里难受。

    馒头就着咸菜,喝着稀饭,一口一口,我解决了早饭,独自徒步踏上了进县城之旅。

    在镇上的时候,却不巧的碰上了周武。

    他一袭紫衫清贵高华,负手而立站在石桥上极其专注地望着静静地湖面,侧颜依旧美得不可方物,怎的一个惊艳了得。

    不知是否恰好,他转过头来,刚好看到我。

    我原本看着他出神,被他这样突然一看有些尴尬,讪讪的笑笑,打着招呼:“好巧,你也在。”

    他站在哪里没有回应我,面容淡淡的,很是温和,但并未给我一个回应的表情。

    可我必须要打他那里过去,不然去不了县城,硬着头皮上前,走到他身前时候,我低着头,不敢看他,想要尽快走过。

    擦肩时,他却道:“不巧,我在等你。”

    我一怔,昂起头,等我?我没有说过我会走,他也没有问过我,何来等我之说?

    见窝诧然,他微微一笑:“我送你吧。”

    不得不说他的笑颜很美,可问题是你知道我要去哪里吗?就要送我,神经病吧?

    我轻轻笑着摇了摇头:“不用了。”

    “你跑去县城也太远了,腿都要走粗了。”周武微微摇摇头,似乎是在控诉我。

    我瞪大眼睛,瞠目结舌:“你怎么知道我要去县城?”

    周武不以为然的摊摊手:“随便问问就知道了。”

    我吐吐舌头,乡下地方真的是,随便问问就就什么都没有把门的,一切都能够了如指掌。

    但即便是如此,也没必要送我去县城吧?本身就缺乏运动,也该走去县城,不然平日我都做不了什么的。

    我依旧摇摇头:“谢谢你的好意,我不怕腿粗,不是什么娇贵的女子。”

    不知为何,我好像在他头上看到三道黑杠。

    “我先走了。”不敢直视他,我摆摆手赶紧的就逃离。

    然,没等我走多远,他已经大步流星的追来,哦,不对,他只健步如飞的走来,因为他个高,腿长,走得快,所以看起来没比我步伐快多少,可却长了不少。

    我纳闷的看他:“我真的不用你送。”

    周武不以为然:“难道这路是你家的,你走的,我却走不得?”

    我:“……”

    “看我干嘛?我就不能去县城了?”周武赏了我一个白眼,走在了我的前面。

    看着他清丽的背影,我表示十分无语,好好地,干嘛非得跟我进县城?虽然这路不是我家的,可你没必要去吧?

    美男在前,我站了一下下还是快步跟了上去,这县城我是肯定要去的,等到了就中午了,我还要跟小妇人碰面,钱我都带来了,有周武在应该也好一点,毕竟有男人可以增加安全感。

    不知道是不是照顾我的原因,周武的步伐慢了下来,缓步幽幽,走的像个娇小姐一样,在这像夕阳下散步一样的缓步下,我明白他不是照顾我,而是他确实很悠哉,因为他是真的没什么事情的。

    我走在他前面,百无聊赖,我倒退着走,与他面对面。

    要说漂亮男人我也不是没见过,可这比美女还漂亮的男人真的少见,前世我就见过一个,韩国的李俊基,那是我小学开始就喜欢的男人。今生这更是没见过世面的,仅此一枚。

    当然了,他是美得,然我却喜欢书生般清秀的许清,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清高,让我无法拒绝。
第一卷 第四十三章 被扒光
    周武见我看他,笑得轻佻:“怎么,看本少爷太俊,都流口水了?”

    我一惊,下意识的用手背擦了擦唇角,发现并没有口水,白了一眼周武:“神经病。”转过身来,快步往前走。

    我走的快了,周武自然也跟上,离我近了,他问我:“怎么了?生气了?”

    我不理他,我不想显得太没价值。想到流口水都觉得可怕,我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色的?

    他说话时候,温热的气息从我脖子拱了进来,我本能的心下紧张,脑海中出现了那个在长兴楼里的吻。

    “亲我一下,我给你一两银子。”

    “此言当真?”

    “自然。”

    一吻印上,十两到手,我从不敢想,钱会那么好赚。

    一两银子是五十克,在前世大约是两三百块钱,在这里却是可以买一千个菜包子的,够一家子生活一年的,一个汉子不吃不喝干四五个月的活计。

    而他给了我十两,我知道姐猴是我自己的思路,是长兴酒楼给与的地里帮助,可如果没有周武的十两银子,就不会有今天的我,因为有他的银子,我行事都方便的多,是他给了我最初的投资。说真的,我挺感激他的。

    我微微的摇了摇头:“没有。”继续前行着。

    一路上,再无闲言。

    县城里,我来到衙门前等候小妇人。

    周武也站在门口陪着我一起等,我没有说别的,总在心里记他个人情吧。

    夏风热热的,两人站在衙门里面,好在和捕快混熟了。

    时间分分秒秒的走过,每多过一分,我都觉得是煎熬,真的好害怕小妇人不来。

    与周武一同,两相静默,心情都不是很佳。

    愈是等候,我的心情就愈发烦闷,不是因为我没耐心,而是因为我害怕小妇人不来。如果她不来,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解决这件事情。

    周武很安静,就好像没有跟我来一样,但是他切切实实在哪里,给我烦闷的心里留有一点点甘露。

    太阳已经偏西,白色的阳光已经变成金色的霞光。我还是没有看到小妇人,难受之余还有一丝不知所措,因为我看到了许清。

    一阵清风吹过,许清青色的衣角轻轻飘起,圆圆的脸上好像一直挂着笑意,那一双温柔的杏眼让人着迷不止。

    事实上,他是长得可爱,声音温柔,为人温和有礼,让人不得不爱上罢了。

    相对比,周武则是长得美艳,为人斯文,时而轻挑,让人倾慕而不反感。

    许清见到我并没有什么变化,就好像一个陌路人,直接走了过去。

    他走我面前,我不得不侧肩,张嘴想唤他名字,却不知要说什么,只好作罢。

    看着许清飘然而上的衣角,我不由得湿了眼眶,今日我花钱赎了那倒霉爹爹,是否就代表我终生不得入他眼?因为我没有那股子正执。

    “你喜欢他?”周武的声音在耳后响起,不大不小,刚好足够我们两人听见。

    我没有回应,喜欢如何,不喜欢又如何?那只是单方面的罢了。

    我心下无奈,周武却重提旧事:“你还欠我七两银子呢。”

    我一头黑线,很无语的看周武:“你什么意思?”

    “当然是把钱还我了。”周武把手伸到我面前来。

    我捂着荷包退了一步:“我现在不能给你,再过段时间吧。”

    我突然发现我也是看人掂量的,若今日是他哥哥周文,别说要七两了,七十两银子我都给,不想给自己惹麻烦。可能人骨子里就是欺软怕硬的吧!

    “那怎么行呢?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周武微微摇头,对我表示不满。

    我扶额不止,你就少这点钱?再说这钱是你一开始给我的,好吧,只是寄存。

    “没得商量?”我冷下脸色。

    如果他真的不容商量,那我自然是要把这七两银子给他,后期自己想办法吧!反正就算饿死也不该欠人家的钱。

    周武反手捏着他自己的下巴说:“倒也不是没得商量,就还是那笔交易,这钱自然还归你。”

    我一愣,那个吻又上脑海,变了变脸色,我从荷包里面拿了银子出来,是十两的,放在他手里:“找我三两。”

    如果是以前,反正美男亲一下也不吃亏,可现在我有喜欢的人了,不能随便乱来,尤其还是在美男家门口。

    周武出神的看着他手里的钱,声音有些飘忽,他说:“你终究是不一样了。”

    把钱放到我怀里,转身离去。

    我愣愣的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没有明白那句话的意思,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搞得好像很了解我一样。

    已经到了晚饭的点,捕快轮班到屋里去吃东西,我没敢走,在门口坐着,期望小妇人能来。

    小妇人还是没等来,姚叔叔跑过来和我说话,他也闲着,吃官家饭的都这样,领头的都没啥事情。

    得知我在等人家,他跟我说让我在去人家,实在不行他帮我去搞定。

    他说,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世上没有什么是钱搞定不了的事情。

    他说,就算没有钱,他们哥几个去人家弄几次,人家也就同意和解了。

    这弄几次,便是暴力执法的意思了。

    我摇摇头,告诉他,人家孤儿寡母的也不容易,没有必要去闹腾人家,这种事情还是你情我愿的好,不然心里也不舒坦。

    话虽这么说着,可是我觉得如果真的处理不下来,我可能真的会走走歪门邪路了,毕竟那是原主的父亲。

    总算一日没有白等,就在衙门刚关门的时候,小妇人来了。

    陪着她一起来的还有一大帮人,我不知道是谁,但是在衙门门口我想她们总不至于朝我下黑手。所以我并不害怕,站在原处静静地等着她们到跟前来。

    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太太上来就劈头盖脸的给我骂了一顿,不知道是见我年纪小还是有钱赔偿她们的原因,总是没下手打我。

    说真的,十来口人我挺打怵的,若非在衙门口,我真的不敢单独见他们。

    小妇人虽然也农家出身,可到底脸皮没有磨的像老太太那么厚,不然我昨天一顿骂也是少不了的。

    骂也骂了,推也推了,我没有任何反抗,只是道歉,大家总算能够心平气和的谈谈赔偿的事情了。

    昨儿我和小妇人说五十两,他们开口便要两百两银子,说是孩子将来出嫁娶媳妇,本来男人在也要做这些事情,现在光赔这点钱还要害他们女儿受活寡等等之类,总而言之,言而总是就是便宜我了。

    在我看来,人命大于天,两百两银子赔一条人命确实是应该的,毕竟无论多少钱都无法弥补父母失去孩子的痛苦,孩子失去父亲的难过,妻子失去丈夫的艰辛。可问题是,我没钱啊!

    别说两百两银子,一百两我都拿不出来,而且这些人的嘴脸我很讨厌,最烦这种平时没八百年没牵扯,一死了就都来分一杯羹的人了。

    当我婉转的说出没有两百两银子的时候,我挨揍了,他们推我,打我,往我身上吐痰,摁我下跪,抢我身上的钱,甚至扒我的衣服。

    衙门已经关上了,守门的捕快走了,我惊慌失措,哭喊乞求全都于事无补。

    小妇人应该是面皮薄,看不过去,劝说几句却淹没在他们的声音里。

    他们猥琐的笑,粗糙的手扯我的衣服时候,我惊恐万分,难道他们在衙门前都敢强暴妇孺吗?

    我挣扎,哭喊,被推到在地上,裸露的肩背贴着温热的地面时候,我绝望了,我知道无论我怎样嘶喊,怎样恐吓,他们都不会惧怕我一个小姑娘。

    我反抗没有用,寻死也没有用,他们五六个人,我知道我算是完了,也许,事后我就应该死了。

    不,不,我不能死,我要杀了他们,杀了他们所有人!

    当我的里衣被扯下事后,我更疯狂的反抗,我想要杀了他们,杀了他们全部的人,要他们给我一起陪葬!

    我凄厉的喊着,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他们!

    就在我以为我要被轮的体无完肤,恨他们恨到咬牙切齿的时候,他们却放过了我。

    我惊讶不止,却很快明白,他们扯走了我的全部衣服为的就是给我羞辱!他们的妻女都在边上,又怎么可能轮完呢?

    他们要的不过我我再也没脸见人,自寻短见罢了!

    他们带走了我全部的衣裳,以及钱财。

    夏日里,晚风送爽,可我却是极痛苦的。

    环胸裸坐在地,泪已不再流,绝望的哭过之后,我很快收了自己的心情,想要赶紧离开这里,可一点衣服没穿,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慌乱而无助,离我最近的衙门,但我并没有勇气推开它的门,这里很是空旷,我除了扯下树叶遮挡身前,最在意三点吧!

    这是我前世今生最狼狈的时候,我一定要他们付出血的代价!在前世的时候,这种行为完全可以判刑,相信这里也一定可以!就算这个不判刑,抢劫银钱却一定是会有罪的!不可能会不判刑!
第一卷 第四十四章 狼狈的碰上了许清
    老天往往是最会戏弄人的,当你特别想见到一个人的时候,他是怎样都不会出现在你面前,可在你狼狈到自己都无法直视的时候,那完美的男人却恰好出现在你的眼前!

    我便是如此情况!

    几片树叶遮身,根本相当于裸,可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碰见了许清!

    准确的说,是在我扯了树叶没多会,许清出来了,刚好看到了我。

    我羞愧的一败涂地,恨不得找地缝钻进去。我想,我此生算是完了,可我却没有去死的勇气,我只想弄死他们。

    许清看到我诧然万分,他看到的我,身无寸布,愣了一瞬之后,快步到我面前,脱下了他的外衣披在我身上。我看着他,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以为他会嫌恶我,恨不得离我有多远就多远。

    外衣把我包起,碍于没有里衣,他把我抱了起来,叮嘱身后的小厮不许乱嚼舌根!

    我将头深埋他的脖颈,右手抓着他的衣领,恨得不行。我想解释,无从开口,他也不问,我便也不想说。这种难以启齿的事情,说出来无疑是二次伤害。

    许清抱着我走的很快,脚底生风一般,可我却觉得像是世纪煎熬。

    终于,他来到一处门前,转了个身,后背往门上推,踏进了屋里。

    他将我放在床上,给我盖上被子,随手找来一身白衣,很尴尬的放在床上,他和我说:“我先出去,你换下衣服,什么都别想,换好衣服叫我。”

    他神色郑重,也许是怕我自杀吧!

    是的,任凭那个女孩子受了这样的事情都会寻死,不然还能干什么呢?

    时代问题,这儿的女人都很在乎贞操,被摸了脚都能把脚剁了的时代是那样的恐怖。可在前世,虽然没这般保守,但也没到能够被人扒光毫无感觉的地步!这笔账,我一定会算回来的!

    默默的看着那衣服很久,最纯洁的白色,上面用暗纹绣上兰花的模样,明明是那么纯洁无害,可不知道为什么我看着竟然觉得它是在嘲笑我,用它最为纯洁来嘲笑我贞操全无!

    饶是如此,我还是摸过衣服来穿,我不可能在光着身子出去的!

    我穿好衣服以后,这衣服大我很多,许清看起来比较瘦,但人还是比较高挑的,然我属于比较矮的,穿在身上自然像是长裙及地了。

    我将脚底的衣服绕个圈系起来,袖子则不管不顾了。

    “唐姑娘,你怎样?好了吗?”许清第三次询问,生怕我有个好歹。

    我真希望他是出于自身关心,可我知道,如果我死在他房间,他一辈子都会觉得晦气的。

    许清的房间很雅致,几乎都是兰花,种的兰花,画的兰花,绣的还是兰花,君子淡如兰,便是许清这种人。

    “唐姑娘,我进来了啊!”许清再次敲敲门,推门进了来。

    看到我站在屋子中央,安然无恙,轻轻吁了口气,他真的害怕我死了吧?

    走上前来,离我一步之遥的地方站立,他轻启朱唇:“我送你回家吧?”

    特别轻柔询问的语气,是怕刺激到我那敏感的神经。

    我是没有被那帮人怎么样,如果他们真的对我做了些事情,我想此刻我也许真的会死。但发生了这种事情,我的清白也基本相当于没有了。

    我看着许清,没有说话,我也不知道要不要回家,但我知道的是,许清这里,绝非我容身之地。

    许清也没有在问,请我坐下,他给我斟了一杯茶,坐在我的对面,一小口一小口的抿茶。

    他很安静,倒是我忍不住唤:“许清。”

    “恩?”他抬头回应我。

    “像我这种情况,当事人会被判刑吗?”我咬咬牙还是问了出口,我一定要弄死他们!

    许清有些意外的看我,不知道为什么。

    意外之后,他说:“按大梁律例,若强和以和成,尤非强也,依刁奸律。”

    “什么意思?”我听得云山雾里的,根本没听明白到底判不判刑。

    许清“呃”了一声,道:“刁奸者,杖刑一百,强行周公之礼,按照刁奸来判。”

    我呆了呆,也就是说,就算强暴成功了,也不过是打一百下了事?

    见我面色煞白,许清解释:“你也别小看这一百棍子,身子底弱的,能死人。”

    他略微纠结了下继而说:“这事还看你的,要你告那人的。”

    我抬眸看许清,许清脸上有着为难的纠结,这事关声誉,他比我更知道名声的重要性,所以他比我更担心。

    我点点头:“我知道的。”

    许清很意外,也许难得看到如此冷静的人吧?

    其实我也并非冷静,只是哭过了,接受能力比这里的人稍稍强了那么一点点罢了。新世纪,比基尼,艳照门多的数不胜数,我这根本不算什么。

    如是想着,我的嘴角还是泛起苦涩的笑容,如何不算什么?被一群老男人扒光,真的想想我都打寒颤,什么社会啊?居然这样无礼的!退化到原始社会了吗?

    “抢劫呢?怎么判刑?”我将目光移向窗外,有些缥缈,是我想掩饰自己,不想让许清看到太难过的我。

    在前世,哪怕就是抢一块钱,那也是要判刑的,因为给人心里造成了阴影。在这里,我却是不知道,希望也喝前世差不多吧!

    许清眉头微微蹙起,很快,与我说:“《梁律》规定:若犯强盗罪,没抢到财物,也得服两年徒刑;对抢到钱物的,看是否伤人或杀人:没有伤人、杀人的,按赃物价值大小分别处以徒刑、流刑和绞刑;伤到他人的,处以绞刑,有杀人情节的处以死刑中更重一等的斩刑。处罚轻重分得很是细致,对持有凶器作案的强盗犯,处罚将会被加重一等。”

    “抢了七十两银子,扒光了我的衣服,还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殴打辱骂以及吐痰,还是几个人一起行事,该如何量刑?”我想我还是有必要知道的,不过根据许清刚刚所言,最起码的也够判个流刑了吧?

    许清没说流刑是什么,我却也是知道的,流放嘛!

    许清微微顿了顿,说:“伤到他人,处以绞刑。”

    “会死?”我确认了下。

    许清微微点头:“要的。”

    听了,我有些释然,这下好了,我的侮辱他们用死来陪葬!

    “是谁对你下的手?”许清轻声问我,他一直不问,怕激起我的情绪,但看我不是特别在意的样子,还是问我了,希望能帮到我。

    和许清怎么也有几面之缘,许清为人很好的,对待暴徒这种事情上,更是分毫不让。

    “是王一博妻子的家属,就是那个我爹爹失手杀了的人。我去他家里,跟他妻子谈赔偿,希望能够得到她的谅解。她拿不定主意,我说等她消息,要是愿意接受赔偿,就今天在衙门见,我等了她一下午,没想到会是这样。”我说。

    许清震惊,却很快回神,道一句:“也是了。”

    毕竟除了他们恨我,我一个小姑娘又能够招惹到谁,以至于被扒光了呢?

    许清看我的目光多了些许心疼,他声音很轻,却很有威信力,他说:“我会为你讨回公道的。”

    突然想到倒霉爹爹,我有些不安,关系闹的那么僵,倒霉爹爹还有希望吗?

    我搓着手,不安的问:“如果他们全部判绞刑,我爹爹还有被释放的可能吗?”

    许清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吐了口气才说:“如果你也肯谅解他们的话……”

    我自然是不能够的,我也知道一个丈夫的死去是多么令人难过,可那事情已经发生了,无论怎样都于事无补的!为什么还要对我一个小孩子下手呢?我做错了什么?

    错,也许就错在是唐启良女儿的身份上了。

    如果我没有穿越,就没有现在这回事情了。

    如果我穿越的身份是个有钱人家的女儿,那我也不会有此一遭。

    如果我听许清的,知法懂法,就不要在试图去挑战,那也不会有这糟糕的状况。

    可世上哪有那么多如果啊?一切的一切都无法未卜先知,我一定要他们全部都死,哪怕倒霉爹爹救不到!

    许清与我承诺,他一定会给我公道。

    夜色深沉,他知我家在夏圩镇,便不强说送我回去的话了,略微纠结了下,便告诉我,让我在他这里安心住着,明早他过来叫我。

    他陪我聊了一会,应该是觉得我比较心宽,所以就走了。

    许清走后,我站在窗前,看窗外夜色迷茫,一如我的内心。

    现在的我脑子里就是一团浆糊,我不知道应该是要人家死,还是继续和解?

    不,我不能和解,我再也无法忍受今日样的屈辱了!

    窗外,晚风凉凉的的吹来,吹过兰花,吹到我的脸 ,幽幽的清清香,沁人心脾。

    我闻着那淡雅的清香,却是一点也开心不起来,若是之前,我能够住到许清家里,不,别说住,哪怕只是进来看看,我都会很开心,可现在,我一点心情都没有的。

    窗外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如丝的小雨,也许是老天爷在为我感到悲伤吧!
第一卷 第四十五章县太爷
    这一夜,虽然是我在这个世界睡得最舒服的床,最安静的地方,最清香的环境,是我梦寐以求的好地方,可我却辗转反侧,彻夜不眠。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还能睡着,那真的叫没心没肺了!

    许清有一个高高的枕头,在这里是高枕无忧的意思,我不爱枕枕头,因为垫的脖子不舒服,更尤其这种很高还很硬的瓷枕,我碰也不会碰。

    浅睡眠中,泪湿透了枕头,我还只是个孩子,还没有到十八周岁,就这样让我面对这些,我真的不是很能够承受。

    哭过,怨过,恨过,我还是需要面对。

    很早时候,我就听到许清的脚步声,很轻很轻,但没睡好又安静的我还是很容易听到。

    若没有昨晚的事情,我想我根本不会如此。

    许清的脚步声没有了,我知道他站在门口,很奇怪,我等了些许时候,他并没有进来,我纳闷。

    爬下了床,我拉开门想看看许清去哪里了,却发现他在门口站着,怀里抱着衣服,看到我开门有些惊讶,很快与我说:“这么早就起床了。”

    我点点头:“你更早。”

    许清温婉一笑:“我要去书院的,这衣服是我表妹的,她以前在这住的时候放这里的,你将就着穿一下。”

    我点点头接过衣服,试图朝他笑笑,却发现连嘴角都扯不开。

    许清也知我的苦,递与我一个安慰的笑容。

    进屋关门,我换了他表妹的衣服,白色的交领上衣,碧绿色的花领连体外披,白色的半身长裙,腰上系以腰绳为腰封。极是清纯,却那样刺目,好似在讽刺我一般。

    人受了伤害,总是格外敏感,不管什么都容易刺激到。

    “叩叩叩”敲门声响起,温和的声音传来:“唐姑娘,你好了吗?”

    我发出一声“恩”,门外隔了一小会又响起了许清温和的声音,我才想到自己声音太小了,他听不到的,张张嘴却不想大声说话,几步至门前,拉开门,看了看他。

    许清挂上了笑容,这似乎是他招牌式暖心的笑,声音很轻很轻的说:“好了。”

    我点了下头。

    许清依旧朝我笑了一笑:“我让人给你准备了早饭,你吃些吧。”

    我看到他身后不远处的丫头手里端着个捧盘,点了下头。

    我突然发现我不爱说话了,应该说不想说话了,能点头就不带发声的。

    对此我有些难过,我知道自己该是有些自闭了,昨天的事情给了我严重的打击,怕是短时间都不会好了。

    许清让人把饭送进来,我退了半步给她让路,她走过时身上散发出淡淡幽香,但不是那种香膏的味道,好似身体自然的体香。前世的时候听说女人身子会自然发香,是一段时间性的,可我是从来没有的,今生更是没有半点香气。

    许清也跟了进来,擦过我时,我闻到他的身上同样的香气,是那种兰花的香气,和他那丫鬟身上香气差不多,我便即明了,这丫头不是体香而是替许清侍弄兰花弄的多了,身上沾上了那兰花的香气。

    一股酸涩涌上心头,如果可以,我多么想要像那丫鬟一样,不要说在一起,就算是每天都能够看到许清,那便是人生最美好的事情了。

    只要想想,每天都可以看到许清,远远的看着他笑,温暖入心,我都觉得幸福。

    老天不公,为什么我要承受被人侮辱的痛苦?我做错了什么?我不过是作为一个女儿想要救她的父亲罢了!我根本没有错。

    想到昨晚的事情,我的拳头越握越紧,指甲盖也不由得嵌进了肉里,我好恨,好恨呐!

    丫头将东西放在桌上,摆置开来,许清回头看我,本能的,我缓缓松了手,不想自己的难过展示在他的面前,我想给他一个高傲的自己,哪怕明知这辈子已经毁了。

    许清朝我开口:“唐姑娘,请坐。”

    我微微颔首,走上前去,坐在许清的对面,这时许清才坐了下来。

    由此可见许清是个特别有礼的男生,至少我不懂得这规矩,也从不会如此。

    两碗一模一样的粥,是南瓜粥。

    两碟小菜,一个是糖醋萝卜干,一个是雪菜肉末炒毛豆,都是早饭的开胃菜。

    我端起白瓷碗方看到碗上也有兰花的图案,我的心里撞击了一下,许清是真的爱兰,君子如兰,他必定特别在意贞洁!

    嘴角扯了扯,只有一丝泛苦的笑意。我与他本就云泥之别,如今这般更是无法高攀了!

    许清吃饭很慢,很斯文,一碗粥,两人足足吃了一柱香的时间,也就是前世十几分钟的样子。若搁以前,我必定几分钟解决,现在只是心情不好,吃的很慢。然许清却是因为本身优雅,他像一只高贵的波斯猫。

    人家说最高贵的贵族是路易十六,因为他在上断头台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刽子手的脚,却朝刽子手道歉,对不起,我踩到你了。

    然我看许清也差不了许多,人说真正的贵族是要几百上千年的传承才能够养成的,许清的家里是当官的,一个朝代的更替不过几百年,所以他不会有上千年的贵族传承,但他身上的雅致绝非一般人能比,我想,哪怕就是皇室的人也无法比拟他身上与生俱来的优雅。

    饭后,许清擦过嘴,漱过口之后,他跟我说:“我要去书院了,你先不用回去,昨日那些对你行不轨之事的人我已经连夜让人抓了来,等升堂时间到了,就会有人带他们上堂,届时需要你去指认一下。”

    许清说的时候一直在看我的脸色,他是真的不想刺激到我,怕我承受不住吧。

    我安静的听完,很意外,我没想到许清会做事那么极速,我以为他这样的人是很慢的性子,最起码要等个几日才会有结果,没想到他连夜就把人抓了,我无法不意外。

    看着许清,我很感动,他是真的在意我的事情,也许那只是他出自本心的正义,可我仍然很高兴,因为受益者,是我。

    许清让他的丫鬟照顾我,他先走了,我坐在桌子前,没有动半步,目送他离开。

    杏色的衣角随着他的脚步而飘动,杏色看起来很温暖,在我的心底泛起一丝丝暖意。

    其实我知道,那温暖不是衣服的原因,而是因为穿那个颜色衣服的人。

    许清走了,我枕着胳膊看着窗外,眼睛里其实什么都没看到,我想着等下在堂上我应该怎么说,毕竟事关贞洁,我必须掂量一番。

    屋内外,阵阵兰花香,不知觉,我竟趴着睡着了。

    真的是困极了,当我醒来时,我发现许清站在窗外,心下一惊,我站了起来,我睡了多久?

    许清朝我温柔的扯了扯嘴角:“我陪你一起去大堂。”

    我一怔,陪我一起去?也就是他没有去书院,没有去上课,专程留下来陪我吗?

    心中升起一股暖流,他在意我,他在意我的。而后却是悲伤,在意又如何?我这样也算身败名裂了,哪里还配得起天鹅般的他?

    许清折身进的屋来,暖心的笑着:“走吧。”

    我点头,跟在他的身后,一步一步。

    我刻意走在他走过的地方,想要把自己的脚印印在他的脚印里,虽然无痕,却本能的去那么做。

    我低着头,只看得到许清的衣摆和靴子,他瘦是一定的,但是看得出来他的脚也不是很大,身上阵阵幽香更是让我着迷。

    如果还能有一次穿越的机会,我想穿越成他的小丫鬟,与他朝夕相对。

    “咚”我撞上了许清的后背,脑袋磕的生疼,我讶然抬头,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停下来了。

    许清也是意外:“你没事吧?我没看到你在我身后。”

    我:“……”

    好吧,你确实没长后眼。

    我摇摇头表示没事。

    许清松了口气的样子,与我说:“等会到大堂,就只说抢劫的事情吧!强和这种事情对你名节不好。”

    我抬眸,他是在为我着想。

    “如果我说,我什么都没有发生,你信吗?”声若蚊吟,我自己都不信,问的一点信心都没有。

    许清微鄂,脸上只有为难,他不愿伤害于我,更不愿撒谎。

    我自嘲的勾起嘴角,摇摇头说:“没事,走吧。”

    许清张张嘴,终是没有说什么,转身在我前头继续走着。

    我想,我以后是再没机会看到他那温柔的眉眼了。

    大堂内,那些人已经被抓了来,乡下的人没学问,不懂法,看到当官的心里打怵,几乎是问什么说什么,没有半句虚言,又都想把自己摘干净,狗咬狗的情况便经常发生了。

    叫我来,便是指认一下他们。

    但七个人,全都是!

    “你是唐小染?”高堂上,县太爷威严的问。

    我抬头,他与我想象的不一样,我以为有许清这样温柔的男人,有其子必有其父,他一定是个同样绝代出尘的男人,可他与许清没有半点相似之处。

    他大腹便便,肥头大耳。一看就给人一种贪官的感觉,而且还是那种很蠢的,也许他是内秀于心吧。不然怎么会生出许清这样的儿子来呢?
第一卷 第四十六章人善被人欺
    我点头。

    那师爷让我说话,要做呈堂证供。

    我吸了口气,尽量大声的说:“是,我是唐小染。”

    他往前趴了些身子问我:“是你状告杜家七人抢劫银钱?”

    我本能的去看许清,原来他已经帮我写好了状子,细心如他,也是正常。

    吸了口气,我昂头说:“是。”

    “升堂!”

    杀威棒敲地声音响起,之后便是寂静一片。

    我没有意识到什么,直到许清朝我轻咳两声,看着我微微低下头去。我恍然明白,他是让我跪下。

    民见官的确是要跪下的,这里和前世不同,哪怕是见到国家级领到都不需要下跪,这里不一样。

    我没有膝下黄金的傲骨,稍微犹豫便跪了下来。

    他们是为我讨公道,我没有必要作。

    杜家没有知识人,几乎上面问什么答什么,毫无保留,都不需要我去指证。

    只是简单的问了我几句,说起抢钱的经过。

    我如许清所说,着重说起抢钱、殴打的事情,对于非礼一事,轻描淡写,权当没发生过。

    他们的罪行按大梁律当处以绞刑,念及初犯,又法不责众,下令流放。唯一的主犯,也就是动手抢的那个,该是小妇人的哥哥,判秋后处斩。

    而我,自然是没有意见的。

    我虽痛恨他们,到底人命大于天的思想已经受了十几年,一时还有些不忍。但我不可能说请求为他们从轻处罚,因为我的清白彻底毁了。这哪怕是在前世,那都是不能够见光的。

    判刑下来,我依旧是那生无可恋的表情,没有惊喜,也没有难过。

    许清送我到门前,让衙门里的人送我回家。

    许清说:“事情已经过去了,凡事想开点,雨过才会有彩虹。”

    许清说:“回家好好睡一觉,睡醒了,一切其实都没有改变,你还是你。”

    许清说:“你父亲的事情我会帮你想办法,你不必太操心了。”

    许清还说:“唐姑娘,当一些事情已经过去了,你可能要学会遗忘会比较幸福。”

    我一直都没有回应,低着头走路,可他每一个字都敲在我的心上。坐上了马车,他站在马车边上,我撩开帘子看他,好一会儿,我说:“我之前说过,我喜欢你。你会喜欢我吗?”

    许清看着我,侧了目,他不愿回答这个问题。我明了,不管喜欢与否,昨晚的事情,是我与他之间永远的禁忌。

    我想,他也许对每个人都很好,可是他很关心我,因为我从表白于他,但昨晚的事情是给我和他之间划上了银河的距离。

    我扯了扯嘴角带着一抹自嘲的笑意放下了帘子,马车缓缓驶动,我抱着膝卷缩在一角,泪再次汹涌流出。

    我才只是个十几岁的姑娘,为什么我要承受着这本不属于我的罪过呢?

    那被抢的七十两银子已经被分赃了,衙门说等全部追缴回来再给我,我已经不抱希望了。唯一的安慰便是许清说那倒霉爹爹的事情他会给帮忙处理,他是县太爷的儿子,他说帮,就一定能够处理好,毕竟这县城里,他父亲最大。

    许是第一次有马车驶入村子,品头论足的闲人很多,还有孩子跟在马车后面跑,欢呼。

    我方才明白,前世是那么美好,哪怕很多东西在现实中没有见过,电视剧中却是少不了的,看到什么都不至于那么激动。

    有孩子追逐我到家,喊我姐姐,若在平时我定然给他们几个笑容,此刻我是一点心情也无,只跟送我来的车夫道了谢谢,目送他掉转车头就进屋了。

    梨儿、朵儿找我说话,我也不理,径自回屋,脱了鞋子趴上床,一动也不想动。

    我特别想家,这个社会太乱,水太深,我不想要呆在这里。

    爸爸,妈妈,健康,潘潘,猫子那些我最最亲爱,最最在乎的人,我不在了,还不从有机会和你们告别,就这样永远的别离……

    泪打湿了枕头,眼泪真的很不值钱,说哭就哭。

    其实我也很讨厌这样的自己,可是没有办法我就是控制不住。我想任何女孩子遇到这样的事情他都没有办法承受的,可我必须勇敢的去面对,我不能一蹶不振,我要加油!我要努力。

    现在的我只是想用哭来释放压力,因为女孩子哭是对身体好的,不然会导致毒素积压身体,男人不哭,所以比女人平均寿命要低。

    不知道什么时候,白华来到屋里,见到我哭她很奇怪,坐在我的床边抓我的肩膀。我意外转身,看到她,即刻擦了眼泪。

    我努力的收拾自己的心情,现在这个家很穷,没有能力。我必须要承担一家之主的责任,白华只能做一些体力劳动,而我必须要为这个家挣钱,领他们走上小康之路。

    我并不指望有多么的富裕,我只想现在这个家庭呢跟我前世一样小康即可。不必太多有钱,有钱人家是非多。太穷也不行,因为口吃的还要打架。我比较随爸爸,小富即安,爸爸就是那种知足常乐的人。

    白华问我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我摇摇头,没什么。

    “没有事情会哭成这样?”白华显然不信。

    我抬眸,手掌擦了擦眼睛道:“爹爹不一定能够救出来,钱已经都花了。”

    我还是没有把自己被人扒光的事情说出来,我不想她为我操心,那么多孩子够她劳累的了。

    白华静默一会儿,她对我说:“没事的,赚钱就是留着花的,你爹我们也为他付出了,不能成也没关系。”

    话虽如此,她脸上却掩饰不了悲伤。

    那是她的丈夫,陪她走一辈子的男人,哪怕这个男人让她痛苦,迷茫,劳累,她仍然非常在乎。

    只不过如她所说一般,我已经努力过,没有办法的事情,能成则成,不能成我也已经为之努力付出了。

    虽然那倒没爹爹和我没有什么关系,可是替代了原主的我是有一定责任来照顾她的家人的,所以我也是真的希望那倒霉爹爹没事。

    白华在屋里呆了一会儿,一直劝我,希望我不要太在意。他们觉得有些事情就是命中注定的,改变不了。

    是啊,命中注定,可我想,我命由我不由天。

    不多时,朵儿来叫我们吃饭,我跟白华说:“娘,你去吧。”

    她们叫我吃,我摇头:“我不想吃。”我是一点胃口都没有的。

    三两次劝我,我明确说明自己不吃。不知道为什么,早上和许清在一起还勉强吃的下东西,现在越想心里越是闷得慌,一丁点胃口都没有,反而想到吃的就有些反胃,不舒服。

    唐桑他们也都回来了,一天没见罢了,对我都很热情,趴在我屋里,姐姐前姐姐后的,我勉力应付他们,心情实在不美好。

    总算朵儿心细,领他们都出去,让我安静一会儿。

    弟妹们都出去,屋子瞬间静了许多,屋外虽然还是嘈杂,却没有在屋里那么烦心了。

    我侧躺床上,枕着手掌,脸揪着,没办法,我真的觉得自己挺倒霉的。以前给爹爹封了个倒霉爹爹,其实我应该是倒霉孩子!

    一夜未眠,我颇有些困倦,气恼之余,便也睡着了。

    迷迷糊中,我看到了爸爸妈妈,终日以泪洗面,因我失足跌落崖底,尸骨无存!

    我看的心痛,上前去想要擦去他们的眼泪,唤他们,可是他们没有回应我,甚至于我给他们擦泪的手直接穿过他们的头部,我忽然明白,我只是个幽灵。

    我跌坐在边上看他们哭,无助感油然而生。

    敲门声响起,爸爸去开门,是猫子她们来了。

    几句话里,我知道我掉下去之后,他们回来自己消化了一段时间,就每天都来陪我爸妈,大多时候很安静,很少谈话几句,也都避开我不谈。总归是劝我爸妈,还有我姐和我弟,要想开点。

    是啊,好在我上有姐姐,下有弟弟,我不是独生女,死亡不至于让我爸妈一点支柱都没有。

    我爸妈生我们的时候是计划生育最严的时候,尤其是生我弟弟,躲到上海去生,真的很辛苦的,家里的东西都被村干部搬了个干净利落。

    记得生弟弟的时候,家里真的罚款了好多钱,那时候计划生育很严格,不光是爸爸妈妈,就连外婆和奶奶都跟着吃了很多苦。

    但是即便如此,妈妈也是躲到了上海,直到生下弟弟才回的家里。

    因为在家里怀孕生子是不可能的,当时七八个月大的孩子,只要被发现了,都会被引产,有一些孕妇就因此丧命。

    还记得有个同学的那边,很护窝,当时候有个孕妇被强行引产后,闹得特别轰动,乃至于县里派人下来一点用都没有,车都给掀了,但也得到了好处,那就是过了十几年,仍然没有人会去得罪那个村庄,不愿给自己惹麻烦的。

    人不狠,站不稳。

    此时此刻,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大家必须团结对外。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说的就是我。

    如果我不是想着跟人家和解,给人家送前,何至于落得如斯地步?
第一卷 第四十七章红色的耳坠
    睡到半夜,我被热醒了,全身都是汗,走出屋找水给身上擦了擦,走到院子外,吹着夜风,看着月亮。

    七月,接近中旬,月亮已经快圆了。今晚的月亮又圆又亮,还特别冷,但不失美丽。

    我想,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没有谁的人生是完美的,上帝为我关上一扇门,自然会为我打开一扇窗。

    反过来想想,其实我也没损失什么不是吗?我还是我,人家根本没有碰触与我,只是给我带来了心里的伤害,我只要挺过自己这关,其他的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要好好的,要有新的生活新的开始,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相信自己。

    望着皎洁的月色,我扬唇笑了,说真的,我也没想过自己那么快就能够坦然面对,可是我确实做到了。虽然我没办法当它完全没发生过,但至少我可以让它不影响我的生活。

    不知道是不是穿越让我变得强大了,毕竟穿越这种狗血的事情都能够发生,又有什么发生不了的呢?

    大半夜的,有些冷,但我就坐在门前没有打算回屋,任凭风过,脸变得冰冷。

    前世如果吹了冷风,身上定然要起鸡皮疙瘩,这里没有,也许是跟穿的衣服多有关系吧。

    天刚刚亮,也就前世四五点钟的样子,我听到院子里有动静,进的院内,发现白华起来做饭了,她在淘米。

    她看到我很震惊,准确的说她震惊我为什么从外面回来,还那么早?

    没等她开口问,我便解释说:“我刚刚去解手了。”

    (解手是我们这里的方言,就是小便的意思。)

    白华“哦”了一声,和我说:“那快回去再睡一会吧。”

    我摇摇头,给白华打起下手,给她帮忙。我倒是有段日子没下厨了,最近都忙着赚钱,顾不上了。

    白华洗了绿豆和糯米,一起放在大铁锅里烧水。我给她提了桶水,这一桶水都倒了进去,没办法,人口庞大呀!

    绿豆和糯米烧的时间都很长,我和白华说话问了才知道,她现在只是烧粥,趁这个工夫一般她还会洗个衣服,缝个布什么的,反正起来之后她都不会闲着。

    就像朵儿和梨儿一样,她们终日不离手上的料子,讲真,买的料子她们已经快用光了,现在家里弟弟妹妹都是人手两套衣裳。当然了,大一点的弟妹都不是很舍得穿,只有新衣服做好的当天穿了一下下,后面都怕弄脏了,宝贝着呢。小一些的弟妹则不是很在意,最喜欢新衣服了。

    其实我也劝过唐桑他们,衣服做都做好了,不穿干什么?难道留着小吗?可是他们应着我还是不穿,我又比较忙,没有和他们特别在意了。

    白华洗衣服,我也帮她一起洗,她缝衣服我则不掺和,我没那手艺,我是知道的。

    叫我缝个卫生巾用上一用还是可以的,之前大姨妈造访,我就是用朵儿她们剪下的小碎步缝了卫生巾用,里面放的还是布。原因是我没买到棉花,也没顾上,就将就着用用布了。

    呃,突然想起,这个月的月事时间好像又快到了,得赶紧着手准备一下了。

    弟妹们陆续起床,看到我纷纷睁大眼睛,荣儿还夸张的揉揉眼睛,大声喊:“大姐姐,你怎么起来了啊?”

    也许这个点,我的确不该起床的。

    讲真,确实困了,打了个哈欠,我表示要回屋睡会儿,可哈欠连天,一家子都打起了哈欠。

    我正纳闷呢,才想起,打哈欠是会传染的。

    白华喊我吃过饭在去睡,我摇摇手表示不吃了,回屋倒头上床,这才真的睡着了。

    在睡醒已是中午,家里还有十几两银子,以及院子里那一地的猪耳朵草,泡酸,苍耳子。

    那苍耳还没去卖过,扎人,我不想弄,扎的好疼的。

    我拿了二两银子,带朵儿和梨儿上街,买了点小玩意,给家里添置一些吃的,又买了一匹布,这次买的是月白色的,我想要给许清做一身衣裳。我觉得这个颜色很适合他,月白色不挑人的性格,不管是暖如他,还是冷清,还是剑客,都很合适,百搭的。

    当然,我最喜欢的就是许清身上那种温润如玉的气质,好比这月白的感觉。

    月白色的布比之前买的布都贵,因为料子好很多,一两银子一匹。

    我仍然是买了,其实我觉得还是便宜的,许清那样的人最起码穿十两银子以上的吧?

    说是人人平等,实则不然。每个人在心里面都会把别人分成三六九等,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不争的事实!

    还买了棉花,回家缝做姨妈巾。

    我的手艺不行,做不了衣服,都是朵儿在做,朵儿是我们家做衣服最好的,比白华做的还好。

    朵儿问我是不是先做我的,我摇摇头,但是她又没见过许清,想到许清身形和周武差不多,朵儿是见过周武的,我便和朵儿说按照周武的身材来做。

    朵儿听了坏坏笑笑。

    梨儿却是变了变脸色。

    我本想像梨儿解释一下,可是想到两家的差距,我便闭了嘴。

    周武家里是镇上首富,整个镇子没人能和他家比,像我们家这种情况根本入不得周武的眼,更别提他家里了。

    梨儿哪怕是过去做妾,门楣都是不够的。

    想想真的是很心酸,我也是,根本连给许清做丫头的资格都没。

    在许清屋里住的时候,我觉得我还没他那个丫头长得好看,没那个丫头斯文有礼呢。

    他的那个丫头比小家碧玉都要强上一些,看起来颇有些闺秀的感觉。

    不是有句话叫做,宁娶大家婢,不娶小家女吗?说的就是大户人家的奴婢都是知礼懂礼的。

    朵儿手巧,裁的布料非常省,却又能刚刚好。她画了样子就开始裁,饶是手巧,布料也不可能分毫不浪费的,便就便宜了我,用来缝做姨妈巾了。

    一个下午,朵儿做了衣服上半截,我则缝了四五个姨妈巾,那种长方形文具盒一样的,里面则是满满的棉花。

    乱世出英雄,逼到份上,其实我也是什么都可以的。

    很快又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朵儿梨儿和我一起做饭,蒸了米饭,烧几个菜。

    我做了个糖醋排骨,排骨用清水冲洗至排骨颜色发白,放入开水中焯烫一下,在大锅里加入清水,放入葱姜,大料,香叶和白酒。盖上大锅盖煮了十多分钟,把葱姜料子都挑出来,随后捞出。

    锅倒油放入花椒小火炸香,再加入白糖和红糖,继续小火炒糖色至糖变褐色,把刚刚的排骨倒了进去,翻炒至排骨上色,加上醋,再加入酱油,加入一碗煮排骨的汤汁,加盖大火焖至汤汁快干加入盐调味,最后大火把汤汁收浓稠即好,盛盘后可撒些熟芝麻。

    一个菜下来费了将近半个小时的时间,久不做这些事情,颇显得疲累。

    梨儿做菜好手,半个小时做了三个菜,红烧茄子、红烧茄子、地皮菜炒鸡蛋。

    朵儿烧了个汤,木耳菜汤。

    看颜色好看,我给取了个雅名:碧潭飘雪。

    朵儿这汤是将木耳菜去老叶与梗洗净,切碎在锅里煮出绿水来,把木耳菜都挑了出来,放进切碎的豆腐,搅拌均匀后加入淀粉加水调成的淀粉汁,缓缓倒入加了豆腐末的汤汁中,混合,调成浓稠的羹。

    完成了这一切,朵儿加了盐在里面,特别好看,很有诗意的感觉。

    还没做成,弟们们都到家了,远远的闻到味道就说香,这是他们每天都要说的话,一开始我没觉得有什么,后来听得多了反而奇怪,天天吃为什么还觉得好呢?

    再后来我才明白,平时吃不上,他们现在都有一颗感恩的心。

    这厢吃着,唐果他探头送来了猪耳朵草,我收称的时候,唐桑在一边,我把梨儿和朵儿也叫过来,让她们看称,我想等我以后不在的时候她们可以自己收货,这样方便了别人,也方便了我。

    梨儿和朵儿也都很听话,又或者说她们也很想学。

    好几天没收,太阳这两天又好,唐果也聚了不少猪耳朵草。过了称是三十七斤,给了一钱八十五文,我想明日得买个微称,不然银子在手里掂量着万一错了怎么办?毕竟分量太少了。

    给了唐果钱之后,留唐果在这里吃饭,唐果说要回家去吃,家里也做好了,便就走了。

    我送他到门口,他走了走了,我也就回屋了,结果他喊我,我回身,他给我手里塞个东西,赶紧的就走了。

    我摊开手来看,是一对耳坠,银耳勾下是黑色的绳子,绑着一颗红色的珠子。

    红色的珠子很好看,艳丽不失质朴,很柔美的感觉。

    只是奇怪,为什么他会给我这个?

    乡下地方管自己吃饱就够了吧?还拿东西给我?奇怪!

    想不了许多,倒是挺漂亮的,不过这个世界我还没打耳洞,因为也没买过,带不起的。

    进的屋内,看到白华耳朵上什么都没有,我就把耳坠给了她。

    白华奇怪,我哪里来的,我说唐果给的,没有半点在意。
第一卷 第四十八章喝酒
    白华也奇怪,唐果怎么会给我耳坠?

    我想,应该不是买的,估计是谁给他的吧。

    不过那都和我没关系,反正看着这个也不会是很贵重的东西,不至于是偷得抢的就没啥问题的。

    安心的吃完晚饭,陆续有人送猪耳朵草来,陆续的收了,给出了近三两银子。

    晚上睡觉有点小小的不安稳,哪怕我很淡定的不去想起那晚的事情,可是一到夜深人静的时候,那可怕的事情就像是放电影一样在我脑子里一遍又一遍的反转,挥之不去!

    竖日早饭后,我如往常一般送猪耳朵草到县城去卖,猪耳朵草和泡酸加上苍耳子一共卖了八两多银子。

    随后让杨叔叔先回去了,我想到衙门去看许清,去看倒霉爹爹,但是我徘徊在大街没有过去,我内心在恐惧,在害怕,我现在根本不敢去到县衙门口。

    只要一想到,我就由心而发的害怕。

    我在大街上,徘徊,纠结,却意外的撞见了许清。

    他在酒楼的二楼凭栏处,与两个学子一起谈笑风生,饮酒作乐。

    他笑起来很好看,大大的眼睛,暖心的笑容,让人格外动心,阳光打在他的身上,,散落在他前额的头发上,是那样美好落入我的眼中。

    我想化作他的杯中酒,我想化作他的盘中餐,我想化作他眼中的星光,想要化作他身边的一切,心中的时钟,只围着他转动。

    我痴痴的望着许清,好想好想和你在一起,你可曾领会我的心意?

    他温柔的眉眼让我无法不爱,他一张一合的唇是那样诱惑。

    他左手边有个男生朝我看了两眼,笑着与许清说些什么,我看到许清往我这里看了过来,本能的低头,但总忍不住偷偷的抬起头来想看他看到我会怎样,然我抬头时候他们仍然在笑谈,心中有几丝失落,其实我于他而言也就是个几面之缘的陌路人吧!

    失落之余,我坐在茶摊里,要一碗茶。那边茶还没端到我的面前,就有小二模样的男人过来,他说:“姑娘,楼上四位爷有请,你看?”

    我错愕抬头,坐在许清左边那个男生朝我笑的开心,还像我举杯。许清依旧是那副温和的样子,淡淡的,没什么变化。

    我心跳加速,呼吸加重,许清要见我,还是在他朋友一起的情况下。这是许清带我融入他的朋友圈,意味着我与他是有可能的吗?

    幸福来的太突然,我的小心脏有些承受不住。

    小二打断我的傻笑:“姑娘?”

    我回神,“哦”了一声,起身,付了茶钱,也不喝茶了。

    这茶是酸梅汤,盛夏解渴的好东西,不过楼上应该有更好的茶。

    跟着小二走到酒楼,我呼吸愈发重了,我试图压制,却没有效果。

    很快,到了阁楼。

    我谨小慎微的走着,颇有种走独木桥的紧张感。

    从这厢上来,许清的两个朋友都玩味的看着我,只有许清所做的位置是背对着我的。

    三千青丝,一身青衣,淡淡的兰香散发在空气中,那是许清独有的味道。

    许清不光人好看,背影也美,挺瘦的。

    那个朝我举杯的男生更是玩味十足,捏着自己的下巴探究的上下打量我,指尖在下颚蹭了蹭,他笑着问:“敢问姑娘芳名?”

    许清也拧过头来,我看着他,人这么问,也就是他没有告诉别人他认识我,请我上来的自然不是他。

    心下小小失落,带着一丝丝苦笑,果然我还是自作多情了。

    我闷声回:“唐小染。”

    不是许清叫我来的,我都觉得自己在这里多余,有种无地自容的感觉。

    那男生“哦?”了一声,走至我面前,一张放大的脸就这样出现在我面前,很帅。富有磁性的声音加上迷人的电眼,给人一种坏小子的感觉,这也是他的最大魅力。

    可这关我什么事情啊?尤其是靠我这么近,咱们很熟吗?

    我微微侧脸,尴尬地避开他那温热的呼吸。

    他清浅的笑了笑说:“在下符牧原,很高兴能和姑娘结识。”

    我没有搭话,脑海中过了一遍他的名字,符牧原,有种小日本的感觉。中国的名字一般不是这个样子的,也是个新鲜的名字,一般不会跟人撞名字。

    符牧原没有因为我不说话而不高兴,而是让小二在去添个凳子,先请我坐在他的位置上。

    我本能去看许清,真心有些紧张,带着不安与局促,在符牧原的第二次邀请下我还是坐了上去。

    许清朝我微微点头,顺便将凳子往他右手边撤了撤,是要给符牧原腾个地方。

    我想,我与他之间也就是点头之交了吧?

    凳子拿来后,符牧原倒是热情的很,他几乎没用到许清给他腾的地方,就坐在桌子的拐角处,给我斟了茶杯茶让我喝,单手撑着腮帮看着我,带着浓浓的笑容。

    我被他这样看着感觉很怪异,特不自然,超拘谨,不免把头垂下。

    “唐姑娘,刚刚我坐在你这个位置刚好看到你目光往这里来,不知道你是在看谁?”符牧原懒洋洋的开口。

    身旁那个学子也跟着起哄问。

    我瞧了下我之前站的哪里,其实刚刚看过来能看到正脸的就是符牧原,可以看到许清的侧颜。

    这三个学子,比起来符牧原倒是很相貌英俊,更胜一筹。许清则属于那种清秀俊美的男子,很温和。符牧原身上有股子英气,披上战袍一定帅极了。

    那个不认识的学子,长相则有些粗狂,是那种大胡子脸,额头小小的,人也胖胖的,皮肤偏黑,脸上痘痘也比较严重,能和许清、符牧原是好友我真的深表疑惑。

    我目光停在许清身上,许清脸上始终挂着温和的笑容,好似刚刚的谈话跟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的样子。

    符牧原和那个胖学子都挺期待的看着我,符牧原性子似乎有些着急,见我久不答话便说:“你不好意思是吧?你说我们这里谁最好看?谁最英俊?谁最……”话至此,符牧原顿住,也许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许清含笑微微摇首,似乎对着小儿科的事情不感兴趣,当做一场笑话。

    我苦笑一声说:“符公子年少焕然、俊面玉容,在我看来便是玉树临风的美男子。”我说着目光不时落在许清身上,企图从他脸上找到一丝丝不快,这样我也能觉得自己有点分量,可一丁点儿都没有!

    “看吧?我就说是在看我,你输了,这顿你请。”符牧原指着胖子说。

    胖子脸上有些挂不住,却仍不死心:“这姑娘也没说是看你,只说你长得好看罢了,我们许大公子长的那也是一等一的,是吧唐姑娘?”

    胖子问我,我看了他眼目光落在许清身上,心道:是,许清的确是一等一的。

    许清是眉清目秀,温润有礼,丰神清逸。他们两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吧?不得不说古代男人都是极好的,至少在前世,我很少看到这么极品的男人。

    可是我知道好似乎没用,胖子又问:“是不是呀?”

    我大写的懵逼之后,点点头道:“是。”

    “那你刚刚到底是在看谁?”符牧原坐不住了。

    我看了看许清,无言的说明我看的人是谁。

    许清温和的淡笑,也许是明知我是看他,又或许是他根本不在乎这个。不然怎么会只有符牧原跟胖子打赌呢?他完全没参与的。

    胖子朝符牧原挑衅一眼,符牧原坐不住,不死心的问我:“真的不是看我?我是那么潇洒儒流、气宇不凡!”

    我无奈的看了符牧原一眼,我知道你长得帅,可是咱能不能活的谦虚一些啊?

    手背撑着下巴,我说:“你这个逼装的好,我给你打一百零一分,不怕你骄傲。”

    这句带着前世元素的话他不是很听得懂,却也明白大概意思。

    胖子高兴了,一个劲儿说要符牧原请客。

    于是符牧原就闷声了,脸上大写着:我很不高兴。

    我觉得符牧原有些小孩子心性,正欲腹诽却幡然醒悟,他可不就是孩子吗?也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在前世也就是高一的年纪。

    女生比男生早熟两三年,我又比他大上一两岁,等于大了四五岁呢。

    啧啧,不知不觉,我已经成为“大龄”了。

    都说酒壮怂人胆,我这个前世今生都滴酒不沾的人看着面前的酒心中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我端起了那酒碗,一仰而尽。

    我这个举动看呆了符牧原和胖子,就是许清也有些意外的看我,不知道我怎么了,许清有些担心的问我:“你怎么了?”

    这酒喝下肚子里除了辣嘴巴,辣嗓子,我是一点都没有觉得它壮了我的胆气。

    也许是我喝的太少了吧?如斯想着,我又给自己倒了一大碗,咕噜咕噜又喝了个干净,可仍然是除了辛辣没有半点别的,眼泪都辣出来了。

    我可以看到符牧原和胖子的嘴巴张开可以放得下鸡蛋,也许在他们眼里我就是个疯子吧。
第一卷 第四十九章好吃吗好吃吗
    许清眉宇皱起,当我在拿酒坛子时候,许清按住了酒坛子:“你别这样,你的事情我只字不会外说,你父亲的事情我会帮你处理好的。身体要紧,跟谁过不去都别跟自己过不去,作践自己是最没必要的。”

    我眼前有些迷蒙,看着许清的脸笑了,抓着他握在坛子上的手,我想说好多好多话,可是我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只说了一个我,许清便把手抽回去了,他对我很郑重的说:“你别这样。”

    听到他说,我来了火气,很莫名其妙的,但我遏制不住,我朝许清发火:“你是不是嫌我脏?你是不是看不起我?那是我的错吗?我……”

    后来很多我都不记得了,只知道下午醒来的时候,我就在这个酒楼里住的。

    我坐起身来,陪在屋里的是符牧原!

    看到符牧原,我本能的就是看看自己的衣服是否还完好,那天晚上的事情不想经历第二次。

    看到自己衣服没有动,我轻轻地吁了口气。

    符牧原也恰好看到我这个举动,很无语的和我说:“喂喂喂,你不会以为我会对你下手吧?你要对你自己有信心,像你这样彪悍的女子,我是绝对不会招惹的。”

    他这话里有话,我看着他,只有一个眼神给他:莫名其妙。

    “你还记得你做了什么吗?”符牧原问我。

    他不问我我也没觉得有什么,他问我我回想了下,在茶铺看到对面楼上的许清,后来他们叫我过来,我就喝了点酒,在之后好像我对许清说了什么,又不是很清楚,脑海的记忆很模糊。

    符牧原无语的问我:“想起来了?”

    我摇摇头:“断片了。”

    “你倒挺能耐的,这么重要的事情也能断片!”符牧原气黑了脸。

    “我好渴。”不知道我忘记了什么,但看符牧原这个样子我感觉惹得事情不少,草,该不会是我喝醉了砸了人家的店吧?会不会把我卖了赔钱?主要卖了我也不够赔的呀!

    都说喝酒误人误事,果然,以后我再也不喝了。

    符牧原看着我,冷笑连连,但还是转身去给我倒了杯水,很重的撂在床头,我可以感觉得到,他非常非常非常不高兴!

    我想我一定是做了很大的事情,不然像他们这样的有钱人不至于生气,摔了桌椅板凳那都不叫事儿,最起码也是抢了人家的东西才会这样吧?还得是贵重物品。

    我握着杯子喝水,心跳动的很快,我估计我是赔不起那笔钱了,我想我得合计着跑路。

    在我喝了第二口水的时候,符牧原很生气的说起我白天的所作所为。

    原来我并没有抢人家东西,也没有摔桌子砸板凳,只是凶了许清,然后向许清告白。当然告白并不是什么大过错,大的过错是我朝着楼下大喊大叫,满世界的宣传我爱许清,我喜欢许清,我要和他在一起。

    原来虚惊一场,听了符牧原的话我反倒放下心来,松了口气,这才大口大口喝水,刚刚紧张的我连水都是一小口一小口牙下去的,生怕自己得罪了符牧原。

    符牧原见我这个状态更生气了:“你还是人吗?居然还笑得出来哦?”

    我双手一摊:“不然嘞?难道你要我哭丧着脸,像全世界在全部一遍我没说过那些话吗?哪不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符牧原对我除了大写的无语就没有别的了,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他是很不高兴,因为我给他兄弟抹黑了。

    他现在特别后悔,后悔脑子抽了才会把我叫上来。

    他说女人真可怕,发起酒疯来真的不是女人!

    对此,我只能扁扁嘴,我是不会在这个时候在他头顶浇油的。

    “许清呢?”我问符牧原。

    一觉醒来,少了许清,多了符牧原,心里还怪失落的。

    “回去了,不然还在这给你抱,让你亲?”符牧原呵笑一声。

    我有点蒙圈,我抱,我亲?我到了那种地步吗?

    不知道是不是见我懵了,符牧原拉个凳子坐在我面前数落我,都是些不知道矜持的话,数落着着我对许清所犯下的种种恶行。

    我吐吐舌头,酒真的害人不浅,怪不得国家禁烟禁酒呢!

    只是由符牧原跟我说着这些,脑海里也回忆起了一些当时发生的情况,当时好像是站了起来责怪许清,后来直接上脚踩在桌子上,再后来就扑到许清怀里,哭诉着种种,然后对着人家各种啃。

    揉揉眉心,什么时候我这么没有下限了?

    我想去跟许清道歉,符牧原不让我去,说是已经够影响许清名誉了,就不要此地无银三百两了,消失在许清身边才是正道。

    想到趴在许清怀里时候,许清胸膛那紧张的砰砰的心跳声我就决定继续追求许清了。

    都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许清还是个涉世未深的孩子,很好追求的。

    以前我就一直想追求许清的,不过为人斯文,想要给他表现我最为淑女的一面,以至于从来没有任何接触。没成想,一朝醉酒,我竟然和许清有了质的飞跃。

    酒虽害人,但对我有益,以后还是得多喝呀!

    符牧原不许我去衙门,坚持要让人把我送回家,我是胳膊拧不过大腿,我也不跟他强争执,反正来的机会还是有的,便就坐上了他给配备的免费马车送我回了杨家村。

    刚目送车夫离开,头还没扭过来,就听到耳后幽幽声音响起:“小日子过得不错啊,天天有马车接送。”

    我转头,是周武。

    周武容貌美丽,看上去像个美女一般。此刻望着那远去马车的样子,竟然有种目送夫君离开的既视感。

    “你怎么来了?”我很奇怪,更有些气恼,若是那天周武没有先走,我不至于落得那样的下场。

    “我为什么不能来?”周武挑眉反问我。

    “我……”我想说来反驳,却不知道说什么,有心无力的样子。

    终于,我压下性子问:“你来干什么?”

    周武扬唇笑了笑:“好像很不受欢迎呀?”

    “别说这些有的没的,这穷的鸟不拉屎的地方,欠你的银子你也看不上眼,没事往乡下跑什么呢?”我性子不是很好,有些着急。

    周武也似乎懒得搭理我,不在去看那么有踪迹的马车,转身进屋不忘告诉我:“你妹妹让我来的,说给我做了身衣裳,我就来看看。”

    朵儿?不可能。

    梨儿?恩,基本是她!不过如果她把朵儿做的衣服说成是她自己做的,那可能有些过分。

    主要是那衣服是我做给许清的,周武拿去了算什么?

    赶紧的,我就跟了进去,不想要闹个乌龙。

    “大姐姐,你回来了。”朵儿见我回来很开心,给我拿了一块糕点说:“大姐姐你吃。”

    我低眼看了下,水晶桂花糕,武灵轩糕点铺的。

    武灵轩的糕点我只吃过一次,是陈风买来的,当时只买了三小块,他吃了一块,我吃了两块,味道很好。那时拈起一块放到嘴里,门牙刚领略到糯米粉松软滋糯的质感,舌尖迅即敏感地接受了甜丝丝的讯号,蕴藏于糕粉深处的香味此刻愈发显得浓郁,那种莫可言状的清香在口腔里恣意振荡,其后沿着“天膛”再度冲进鼻腔,继而把信息传递给大脑中枢。

    而这水晶桂花糕晶莹剔透、弥漫着桂花香味儿,色泽黄白分明,无斑点,无杂质。是为上品,当时的经济能力是绝对吃不起的。至于陈风,吃也能吃起,但不值得。

    我微微摇摇头,摸着朵儿的脑袋:“你吃吧,我不想吃。”

    朵儿听了高兴的小脸没有了笑意,紧接着开始磨我叫我吃,把这桂花糕说的天上有地下无,耐不住她说,我拿了一块。

    这是雕花的,可漂亮了。

    吃在嘴里味香甜可口,具有浓郁的桂花清香。腻化渣,不翻粗,无糖子。即使吃完了,香气还经久不散。

    八月是桂花飘香的季节,桂花最浓时候,现在七月,桂花才刚刚有那么一点点崭露头角的,这店大就是有本事,新鲜的桂花怕是全都收入囊中了。

    之前和陈风一起吃的桂花糕用的都是干桂花,去年的。

    我吃了,朵儿不住问我:“好吃吗好吃吗?”

    我笑笑还未从说话,朵儿就自问自答的说:“那还用问吗?当然好吃了。”

    她酱紫学我一下子把我逗乐了。

    这个家里,九个弟妹,男孩我最在意的就是唐桑,他因为原主挨了刀子,我打心眼里愧疚他,觉得对不起他,总想要给他最好的。

    女孩我最在意的就是朵儿了,朵儿特别贴心,比白华这个做母亲的还要称职。

    后来朵儿出去了,就剩我和周武在屋里,周武问我:“好吃吗?”

    我点点头,的确好吃,我也没必要惹他不快。至于前天晚上的事情我也不打算跟他提,我并不想弄的满城风雨。

    可有的人便就哪壶不开提哪壶,周武问我:“唐伯父如何了?何时能放出来了?”
第一卷 第五十章水产菜色
    我摇摇头:“不知道。”

    “你不是去和人家和解了吗?”周武纳闷问我。

    “人家不跟我和解。”我闷声答。

    周武沉默了一会儿。

    两厢静默,都看着朵儿忙前忙后。

    我才知道朵儿是要做晚饭,但和平时不一样的是朵儿知把菜切好放好,完全没有要炒的意思。

    我走在朵儿身边小声问,原来梨儿跑去买菜了!而且还把周武留在家里吃晚饭。

    我揉揉额头,也不知道这孩子要是知道周武的哥哥捅了唐桑,她会怎么想?

    唐桑当时看到周武很生气的,因为他特别清楚的认出周武捅了他。

    我安抚他,人家有钱有势,忍忍算了,冲突于我们完全是受伤的。

    很快,梨儿买菜回来,因为我回来之前她就出去好久了。

    梨儿买了好多东西,还都是不常吃的东西。

    梨儿做的第一个菜是油爆河虾,说句真心的来这里三四个月我没吃过这道菜。也不知道梨儿是哪里学来的,毕竟这个家里穷,吃不上的。

    闻那个味儿,就好香好香,想当然,梨儿必然是下了好一番工夫的。

    周武闻到了味道说:“梨姑娘好厨艺,香味扑鼻呀!”

    梨儿被夸立刻羞红了脸,低着头忙活手里的活计。

    很快,梨儿又做了个醉鱼出来,用的糟烧酒做的鱼。

    雪花蟹斗,冰糖莲子羹,响油鳝糊,爆炒小乌贼,花蛤冬瓜汤。

    一套全下来,我突然发现全是水产品,都是水里面的东西。

    那莲子羹是最应景的,现在七月,荷花开的最好,着急的便早早落了花,长出了大大的莲蓬。

    已然到了饭点,家里人都到齐了,唯有白华还没有回来。

    周武安静的坐在桌子边上,一点也不着急。

    倒是梨儿,站立不安的,揉着小手问我:“大姐姐,娘还没回来,还等吗?”

    眼瞅着天已经见黑,我摇摇头:“拿个碗,给娘匀一些出来吧。就先吃吧,周公子吃完了还得回去呢。”

    梨儿应声很快跑到屋里拿了个碗,挨个匀了点菜出来。要不说今晚做菜多呢?那碗每个菜放一点都不够用了,以至于后面装进去的菜分量越来越少了。

    我坐在桌子一边,弟妹们都挨个进来坐到桌子边,年纪小一些的就都站着吃,周武身子倾斜我这边:“你就那么着急让我回去?”

    那颇带委屈的口吻听得我一怔,转头看他,他已经回身坐稳,好像刚刚说话的不是他一样。

    我纳闷了半响,吃着饭也心不在焉的,总觉得周武有些不太对劲。细细想来,我认识周武也不过两三个月的事情,会面也不管三五次,若说一开始是缘分,偶然,可这他出现在我家那可非常不偶然了。

    他为什么会来这?像这种地方,我觉得如果我养尊处优的,我肯定半步不会踏进来,所以他的出现就非常奇怪,仅仅为了那十两银子?绝没可能。

    他喜欢我?

    我被自己这个想法吓了一跳,赶紧甩甩头,别做白日梦了。

    他怎么可能会喜欢我呢?说好的门当户对,别净想灰姑娘和白马王子的好事了。

    只是如果不是喜欢我,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喜欢梨儿?梨儿和我情况一样,除了样貌稍微好那么点之外,这个家里真的是不会有人踏足的。

    自古以来,门当户对都非常重要,除非是做小妾,那不在乎人家家境的。可小妾是什么?是奴婢,那永远都要给正妻行大礼的!

    梨儿的手艺是真的很好,周武夸梨儿:“梨姑娘手艺真好,这河虾个大体圆,红润发亮,外脆里嫩,咸甜可口,入口壳肉分离,吃完虾,盘内不留卤汁。

    爆炒小乌贼很是鲜香,肉质很弹有嚼劲。洋葱有点点甜甜的脆脆的,沾满了小乌贼的浓郁鲜味。响油鳝糊色泽油亮,口感甜咸。

    夏天最主要的是就是降燥,防暑。花蛤这些都有极好的降火作用,冬瓜更不必说,梨儿姑娘就是有心。”

    周武对梨儿一顿猛夸,梨儿头都快埋到桌子底下了,脸上红云片片。

    我瞄了瞄周武,不免觉得奇怪,这种养尊处优的小少爷也会拍马屁?

    好吧,我承认,梨儿做的菜味道的确不错。

    饭还没吃结束,白华回来了,看到我们开饭了,有点意外,更意外的是周武怎么在这?

    但惊讶之余,她还是和人家招呼,只是对我们几个女娃娃说道起来,意思是男女七岁不同席,我们不该坐在一起吃饭的。更是男尊女卑,女人不可以和客人一起吃饭的,包括小孩子。

    她如是说着,我看了那一桌孩子,在看了看白华回曰:“那你是要周少爷自己一个人吃吗?这一家子除了女人就是孩子诶。”

    白华愣了下,也许她还没有习惯爹爹在牢里,更是家里很少来客,她熟知礼仪,很少去做,本能的想让我们做最优秀的孩子。

    我宽她心:“周少爷不是外人,娘,一起吃吧,没事的。”

    我让白华坐在我本来做的地方,我自己则往唐桑身边挤了挤,周武和白华打着招呼。不知为何,我抬头的时候却见周武脸上的笑容很浓,比见到我的时候开心多了。

    在看白华,三十岁的女人,略显苍老,脸上拘谨的笑容,素面朝天的谈不上光洁如玉,却也不是那种丑人,不然也生不出这一帮容貌好的孩子来。

    白华笑得时候浅浅的,人说三十岁的女人就是一朵已经开到极致的桃花,站在人生的巅峰,命犯桃花。

    白华想当然也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可是周武没那么重的口味吧?不好意思,看多了师生恋,本能的邪恶了。

    可是这种情况确实蛮多的,像周武这个年纪的孩子很容易产生恋母情结,不然他为什么看到白华就笑得阳光灿烂呢?

    事实证明,我想多了,饭桌上没吃多久就结束了,周武要回家了,梨儿表示要送他一段,他却拒绝了,朝我说:“唐姑娘有时间吗?我有些事情要和你说。”

    我本能的看了看梨儿,却不能拒绝周武,也不打算跟梨儿解释什么,毕竟跟周武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的。人就是要门当户对,不然寒颤的很,将来连陪嫁都拿不出来,到那边只会格外受笑话。

    我跟着周武的脚步走了三四百米的样子已经出了村子,转身倒退着走,问:“你要和我说什么?”

    周武看着我顿住脚步,隔了好一会儿说:“我爱你,我要娶你。”

    他的眼神是那么笃定,极美的丹凤眼,坚定地眼神看的我心跳漏了一个节拍。

    只是我不是初中生,没那么幼稚,听到他这样说我在吃惊之后是觉得可笑的。

    我笑笑:“别开玩笑了,说正事吧,今天不是愚人节。”

    “什么愚人节?我说真的,我要娶你!”周武上前一步,抓住我的胳膊。

    我愣了愣,惊恐的扒他的手:“你先放开我,有话好好说。”

    他与我身体的接触让我感觉到窒息,我恐慌,我害怕,那天晚上的事情直接上脑,噩梦一般挥之不去。

    给我带来的惊恐甚至于到让我出现了幻觉,在周武抓住我的时候我都下意识的觉得是要打我,他虽没有动手,可我却大喘着气没有办法不去紧张。

    “你怎么了?”周武松开手却从旁边抱住我,很忧心的问我。

    我害怕,我哆嗦,我发抖,推搡着周武,周武没有松开我。哪怕他和那些人不一样,他不会扯我衣服,不会乱摸我的身体,不会打我,可我害怕是管控不住的,我抱头惊慌大叫,似乎这样我才能减少自己内心的恐惧。

    周武一直问我怎么了,问不出所以然,索性抱我跑起来,我开始是害怕的,推着他让他放我下来,还咬他胳膊试图让他放下我,这一切都没用。

    周武大汗淋漓的抱我跑到另外一个村上的医馆,也跑了有一刻钟的样子了,这个是去镇上的必经之路,会走过,所以他知道,而我看到医馆也没有安心,因为医馆的大夫也是男的。

    我内心恐慌,我以为我好了,我以为我不在意了,可原来那只是正常的时候,只要跟男生有肢体接触的时候,我本能的就汗毛竖起,打心底里害怕。

    脊梁骨发冷,我试图去压制,可那内心的恐惧却是怎样也挥之不去的!

    我恐慌中也没有听周武和大夫说什么,隐约听的几句,也就是我由于惊吓造成,肯定是受了什么事情,问我我是没有说的,害怕的直往桌底钻。

    事后想起来我都害怕,那好像是精神病的表现!

    周武在医馆无果也没有送我回家,强行抱我到镇上,他那个院子里。

    晚上他也没有走,吩咐绿叶照顾我,在旁边陪着,怕我做出什么不常的举动。

    我缩在床角,其实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那么害怕,明明没必要的。

    然哪怕我如此想着,只要周武靠近,我就本能的害怕,好像受惊的猫咪一般。

    反倒是不相熟的绿叶靠近我,我还没有那般抵触,也许是同性的原因。
第一卷 第五十一章但是我不爱你
    我看到周武眼底有受伤,可我没办法,我无法去安抚他,我自己已经是惊弓之鸟了。

    也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睡着的,醒来的时候,周武也在,他就坐在椅子上,闭着眼睛,离我远远地。

    看他疲倦的睡容,我颇感愧疚。

    想到他昨晚的话,我又有些不安,他爱我?他说他爱我?

    难道真的要上演灰姑娘和白马王子的故事?不,不,绝不可能!

    虽然我一直很想要白马王子,可我心目中理想白马王子的人选是许清呀!

    就在昨天中午,我还喝醉了,符牧原说我抱着许清又啃又亲,死都不放手呢。结果这晚上就被表白,还跟人家家里住了一晚,我的清白啊!

    好吧,我早就没了清白。

    可即便如此,也不能破罐子破摔啊!

    周武睡觉似乎很轻,我这厢才坐起来,他便就醒了,缓缓睁开那漂亮的丹凤眼,没有靠近我,只是微微前倾身子:“怎么样?好些了吗?”

    我点点头,本能的保持一些距离。

    周武没有说什么,周武到屋子当中的桌子上掀开一个盖子拿出了一个小盅,端过来递到我手里,还是温热的,不过外面的水已经被周武刚刚擦掉了。

    我摸着那温热的杯子心中几多感触,这是一夜一直在换水吗?不然怎么会到这会儿还是温乎的呢?只为了让我一醒来就能喝上热粥?

    他说爱我,是真的?我真的不敢相信,我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值得周武喜欢的,哪怕容貌姣好,但他出身富贵,身边小美人自是缺不了的,大美人也不会少。

    我虽然好看,但我对自己的斤两还是掂的很清楚的,没到倾国倾城的地步,没有迷死人不偿命的情况。

    我与周武的见面是一只手都可以数过来的,他喜欢我,实在是没有道理的。

    可是想来,他说的也并非虚假,因为上一次见面他说的一句话我还记得。他说“不巧,我在等你。”

    在上一次会面,是他找到我家里,非要我做菜给他吃。

    上上次便是在长兴酒楼的事情了,那会儿,我有些心机,坑了他一些钱。

    突然想到那个吻,以前不知道是谁说过,古代男人很腼腆,特别负责,只要碰了就一定会娶,因为女人很看重名节,如果他们不娶的话,女人会自杀的。

    所以古代男人很好泡,只要发生肌肤之亲即可!

    我咬咬唇,不是吧?就这样随随便便就把美男子的心给弄到手了?还是人家只是为了负责?但不管前者后者,我都不需要啊!

    我要的是许清,爱的是许清。

    我捧着粥发呆,周武低头问我:“不饿吗?”

    我摇摇头。

    “还是吃一些吧,养胃。”周武关心的说。

    周武说着,给我掀开了盖子,我抬眸看了看他,周武朝我温柔笑笑:“快吃吧。”

    我拿勺子舀了一勺,还未曾递进口中,看外面月亮高挂,我不安愧疚:“你先回去睡觉吧。”

    周武也看了一眼外面,那明晃晃的月亮挂起来的高度起码是代表下半夜了,可周武却摇摇头说:“不了,我陪你,我不想你害怕。”

    我不想你害怕,不想你害怕,那样撞击着我的心房,让我打心眼里愧对周武。

    也许周武说的是真的,他是真的要娶我,不一定是因为爱,但他没有开玩笑。

    我觉得我有必要和他说清楚,我搁下盅,端坐床上,望着周武的眼睛郑重的说:“周少爷,谢谢你对我的好,但是我不爱你。”

    周武一愣,似乎没想到我这个时候会和他说这个事情。但很快,他避开这个话题和我说:“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你先喝粥,完了睡一觉,天大的事情等明天早上再说。”

    我原本准备了一肚子要对他进行劝解的话就这样咽回去了,老老实实的喝粥,安安静静的睡觉。

    周武没有离开屋子,也没有半点动静,月光透过窗户照在他的脸上,我清楚的看到他那俊美的面孔。

    白皙的皮肤,美丽的丹凤眼,漂亮的鹅蛋脸,比美女还美女,典型的美人儿。

    就凭他这样容貌完全甩我十条街,我敢说他这样的样貌在我前世绝对是一线明星,我真的想不通,他是脑袋被门挤了,还是眼睛被刺瞎了?反正我是各种觉得周武会看上我很不正常。

    突然想起周武的那个哥哥来,一样美丽的容貌,俊若好女,可是也眼瞎的看上了原主,我也常常照着水面,我真心没发现原主这张脸是多么倾城倾国,身材也算不上很好,虽然很苗条,却没有让人骄傲的三十六D的胸,也没有翘臀。

    原主究竟哪里来的魅力?何至于周家两兄弟都爱上这副皮囊?

    我想不通也是正常的,因为如果原主真的有魅力的话,许清早就勾搭到手了,哪里要我那么费心呢?

    百思不得其解,我也只好睡觉了。

    睡着了,迷迷糊糊做了个梦。

    梦比较虚幻吧?好像是民国时候的时期,醒来的我只记得我和一对兄妹一起开车,当然是在车一起进入到一个大院子里面才认识的,只是很快相熟。

    他们去大院干什么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我要去看一个人,我的情人。

    醒来的我发现在梦里我根本不知道那个情人长什么模样,只知道那情人被装在柜子里,绑他的人不给吃,不给喝,各种虐待,弄得他身上没有一块好皮。

    我买通了守在下面的人,而且我居然不是第一次去看这个小情人了。上次去,他是被两根绳子吊起来的。

    这次在柜子里看到他,我心疼坏了,他还中毒了,全身都有红疱疹。我掉眼泪去抱他,他跟我说,会传染,让我别碰他,我哭的更凶,抱得更紧,还亲他的脖子。

    醒来的我回想起来都可以感受到那份感同身受的痛苦,梦里的我是那么爱那个小情人,真想知道小情人长什么样子,我居然会对他那么用情。

    梦里,后来是有个当家的来了,很帅的男人,可我很讨厌他,他来了,我不得不赶紧走。

    我是个那对兄妹一起上来的,那对兄妹貌似是来偷东西的,他们先撤,然我却没来的及走,顺着窗户先爬出去躲起来。

    几个踩走,我吊在楼下。

    我所处的地方刚刚好可以听到上面的谈话,那个男人问我的小情人,在这里好不好?各种酸,小情人嗤之以鼻,不理他。

    他似乎是知道我来了,所以才上来的,顺带讲了那两兄妹的事情,那两兄妹偷了他的车,以至于现在被他抓了,他很坏的逼着两人乱伦,不然就弄死。

    他说话声音不大不小,可我刚刚听得清楚,一字不差。打心底里我都犯恶心,他让人把小情人从柜子里拉出来,绑起来,吊着打,只为了让我自己主动现身。

    梦里的我也确实出来了,对那可恨的男人除了恨,只有恨。抱着小情人泣不成声,尤其是小情人的胳膊被他们折断了,恨极了他们,却又无能为力,不能为小情人报仇。

    可恨的男人对着我笑,详细的记不清楚了,只知道他要对我不轨,还是要当着小情人的面。

    我自当奋起反抗,但人家越挫越勇,好像还无耻下流的说最喜欢这样的女人。

    醒来的我也有些愕然,这是做春梦还是做噩梦?

    不知道是不是我动静太大,周武蹲在床前,看着我一头汗水,用袖子轻轻拭去我的汗,柔声问:“做噩梦了?不怕不怕,我在这呢。”

    他作势揽我入怀,我微微低头,往后撤了撤身子,摇摇头说:“没有。”

    周武的胳膊僵在哪里有些尴尬,不好意思的收了回去,对我说:“那起床吧,天也亮了,虽然早点,洗漱一下吃个饭也就大亮了。”

    我点头致谢。

    “无需客气,只当这里是你家。”周武微微笑着。

    我:“……”我怎么可能当这里是我家呢?对于周武所说,我表示很无奈,姐不是那么轻易上钩的啦!

    微微笑了笑我说:“谢谢周少爷好意,我一会就该回自己家了。”

    周武嘴角一僵,没有说什么,让绿叶给我准备了水洗漱。

    绿叶弄好忙着烧饭,周武走到我身后,拿梳子给我梳头,我身子即刻僵硬起来,那晚上的事情又在脑海不断轮回播放。

    似是看到我的不安,周武放下梳子,侧站我的身边,俯身问我:“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你为什么如此怕我?”

    那晚上的事情,我无法启唇说出口,我除了沉默,还是沉默。

    周武不甘心,他欲抓我的肩问个明白,我脸上的惊恐让他收了手。

    周武自觉的退离我远一点,我那煞白的脸色微微好转,就差要窒息的呼吸也才能缓缓呼吸。

    看到周武那受伤的样子,我心中有愧,我一直觉得自己没做错什么,其实现在就是在伤害别人,我觉得我应该把那晚上的事情说给周武听,他有必要知道我的不洁,之后他自然会因为这个污点而放弃。
第一卷 第五十二章做面皮
    如此想着,我连连做了几个深呼吸,背对着周武,我缓缓开口:“周少爷,谢谢你的抬爱。我和你之间没可能,有三个原因,第一是我不爱你,我心中有人了。第二是门第,我与你,云泥之别,你不可能一辈子只娶一个女人,我不可能接受和其他女人共享一个丈夫。第三点,我已是不洁之身,我被人侵犯,好几个人将我扒光,我……”

    那饱受屈辱的话,我实在是说不出口,心像被针扎一样的疼,每一次的回忆都是一次痛苦的加深。

    我说完这些,周武沉默许久,我觉得我应该自觉离开,起身头也没回,背对着周武说:“我先回家了。”

    当我走到门口时,手腕被人抓了一把,那如江涛海浪般的恐慌再次袭来,我欲将手抽回,周武却不肯放,他不顾我的害怕,抓紧我的手腕,一字一顿的问:“是,谁?”

    他的眼睛变成了猩红色,好像被强暴的不是我而是他一样。

    我更害怕他那暴风雨的样子,我想缩在墙角。

    杜家那几人已经都流放了,只有一个判了死刑,也算偿还了我被扒光的侮辱,我还有什么不满意呢?何必告诉周武在让他头疼呢?

    我低估了周武的怒火,他虽然看起来只是生气而已,可眼底的洪荒之力被我掩去了,当我拒绝回答时,周武狠狠的摇着我的肩膀:“告诉我,他们是谁?”

    我害怕,缩着身子,我怯懦回答:“王家媳妇的娘家人,已经判刑了。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了,也算是给我一个交代了。”

    周武冷笑连连,看得我十分害怕,就算是常年与他接触的绿叶也不敢靠前。在周武走后,才敢上前扶跌坐在地上的我。

    绿叶给我擦眼泪:“姑娘,少爷平时不这样的。”

    我本来只是掉眼泪,被她这么一说,看了她一眼,便开始了嚎啕大哭,我的幼小的心灵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绿叶把我搂在怀里哄,胳膊抵到她身上那柔软时候我还挺不好意思的,只好更大声的哭来掩饰自己的尴尬。

    周武冷笑着走的,我挺怵他这样的,他那漂亮的丹凤眼在笑得时候美极了,可在冷眼的时候也够吓人的。

    想到许清,许清那温柔的眉眼哪怕是生气也不会变得黑化的。

    想到周武的哥哥,那勾人的桃花眼,也一样,暴怒也不会让人觉得很恐怖。

    周武却不一样,美艳起来无人能比,黑化起来让人不寒而栗。

    不管人的年纪大小,总是哭够了就不哭了,这时间最长也不过是二十分钟的样子。

    在我抽抽噎噎的时候,绿叶给我盛好了粥,她和我说起她和周武的事情来。

    原来她是周武捡来的孩子,在她七八岁的时候,周武九岁。那年初夏,合欢花的叶子特别绿,便给她取名绿叶。

    但是周武没有带她回家,而是把私房钱拿出来买了一个二进二出的院子,把绿叶安置进来。

    叶子说:“少爷说,大宅门里黑爪太多,在里面不安全,但少爷一有空就会过来和她玩。”

    在绿叶口中,我晓得周武是绿叶的救命恩人,两人更是青梅竹马。我可怜绿叶的身世时候,也心疼周武。九岁的他就知道宅门里的黑暗,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

    一定是很恐怖的事情,才会让一个孩子说出如此老练的话来。

    回想初见的周武,没有笑容的时候让人害怕,有笑容的时候让人如沐春风,一点看不出心机,也看不出老练。

    我想不出周武为什么会说那样的话,为什么会把绿叶养在外面。因为他和桃花眼是双胞胎,并非是一个正室,一个妾室,如果是那样很好理解,可双胞胎会受不公平待遇就让人想不通了。

    但那都不管我的事情,在吃完了粥,我和绿叶一起在合欢树下坐了一个上午,我就回家了。

    我原本没吃饭的时候就想回家的,可是绿叶拉着不让我走,非要和我说说话,长久自己一个人在这里确实容易孤寂,而周武是个小男生,就算来得多,也做不到和绿叶长时间的聊天。

    我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绿叶说话的时候我是不打断她的,就那么静静的听着她说,时而欢笑,时而哭泣。

    她的欢笑全是周武,周武在这里陪她玩,周武给她买了好吃的,周武送了什么给她。她的哭泣也全是周武,深夜无人,独自一人的害怕,想念周武的心。

    她说我是周武第一个抱过来的女生,当时她开心又忧伤,开心能够多了个伴,忧伤周武会不会喜新厌旧,不在和她玩,只顾我了。

    不得不说,绿叶就是小孩子心性,不过置地而处,我想如果我是绿叶的话,我应该也会打心眼里抵触这个新来的人。

    到现在我都很清楚的记得,我们家的豆豆只要带去外婆家,外婆家的大黑就自动生病,等到我们家豆豆走了之后,大黑的病就不药而愈了。

    狗狗有时候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可是他们那么真实的显示自己特别需要被照顾,不愿和别人分享主人对他的好。

    回了家,梨儿看我的眼神很不友善,朵儿问我去了哪里,他们找了我好久也没找到,也不知道周少爷住在哪里,挺担心我的。

    我摸了摸朵儿的脸说:“昨天受了点惊吓到医馆去,就在镇上住了。”

    朵儿担心的问前问后,梨儿却是很不高兴,她比朵儿大上两岁,也算懂得男女之事了,该是心存芥蒂。

    我想要解释,话到嘴边却又不说了,我觉得由她误会比较好,最起码能够打消她对周武的想法,找个门当户对的男生,将来生活的也不会太累。

    我问朵儿晚上吃什么,朵儿摇摇头说不知道,原是做的饭菜多了,也不知道弄什么好了。每天翻来覆去也就那么几样,都不知道做什么了。

    突然很想吃娃娃鱼,可是我在镇上没有看到,也许是这个时空还没有出现。

    如此,便就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吧!

    但是我找了半天,没有合适的东西来做娃娃鱼,前世的时候家里电饭煲上的蒸馒头用的哪个可以用,但这里是大铁锅,蒸馒头用的是个木胚子。

    饶是如此我也没有放弃娃娃鱼,打算明日上街上打一个有孔的铁桶用来做娃娃鱼。至于今天,那就吃面皮吧!

    找出家里很久没有用过的铝皮锣锣,这是倒霉爹爹从别人家拿来的,说实话挺晦气的,前世我绝不会碰这些东西,可在这里我都习以为常了。

    我面粉放在盆里,然后加水,用筷子搅拌。慢慢加水,将干面粉逐渐和成稀软面团。慢慢的将面团搅制光滑,饧起来。然后每隔大约半小时重复搅动面团一次,这样的做法是为了给面上筋。

    两个小时的样子后,我往面团的盆里加水,开始洗面。两遍之后,便可以初步看出面筋来。洗去的面水用另外的盆盛着,不要丢掉,一直换水洗面,一直洗到水变清即可。洗出的面筋。面筋在做面皮的时候放在锅里蒸熟切块即可。

    洗出的面水。面水洗出后放在那里,不久淀粉会沉淀下去,这时,把盆里的清水控出,留下面的淀粉糊。

    之后我用勺子舀上些淀粉糊,我喜欢吃厚的,所以淀粉糊都多放一勺,舀好后把铝皮锣放在锅里蒸,面皮蒸好后,拿出箩时,先放在冷水里激一下,把面皮揭开来。

    因为就一个锣,做出来的特别慢,我等的干着急,一头一头的汗水,因为想着要十几个人吃我就头疼。

    这种东西在外面吃以前一份也就三块钱,在家里做也就三五个人吃也挺爽,可这里人口庞大,吃的多,成品慢,我做了一些果断放弃。

    我只打算少做一些,我自己吃,他们就浅尝辄止即可。

    弄了些辣椒油,我们这片人吃辣都比较多,口味相对重一点。

    先把油用花椒大茴烧热爆香,捞出花椒大茴,把热油倒入放辣椒粉和芝麻大汤碗里面,刚一倒进去,我就闻到好香的味道,我激动的口水都流出来了。

    黄瓜切丝,蒸熟的面筋切块,绿豆芽放沸水锅里焯熟备用。将做好的面皮切条,放入大碗里,加入黄瓜丝、绿豆芽和面筋,放入食盐和味精,再将辣椒油倒入拌匀,我的面皮就做成了。

    这美好的味道勾的我馋虫都出来了,唐桑他们也到家了,不过这个我只打算吃一大碗,他们每人吃一点点,另外做饭去,不可以和我抢。

    我原是如此打算的,可是味道似乎太美味,以至于他们兄妹数人不够吃,吃完了眼巴巴的看我那份,但都不说话,都用特别渴望的眼神,那种看的人心都化了的感觉,我只好忍痛割爱把自己吃了一半的面皮捐献出来。

    白华不在家,兄弟姐妹十个人,除了梨儿没吃,其他都吃的很爽。

    当然了,都不够吃,没吃过瘾。

    只是这个做起来特别麻烦,我根本做不了那么多,所以弟妹们还是好好吃饭吧!
第一卷 上架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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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五十三章耀眼的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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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五十四章傻啊你不知道躲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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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五十五章告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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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五十六章准备出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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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五十七章与许清共乘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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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五十八章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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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五十九章我言秋日胜春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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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六十章许清送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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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六十一章表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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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六十二章招待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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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六十三章买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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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六十四章周文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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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六十五章买账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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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六十六章鸡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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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六十七章给周武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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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六十八章你想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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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六十九章车内相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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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七十章碰到了周武的二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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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七十一章玉有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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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七十二章周武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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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七十三章在琢磨开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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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七十四章陈掮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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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七十五章带着云端去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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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七十六章甜米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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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七十七章柔儿和荣儿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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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七十八章买人盖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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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七十九章打算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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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八十章腊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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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八十一章倒霉爹爹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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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八十二章许清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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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八十三章抛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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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八十四章羊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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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八十五章爬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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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八十六章退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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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八十七章留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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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八十八章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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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八十九章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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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九十章花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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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九十一章梨儿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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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九十二章来到了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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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九十三章极顶石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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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九十四章深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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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九十五章好事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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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九十六章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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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九十七章陈风成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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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九十八章新酒楼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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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九十九章槐花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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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章给表姐说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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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零一章看上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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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零二章头发丝吊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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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零三章许清表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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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零四章鸡爪的发财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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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零五章蒲公英开始收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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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零六章灰衣周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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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零七章周武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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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零八章给许清吃凤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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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零九章许清的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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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一十章梨儿夜不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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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一十一章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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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一十二章水月禅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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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一十三章后门的翻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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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一十四章梨儿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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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一十五章给大伯娘他们买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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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一十六章杏花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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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一十七章八月十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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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一十八章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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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一十九章梨儿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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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二十章买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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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二十一章只要你肯开口,我什么都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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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二十二章仙人掌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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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二十三章少段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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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二十四章弱不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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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二十五章带小小曲做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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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二十六章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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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二十七章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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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二十八章周武来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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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二十九章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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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三十章聘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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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三十一章绝望的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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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三十二章黑衣白马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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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三十三章心跳漏了一个节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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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三十四章梨儿大事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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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三十五章微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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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三十六章阮建平的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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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三十七章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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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三十八章狐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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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三十九章心扉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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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四十章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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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四十一章分散弟妹,以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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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四十二章找来的阮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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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四十三章风华绝代的周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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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四十四章有人砸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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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四十六章成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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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四十七章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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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四十八章周武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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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四十九章完结篇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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